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书写离婚协议书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
应填写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
离婚
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
二、夫妻双方协议
离婚
的原因应作出简要表述。
比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等;假如表述为“夫(或妻)一方因婚外情”,则可能存在无过错一方在
离婚
后发现其他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时,以另一方存在婚外情导致
离婚
存在过错为由,在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主张分得该财产大部分或全部。
三、
离婚
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分割、个人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权等,该部分内容是
离婚
协议的核心内容,应作出详细的约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首先要分项(标明序号)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情况。包括财产名称、所在地点等信息;
2、将上述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对应前面的分项的财产序号,作出准确的分割,比如“上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第*、*、*、*项归甲方(夫)所有,上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第*、*、*、*项归乙方(妻)所有”。
3、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中,可能存在动产、不动产、股权、投资以及其他财产折价的问题,对于该部分财产的处理,一般约定以取得上述财产的一方给予对方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补偿,或双方对股权或投资进行比例分割所有。
4、在分割财产移交时需要对方配合的,应约定配合的时间及相关内容。如对需要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
房产
,应明确约定办理手续的期限等,例如:“序号为*的位于**市**区**路*号**小区*栋*号
房产
的
房产
证登记的名字为甲方,现该
房产
已分割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同时前往**(
房产
转移登记主管部门)办理
房产
过户手续,将该
房产
过户至乙方名下”。同时约定财产移交时,应当提供配合的一方未及时配合导致的责任如何承担。
5、防止夫或妻一方有意隐瞒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在财产分割中,应约定隐瞒财产的后果及处理方式。比如:“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共同财产之外,如发现尚有其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没有进行分割的,隐瞒的一方自愿放弃该被隐瞒财产的再次分割权,该财产全部份额归对方所有”。
(二)夫或妻个人财产处理
因为夫妻结婚之前,很可能存在夫或妻一方有属于个人的财产,对于该个人财产,在
离婚
协议中应予以列明,以免发生混淆而引起争议,当然,个人财产也可以约定在
离婚
时赠与对方,这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愿。
(三)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
如在夫妻
离婚
时已有子女的,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约定,否则,协议
离婚
时民政部门将不予办理。
协议
离婚
中,子女是随父还是随母一起生活,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只要双方同意则该约定即有效。在子女抚养权确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该抚养费标准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支付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子女的日常生活、学习等情况综合考虑予以确定,抚养费可以按月、半年等为单位来支付,具体时间由夫妻双方约定,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时为止。
四、协议的份数
离婚
协议一般至少一式三份,协议当事人各一份,民政部门一份。
五、协议的附件
为使协议内容完整和便于操作,建议在协议书后附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有形财产照片等材料。
六、其他
离婚
协议一般要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字样,最好协议双方在签字后加按手印,并写上签订协议的时间。
签订
离婚
协议是一项民事活动,理应遵照自愿、公平的原则,如夫妻任何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
离婚
协议,对方主张撤销时,该协议将依法被法院予以撤销而自始无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离婚协议能够反悔吗?
如果男方双方自愿离婚,并领取了离婚证,即其婚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正式解除了。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双方再次同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于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反悔,则可以再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司法解释规定,只有订立《离婚协......
·
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
11.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可以,但因房产尚未取得合法的所有权证件,故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房产已经交付使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后房产由谁居住使用。在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当事人可另行提起诉讼。...
·
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
·
妻子当全职主妇,约定丈夫给“月薪”有效吗?
所谓劳动报酬,是指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获得的各种收入,它是基于劳资关系而产生的。而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负有共同从事家务劳动的义务,因此,不存在谁给谁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欣怡和李刚的这种薪酬约定就是无效的。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
·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1)立即拔110报警电话,不方便语音报警时,可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进行报;注意固定证据(如现场拍照、录音录像等),保存好出警回执、经公安机关调解达成的协议、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告诫书等材料,必要时进行伤情鉴定。(2)学会自我保护,在遭受到暴力袭击情况下尽可能不要使用......
·
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限?
按照规定,职工申请认定工伤应当在一年之内。...
·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诉讼离婚有哪些流程?
相对与协议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更加的繁复,对普通人来讲这方面是比较难的。但同时也是不得不了解的内容,那么在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在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
·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南京串通投标罪律师
南京串通投标罪律解答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最新串通投标罪司法......
·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会见规定、手续和会见费用?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会见规定汇总由于疫情原因,南......
·
两个孩子离婚抚养费怎么办?
财产和孩子是离婚家庭中的两大问题,很多离婚家庭矛盾都源于此,他们有的缺乏法律知识,处理不好财产和孩子的问题。离婚家庭问题尤其是孩子,父母离异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虽然父母离异了,但抚养的责任是不能切割的。那么,两个孩子离婚抚养费怎么办?请看下......
·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是怎样的?市场经济的总是有不稳定性的,很多公司因为资金链的原因而破产。正常情况下,只要是公司宣布破产之后,这时候就会有清算人员接管公司,进行破产的财产的估值清算。那么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
·
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有哪些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权往往是在同级人民检察院那里,但是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有哪些,更不知道刑事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有哪......
·
发现老婆有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怎么离婚
发现老婆有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怎么离婚一、离婚的条件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后,会制作一份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责任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责任。如果对责任责任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核。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申请人:?????????,......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是甜蜜的,但是两个人在一起,锅碗瓢盆,难免有些磕磕碰碰,需要您互相包容,相会理解。但是,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犯,也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今天就讲一个小问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该如何处理呢......
·
走私假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戍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废,而......
·
商标的法律定义
标是一种显著的标记,它能将不同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时候,手工艺人在他们创作的艺术品上刻上他们的签名或标记。多年来,这种标记演变成了今天的商标注册保护制度。由于独特的商标显示了商品或服务的特性和质量,该制度......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接到保山市移动电话拨打过来说是我认识的朋友孙鹏(宁夏银川人)
·
公交车压到黄色曲线撞到三轮电平车请问律师谁的责任大
·
我想分家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
·
我家孩子今年11岁了,在10?日那天,门市上孩子一个人在,我去进货了,被邻家用手
·
关于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解雇问题
·
女方岁数不足孩子生下来之后户口能落女方身上吗,如果能都需要什么证件呢
·
你好我在一个昆明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单位贷款签协议了,他们要我在我银行卡里000块钱才能通过审核
·
车被运管扣了,说是黑车当时车上没拉客,车上有空车灯,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江莹莹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