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标 评 审 代 理 委 托 书
(样式)
委托人:
受托人: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是 国家/地区的公民/法人,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代理对第 类 第 号 商标进行如下“√”评审事宜:
受托人代理上述评审事宜的权限为: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规定的本案有关评审活动。委托人特别声明包括下列第 项权限:
① 承认对方评审请求
② 放弃或者变更评审请求
③ 撤回商标评审申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本委托书时请认真阅读背面的说明。
附: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91号典雅大厦20楼
电话:025-84110110
网址:www.njLawyer.cn
说明:
1.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后方有效。
2. 委托授权的商标评审代理权限未经特别声明的均为一般代理,即不包括商标代理组织代为①承认对方评审请求;②放弃或者变更评审请求;③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如包括前述某项或多项权限,应在指定的空格内填写上述权限的相应序号;否则,视为不包括上述权限。
3. 商标评审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者解除商标代理关系的,委托人应当书面告知商标评审委员会。
4. 此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
安徽 沈培亮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
18656084778 |
浙江 李力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
18667830319 |
山东 范志强律师 |
执业20年 |
13065042504 |
广东 陈芝廉律师 |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
18620487148 |
浙江 温作团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
13052261268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