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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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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1、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调整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调整周期与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周期相同。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2、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
安徽省补偿安置方式主要有货币安置、产权调换安置、土地安置加货币补偿、重建等四种。相关情况如下
(一)货币安置指政府给予被
拆迁
人一次性的经济补偿,由被
拆迁
人自己负责安排生活以及生产场所。货币安置双方权利义务简单明确,便于实施,成为重要的安置方式.006年至2010年被
拆迁
安置的人员中有近20%采取了货币安置方式
(二)产权调换安置是由安置人利用现成的房屋或者新建房屋,根据被
拆迁
房屋等面积或者等价值调换相应面积的房屋。用于调换的房屋与被
拆迁
房屋的面积存在差额的,由被
拆迁
人支付超过面积的建房成本价或者由
拆迁
人支付不足面积的补偿费
(三)土地安置加货币补偿,即安排宅基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由被
拆迁
人自行建设
(四)重建主要适用于公益设施、基础设施的
拆迁
安置,如养老院、学校、医院等,由于较少涉及个体利益,而且近些年来,国家对农村公益设施、基础设施投入增加较快,矛盾较少。
关于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年的相关内容。不同省份的补偿标准之所以不同,是因为每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样。对于安徽地区而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征地补偿会有所提高的。而且对于土地补偿费有公式可依据,即土地补偿费等于被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三个数值相乘的值。根据这个公式就能很快算出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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