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

首页>>法律知识

    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
  
  尽管在借出贷款的时候,借出的一方做出很多的调查和限制,仍然免不了客户拖欠贷款的可能性。所以,我们需要借助法律来解决纠纷。那么拖欠贷款属于什么纠纷呢?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与拖欠贷款相关的法律知识。
  
  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
  
  一般情况下拖欠货款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一、拖欠货款的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三、拖欠货款违约金、拖欠货款利息
  
  1、当事人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还有权要求被告偿还拖欠货款利息。
  
  2、代理律师通过查阅几年来各个时期的金融存款利率,科学、准确地为当事人计算出了利息的具体数额。
  
  3、主张偿还利息并不难,困难在于面对着时常上下浮动的存款利率,如何有理有据地准确计算出所要求偿还拖欠货款利息的具体数额。
  
  4、代理律师凭着一丝不苟的精神,经过精确计算和校验,最终为当事人提出了具有法律依据且准确科学的拖欠货款利息偿还数额。
  
  四、如何追讨货款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
  
  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待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律师在当地合作代理律师事务所或追债机构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3、代理律师可采取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追讨货款。
  
  4、具体追讨方式的采用,由当事人根据标的额的大小、证据完善程度、货款拖欠时间等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5、无论代理律师采用何种方式追讨货款,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代理律师追讨。
  
  6、当事人应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涉案证据。
  
  综上所述,拖欠贷款不属于债券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当您遇到客户拖欠贷款时,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贷款。您可以通过起诉来追回贷款,相关的起诉流程和诉讼时效如上文所示。也可以寻求代理律师的帮助来追讨贷款。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首先可以考虑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仍然在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不单独做帐务处理,但是在报表附注当中说明;或者是转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在报表上单独体现。《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加上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人的思想观念的开放性,借贷已经成为一件很普通的行为。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借贷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其中民间借贷是最广......


·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
      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一、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协议编号:当事人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权人:(以下称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怎么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
      怎么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欠款纠纷作为生活中十分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大多数人都有可能会遇到,然而在发生此类纠纷时,有些人会因气愤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讨债手段,甚至可能会动粗,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那么,具体怎么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么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欠款纠纷产......


·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怎么办?
      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怎么办?您知道债务人欠款不还的如何判刑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知道欠款不还行为是否会被判刑,然后再是如何判刑的问题。现在,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供你参考。一、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是借款合同关系,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由......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一、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权和......


·债务人的义务都有哪些
      债务人的义务都有哪些一、债务人的义务都有哪些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


·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就应当约定工资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时间。公司不得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也必须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就工资支付的事情提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的规定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1、《劳动法》第50......


·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一、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南京要债公司
    南京要债公司合法吗?南京律师提示:要债公司并不合法,建议......


·潍坊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会见律师-王思军:帮信罪概念及辩护解析
      最近接到很多关于“帮信罪”的咨询,也办理了多起相关......


·如果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处理婚姻关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针对离婚的事情不能够很好的进行协商的话,其中有一方肯定会要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案件当中,就有原告和被告方,作为被告方来说,如果对方提起诉讼的话,自己应当做好应诉的准备。下面......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互换的流程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互换的流程有哪些?一、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


·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候,对购房者是存在了违约的。那么此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即要向购房者赔付违约金。此时就涉及的到违约金的计算问题,那么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时间计算1、起算时间......


·可以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都有哪些
      诉讼离婚中,想让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话,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才行。而有的时候也会同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此时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才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到底可以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都有哪些?详细内容请一......


·虚假诉讼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虚假诉讼罪的定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2、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就解除劳动关系都有权单方面提出。如果是员工个人提出的,那么需要其向单位提交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来告知并请单位配合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下面我们就这......


·如何计算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如何计算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是不同的,其中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比较特殊,一般要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实际构成此罪。而后者的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主体。而在立案标准上面,这二者的要求也是不同的。那其中职务侵占罪的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不还贷款我该怎么办,我弟弟给我姐夫在信用社贷款10万我姐夫不还
·离婚案还有财产,小孩
·峡山法庭电话号码多少
·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协议的问题
·我离婚手续掉了。但我的户口一栏还是己婚怎么?
·张律师好我想问一下贵所主任是谁我有重要的事情咨询一下
·镇里不让我重建自己新房子呢?
·有刑事案件二审在盐城中院,胡律师能接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