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怎么认定房产的权属,房产的权属怎么界定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怎么认定
房产
的权属
(一)结婚登记前购房、办理产证的。
1、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
房产
为个人婚前财产,
离婚
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
房产
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
房产
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
房产
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4、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
房产
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
房产
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结婚登记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二)结婚登记后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
房产
进行财产分割的。
2、领证后,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产证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则一方名下的
房产
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时双方可以就
房产
份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另案起诉分割
房产
。
(三)产证是双方名字或是原来是一个人名字,后增加为两个人名字的,无论购买时间或增加时间在婚前还是婚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时可以财产分割。
(四)产证原是一方父母名下,后变更为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的。
1、登记结婚前,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的,视为其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其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
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登记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其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无论婚前或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双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
房产
在
离婚
时如何分割
(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
离婚
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
房产
,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二)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房产
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
离婚
房产
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
房产
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
离婚
房产
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
房产
达成协议的,
离婚
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
房产
。
(三)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
房产
证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
离婚
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房产
。
(四)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
房产
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
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房产
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
离婚
房产
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五)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
房产
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
离婚
房产
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
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
离婚
房产
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六)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
离婚
房产
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
房产
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七)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离婚
时,
房产
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
离婚
房产
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
房产
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
离婚
时不得不说财产的分割,而财产的分割又不得不说
房产
的分割。不过在对
房产
做出分割之后,还是应该先搞清楚
房产
的权属,毕竟不是所有的
房产
,在夫妻
离婚
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分割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们发现一般夫妻在结婚之后买房的,此时的房产除非是双方有单独的约定,那么通常都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现实中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
·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
·
签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当事人进行房屋租赁的,必须要与对方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是很有帮助的。但是,也要是好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在签订的时候就需要注意一些地方。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1)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当出租人与承租人洽商租房时,只要就......
·
如何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对于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外地人来说,在办理居住证的时候相关部门会要求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这时需要本人到社区服务中心开具一份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然后根据通知书时间和地点办理登记备案。那么如何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针对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我们在下文展开了相......
·
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
夫妻之间的房产根据购买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婚前房产与婚后房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没有必要来区分房产性质的,但要是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区分哪些是属于婚前房产,因为婚前房产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
·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现在的社会结婚和离婚率都比以前要高,法律对于离婚的规定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而且经过调解之后仍然没有结果的,应准予离婚,所以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对于家庭和孩子都是很伤害的,离婚之后财产如何分,......
·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商标作为企业的标志,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但是,我们都知道,商标权是可以转让的,那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一、商标转让权的含义商标权转让......
·
妻子当全职主妇,约定丈夫给“月薪”有效吗?
所谓劳动报酬,是指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获得的各种收入,它是基于劳资关系而产生的。而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负有共同从事家务劳动的义务,因此,不存在谁给谁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欣怡和李刚的这种薪酬约定就是无效的。......
·
非法集资判刑实例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法集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
南京独立理财师
如果你的财富有恙,比如,法律与税制困惑、配置麻烦、传承与保全......
·
李某某和北京某某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 ......
·
网络诈骗犯罪情节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诈骗罪的犯罪情节的认定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诈骗犯罪情节进行认定时可以予以借鉴。 (一)我国司法解释中关于诈骗罪犯罪情节的认定 1.关于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
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在合同中注明一定的违约金,以此来牵制员工。违约金的存在使得员工在选择跳槽时会有所顾虑,也会损害员工的实际利益。那么,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呢?如果可以,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我们为......
·
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对吗
刑法规定了刑期的计算标准,但是没有规定刑期的开始计算时间,那是因为每个案件的审理时间不同,而且要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才能计算。那么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对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对吗刑期从判......
·
处理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关于劳动关系的处理其实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原则,但是对于劳动争议来讲,法律方面却是规定的有处理原则的。那么您知道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是什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
·
年最新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 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 第一章 说
年最新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第一章说明一、本章包括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措施费,夜间施工措施费,二次搬运措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措施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措施费,脚手架措施费,施工排水、降水措施费,垂......
·
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在如今开放的时代,人们离婚率提高,意味着离婚争抚养权的事件频频发生。从法律的角度上,起诉离婚争抚养权都要考虑抚养者的个人经济能力和生活习惯,以保护孩子为目的。若想取得抚养权,应当具备什么呢,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律师我们将为您在......
·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
·
可以申请减刑的条件包括哪些
广义的减刑包括狭义减刑,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但是就中国的刑法而言,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那一般可以申请减刑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想知道如果要求公司赔偿的话怎么说?
·
我家车子连闯一个禁9次,因为是大货车不知道该怎么san
·
由于车子手刹没拉好,车子自己滑撞了人,现在保险公司不
·
职业病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的工资怎么算
·
员工申请辞工还未批准,就去劳动局咨询,然后就两天没有来工厂上班,这样可以算旷工吗
·
抚养费婚生子成且独立生活日止,他现9出了,没上学了。我还要在付抚养费吗
·
欠款金额大想找律师
·
我人在湖北,怎么样能给戒*人汇生活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