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专利纠纷案件的多余指定原则
首页
>>
法律知识
多余指定原则,也称非必要技术特征原则,是我国
专利
权侵权认定的原则之一,指在
专利
侵权诉讼中法院把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区分为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在忽略非必要技术特征(多余特征)的情况下,仅以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来确定
专利
保护范围,判定被控侵权客体是否落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原则。
按照规定,多余指定原则法院不应主动适用,但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和代理人对
知识产权
案件不熟悉,从而导致不能正确表达本意,应该得到保护的保护不了,法院是否可以就此问题进行诉讼引导,另外多余指定原则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多余指定原则在
专利
侵权案件中法院不能轻率用该原则。凡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都是必要技术特征,均应纳入技术特征对比之列,不能轻率地适用所谓的“多余指定原则”。对于权利人在
专利
授权确权程序中所做的实质性的放弃或限制,在侵权诉讼中应当禁止反悔,不能将有关技术内容再纳入保护范围。要严格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认定等同特征,必须在“三个基本相同”的客观判断基础上,同时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角度进行显而易见性的主观判断。可以适当考虑
专利
的创造性程度高低适度从宽或者从窄解释权利要求。要依法认真审查各种不侵权抗辩事由和侵权责任抗辩事由,合理认定先用权,酌情支持现有技术抗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专利无效程序中一事不再理原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对已作出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权,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和审理。如果再次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或......
·
专利纠纷案件的多余指定原则
多余指定原则,也称非必要技术特征原则,是我国专利权侵权认定的原则之一,指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把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区分为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在忽略非必要技术特征(多余特征)的情况下,仅以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来确定专利保护范围,判定被控侵权客体是否落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原则。按照规定......
·
产品外观设计的保护
对于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为了全方位的保护,其外包装、宣传品也可同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而言,若外观设计产品仅在中国销售,企业可以仅申请中国专利。若该外观设计产品有可能销售到其他国家,则最好相应地也在这些国家申请专利,途径有三个: (1)先申请中国......
·
如何合理的约定借款的利息
如何合理的约定借款的利息一、如何合理的约定借款的利息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
·
劳动关系满足的条件为哪些?
劳动关系是在工作中必然涉及的一种关系,要构成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劳动关系满足的法律条件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固定这种关系,当然如果满足实质的条件也不会受此限制,下面我们对劳动关系满足的条件为哪些进行解答。一、构成劳......
·
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发放年终奖?
所谓年终奖,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通过其内部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在一年年终对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作出的贡献而发放的奖励性报酬,属于对劳动者全年劳动付出的超额劳动报酬。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等没有明确规定年终奖的发放方......
·
作品著作权怎么登记?
作品著作权怎么登记?一、作品著作权怎么登记一、作品自愿登记受理的范围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
南京房产纠纷律师
南京房产纠纷律师面向南京地区提供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诉讼仲裁......
江苏
cs律师
手机:025-86309110
·
胶州合同律师谈律师起草审核合同的主要性
在胶州办案的过程中,我发现胶州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大部......
·
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实习期应注意什么?
当今社会,很多在校的大学生为了锻炼自己,往往会利用平时多余的时间去一些企业进行实习,但是如果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某种原因要离职时,离职的时候有工资吗?这个问题,我们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习期......
·
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
不少夫妻都追求有一套自己的房产,有了自己的房子,好像生活才能更有保障,所以在买房时会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但是当各种原因引起两人离婚,就会出项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成为离婚的两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法律......
·
合同法合同生效要件
合同法合同生效要件一、一般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
·
刑事诉讼法中证据认证的主体是谁?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灵魂,只有证据确凿,法院才能定案,做出判决。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法院都不能做出判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组织控辩双方出庭答辩,互相举证并质证。而最终证据要通过认证。那么,刑事诉讼法中证据认证的主体是谁?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当发生劳动争议,在我国存在需要先进行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能进行诉讼的规定。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似乎可能不经过仲裁而直接进行诉讼,这就让很多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产生了疑问,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其中就包括法律风险。如果公司因为法律问题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纠纷,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因此,作为一个管理有序的公司,必须要建立各种制度,包括法律纠纷管理。那么,公司法律纠纷管......
·
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合同履行时间是否有效
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合同履行时间是否有效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在合同中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我们开始履行合同的时间,这个约定能不能得到我们法律的认可,这种约定对于我们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的效力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材料为您解答疑问。......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因为疫情从法院判决到现在一直不能会见,判决书下来以后有三万的
·
夫妻感情不好,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
我妈得手在上班时被压面机压伤了,3个韧带断了一个动脉断了,单位没给交医疗伤害险,
·
旅行社开具的收据有法律效率吗?
·
信用卡逾期未还多,中间无人员联系,后突然联系说需还滞纳金 本金,后san
·
别人贷款逾期,法院冻结我的银行卡账户,现在逾期贷款已还清
·
拖欠农民工资12万,就凑了一半,可派出所和律师都说不行,非要
·
贷上钱逾期8天他们发信息说起诉我诈骗,说有讨债公司上门,我是诈骗吗会被起诉吗sa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cs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