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行政复议申请书案例一

首页>>法律知识

    

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73年12月21日出生,。



  

  被申请人xxx委员会,地址: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主任。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xx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苏发改【XX】xx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关于省道xx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苏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xx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



  

  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重违法。



  

  《国务院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江苏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然而,被申请人作出苏发改《关于省道xxxx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苏发改【XX】xx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这严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



  

  2、欠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城市规划意见等核准立项的法定要件。



  

  《江苏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四)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请人作出《关于省道s205线南京市xx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苏发改【XX】xx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并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属于程序严重违法。



  

  二、未履行听证也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违反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但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苏发改【XX】x8号《关于省道xx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并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程序严重违法。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xxx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苏发改【XX】xx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撤销。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xxx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年××月××日出生,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其职务和联系方式等)委托代理人:刘律师,性别:男,工作单位: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联系电话:025-84110110,86309110。被申请人:......


·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形式的规定。复议申请形式,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表达其复议意愿和要求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书面申......


·不服工商行政处罚复议申请书案例二
      申请人王某某,男,1952年×月××日出生,汉族,南京市xx区某某太阳能热水器经营部经营者。   代理人:x律师,单位:xx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南京市xx分局,法定代表人xx局长。  复议请求:  一、变更南京市xx分局x工商处字[2xx]第xx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项;  二、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2......


·行政复议申请书案例一
         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73年12月21日出生,。  被申请人xxx委员会,地址: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主任。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xx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苏发改【XX】xx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


·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其特......


·你知道婚前财产怎么界定吗?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情侣为了避免婚后或离婚时双方产生财产纠纷。您都知道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他们会在婚前签订界定婚前财产协议或进行财产公证,对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公证。那么婚前财产怎么界定?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作为各位股民来说,相信在生活当中对于股票市场是有着五味杂陈的感觉的。其实本来您将自己的闲钱用来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这些都是可以的,因为我国的股票在运行的时候也有着相关的法规来进行控制,如果欺诈发行股票的话,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1、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2、财产......


·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
      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一、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土地所有权证的功能不仅是反映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更重要的体现在权利保护上。由于土地证书只能由权利人持有,且权利人因处分使用权而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供权利证书,这等于为物权增加了一把锁。而权利证书的灭失、......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靖江市看守所
    江苏省靖江市看守所位置在泰州市靖江市城北桥下北面路西,是靖江市......


·浙江省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杭州(0571)浙江省看守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


·破坏界桩、界碑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界桩、界碑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桩、界碑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的对象仅限于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界碑、界桩是在我国与邻国接壤地区设置的用以划分两国疆界线的标志物。它涉及......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可以诉讼外,当事人还可以进行协商、调解以及仲裁。对于其中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么通常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一)机动......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现实生活中,虽不乏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少见。用人单位虽然享有自由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但这权利并非绝对,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具体来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那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其实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起诉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吧。一、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根......


·远期信用证收款有哪些
      远期信用证收款有哪些风险?一、远期信用证收款有哪些风险?1、汇兑风险,特别是在当前人民币对美元走强的情况下。2、开证行破产。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开证人破产,不影响收款,因为开证人要提货,首先得先承兑汇票。汇票已经承兑开证行就必须要付款。3、......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在进入诉讼阶段后,对诉讼发生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情况,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认定。在一审诉讼期间发出解除合同的函,并不能改变诉讼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状态。在诉讼过程中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对抗合同相对方要求其......


·寻衅滋事罪的案例分析
      1、案例详情陈某某,某某省某某市某某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某伙同“章某”(在逃)窜至某路“神话”网吧,发现前几天没给他们买 “摇头水”的舒某某正在上网,于是找到舒某某用语言进行挑衅,但舒某某、黄文璇等人不搭理并离开。陈某某、......


·市县工伤鉴定能做假吗?
      员工可以凭工伤鉴定的结果获得赔偿和补偿,同时事业单位也需要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支付费用,因此工人或者是事业单位都希望工伤鉴定做假,前者是希望获得高额补偿后者是希望可以减轻补偿,但是县工伤鉴定能做假吗?如果县工伤鉴定不能作假,那么出现工伤鉴定做假......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爸爸在厂子上班期间脸部烧伤,怎吗鉴定。san
·能不能证明房子我也有份?
·重庆市酉阳县xx镇的朋友杨xx拘留在厦门第几看守所?
·银行贷款到期还不上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死亡,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了,现已被定逃逸罪被关
·你好三十年前的档案能找到不
·侵犯个人名誉和隐私权的怎么办,能起诉吗?
·打架纠纷,两个小孩打架,两个小孩打架,13岁,一方胳膊被拉了个小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