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再融资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
证券
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再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国
证券
市场的再融资功能越来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
房地产企业为了进一步发展和占用市场,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市场的布局。但由于资金缺乏,发展的势头减弱。为了解决资金短缺的目的,上市的房地产企业会选择再融资,壮大自身的力量,抢占市场。
三、融资的主要特点
1、融资方式单一,以股权融资为主。
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有着极强的偏好。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中国铁路进入跨越式股权融资阶段市公司再融资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来,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式的另一选择;2001年开始,可转债融资成为上市公司追捧的对象。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所考虑主要是融资的难易程度、门槛高低以及融资额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权融资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我国股权结构比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占6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融资对改善股权结构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单一的股权融资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差异,不符合财务管理关于最优资金结构的融资原则。有人对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其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3.29%,对此类公司继续进行股权融资使得企业的资本结构更趋于不合理。
2、融资金额超过实际需求。
从理论上说,投资需求与融资手段是一种辨证的关系,只有投资的必要性和融资的可能性相结合,才能产生较好的投资效果。然而,大多数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规定的上限进行再融资,而不是根据投资需求来测定融资额。上市公司把能筹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作为选择再融资方式及制订发行方案的重要目标,其融资金额往往超过实际资金需求,从而造成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问题。
3、融资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对投资项目进行可 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投资项目的收益低下,拼凑项目圈钱的迹象十分明显。不少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能按计划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资金闲置,有些不得不变更募资投向。据统计,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发以及配股的公司为样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经历了半年以上的时间后,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资金的46.15%,而从招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出,多数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业于是将资金购买国债,或存于银行,或参与新股配售,有相当多的企业因为要进行再融资,才不得不将前次募集资金“突击”使用完毕。由于不能按计划完成募资投入,为寻求中短期回报,上市公司纷纷展开委托理财业务。如此往复,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不但没有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反而造成了资金使用偏离融资目的和低效使用等问题。
4、股利分配政策制订随意。
无论是2001年度以前的轻现金分配现象,还是2001年度少部分公司所进行的大比例现金分红,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订的随意性。上市公司并没有制定一个既保证企业正常发展又能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的股利政策,管理层推出股利分配方案的随意性较强。股利政策制订没能结合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广大公众投资者也没能通过股利分配获得较高的股息回报。
5、融资效率低下。
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后效益下降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最严重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年进行配股及增发新股的 34家公司中,有26家在融资前后的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其中有13家配股公司2000年净利润大大低于上一年净利润,收益率提高的公司仅有8家,约占总调查数的四分之一。2001年度年报显示,在2000年及2001年初实施配股或增发的公司中,有30家公司发布亏损年报或预亏公告。上市公司融资效率低下,业绩滑波,使得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逐步减弱。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上市公司本身及
证券
市场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房地产上市企业出现资金短缺,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也是一个姐姐资金问题的好方法。再融资一方面说明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想进一步发展壮大自己。但不免有些企业是由于自身发展状况不佳或者联系亏损等原因。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再融资,要理性看待。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人们因为劳动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如果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经批准通过的话,当事人可以得到免费的律师服务,这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很多情况下,人们是在外地工作,那么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一、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一、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
·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当今社会,征地问题愈演愈烈,而在征地矛盾的背后,不仅是政府赔偿金额的问题,往往背后还隐藏着人员安置和房屋安置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不妥善解决,往往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应政策来解决,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中就是相应南京市的政策。那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南京市征......
·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一、河北省征收农村征土地各项补偿费标准遵循同地同价的原则,河北省征收农村土地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该通知明确了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和青苗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的补偿标准以及土地补偿费分配原则等问题。二、土地补偿费标准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
·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章流转......
·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有的男女在领证之前会就各自的财产先签订一份协议,其中自然主要就是对财产的约定,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日后因为财产产生纠纷,从而影响到双方之间的感情。但是在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时候,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
·
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吗
要是行为人在犯罪的时候尚未满18周岁的话,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对行为人量刑处罚的时候是一定不能判处死刑的,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
·
家庭成员居住权的司法保护
1、居住权是非所有权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享有的占有、使用、居住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具有长期性、人身依附性等特点,其主要行使权利的方式即占有和使用。对承租公房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对......
·
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是多少?
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确定精神......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江宁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遗产继承律师全程指导遗产纠纷案件的取证、代理立案......
·
枣庄律师宣讲:企业复工复产法律知识
1、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是否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答:......
·
洗钱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洗钱罪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刑法的基本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
·
借条的署名与真实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在民间借贷中,基于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并署名的信赖,出借人出借款项时往往不苛求借款人向其出示身份证,借款人往往也不主动向出借人出示身份证,可能存在借款人出具的借条署名与其真实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等到借款不能按期偿还,出借人提起诉讼,审理......
·
法律规定团伙盗窃罪判几年
团伙盗窃的危害是很大的,您也是非常的痛恨团伙盗窃的,很多朋友曾经饱受损失,有的损失还是比较大的。法律对于团伙盗窃罪已经很明确了,对于团伙盗窃罪判几年都是有严格的规定和标准的。但是具体该怎么判,有想深入了解了的朋友可以随着我们到本文讨论。一......
·
夫妻在离婚后如何更改抚养权
不少人认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以后就不能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了,但其实夫妻在离婚之后也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不过此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情形,那一般夫妻离婚后如何更改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后哪些......
·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在中国,大多数人都认为进入事业单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事业单位工作稳定,薪资待遇也相当不错。但是因为竞争如此激烈,事业单位对员工有严格的规定,包括对人员的聘用以及工作时应遵循的规章制度等,针对这种情况......
·
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了单位的经济利益会选择辞退一些员工,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裁员。员工被无故辞退,其合法权益必然会遭到损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如果能,员工被辞退后如何索赔维权呢......
·
关于赌博罪与一般行为有什么区别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休息时间内总是喜欢打麻将,这也属于大众娱乐的一种方式,不过我国《刑法》中却规定的有赌博罪。那大众日常打牌的行为是否会构成赌博罪的。只要看是否满足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另外很多人也无法区分赌博罪与一般行为,那究竟关于赌博罪与一般......
·
诈骗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属于典型的财产犯罪,而实践中不管是定罪还是量刑处罚,这都需要充分考虑到诈骗所得的犯罪数额。而这就会影响到是否判缓刑的问题,虽然诈骗罪也是可能判缓刑的,但此时有条件需要满足。那到底诈骗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索赔,货车在机动车道
·
耿律师你好,别人借钱💰不还,中间人签字啦!现
·
上周五下班时间大半左右,骑电动三轮车由北往南行驶,路口左转时被由南向北的摩托车撞
·
在公诉案件中协助他人提供伪证要承担什么责任
·
我觉得这么值钱的玉石应该让国家来开彩,对吗?
·
我是莱山区附近村村民,最近和我丈夫办理离婚,我们现在有一处房
·
中来股份如何索赔
·
无税务登记证的经销商通过第三方买车是否合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