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自从我国出台酒驾的严规之后,大家都认识到了酒驾和醉驾的严重后
首页
>>
法律知识
自从我国出台酒驾的严规之后,您都认识到了酒驾和醉驾的严重后果和严厉的惩罚,但还是有些人不尊重交通法规,报着侥幸的心理去酒驾醉驾,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醉驾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和处罚标准,希望人们珍惜生命,远离酒驾醉驾,也希望对广大司机朋友有所帮助。
一、酒驾和醉驾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
酒驾
交通事故
,一般是负全责。酒驾出现
交通事故
后,如在本次
交通事故
中无其他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酒驾方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处罚。 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醉酒驾驶的现象在现在的道路交通上都是很常见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的规范醉酒驾驶,更好的维护公共安全。法律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责任形式以及处罚标准。
交通事故
责任的划分依据
交通事故
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二、酒驾标准、醉驾标准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三、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酒驾处罚,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
拘留
,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四、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2013年开始实施的交通安全法,对酒驾、醉驾行为有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近期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为更好地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交通安全法对醉驾做出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关于醉驾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主要看
交通事故
发生的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来说在
交通事故
里如没有其他违法的行为,本次醉驾驾驶人就属全责并且吊销驾照,我国对酒驾醉驾有严厉的处罚措施的,并且我国交通部门也做了各方面宣传,提高广大司机的杜绝酒驾的意识,这样能更好的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
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权,其实也就是指起诉的一方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知道,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而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才有管辖权。因此,在起诉离婚之前一定要先确定清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才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怎么确定才好。一、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婚姻的状态,常见的肯定是有效,但现实中也不乏一些无效的婚姻或可撤销的婚姻。对于其中无效的婚姻,按照我国的规定要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才行。那具体来说,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一、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
·
上法庭起诉离婚都要什么手续?
实践中,许多夫妻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或婚后有出轨等行为而导致离婚。如果双方对于离婚中的一些细节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其中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许多人对于上法庭起诉离婚都要什么手续不太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一、起诉离婚所需证件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
再婚一方死亡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是自古至今都存在的行为,在古代只要是在体现男权,但是现在男女平等,在离婚上法律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在离婚中最为常见的问题,也是难以很好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纠纷,那再婚一方死亡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再婚一方死亡抚养费规定我国《婚姻法》第21条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
·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与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因为同时涉及到两个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相较于普通离婚财产分割是有一定差别的。我们我们专门整理了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与原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1、离婚财产中,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
·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就必须了解该如何退房的方方面面。那么,具体而言,首付款付后如何退房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一、首付款付后该如何退房如果购房......
·
讨薪方法和技巧有哪些
讨薪方法和技巧有哪些?如何正确讨薪?近年来,网上关于农民工讨薪的报道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当然讨薪可能并不仅仅是农民工的问题。一些老板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那么这时我们该如何讨薪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些讨薪方法和技巧。讨薪方法和技巧......
·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险能不能报?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险能不能报?我们在前面的文章中说了,车身划痕险是新车保险中的一种,是属于可选保险的范畴,也就是可以买也可以不可以买的。那么没有买划痕险但是车身被划伤了还能不能补买然后报销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险能不......
·
长沙走私毒品罪量刑细化标准
近年来,我国对走私毒品的犯罪行为处罚是十分严格的。而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基础上,各地高院也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了更为详细的量刑规定。下面,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长沙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吧。1、第一个量刑幅度走私鸦片二十克以下......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相关内容
·
临安市看守所
浙江省临安市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临安市锦南街道卦畈路,在卦畈到......
·
淮滨县李峰律师,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李峰律师一直专心办理各类案件;其中,在医疗损害赔偿、......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行使合同解除权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解除合同”这一概念的主要内容及特点(一)《公约》的英文条款中并未明确使用“解除合同”这一术语,而是使用了“宣告合同无效”,它用列举的形式表明了“宣告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及其后果。其基本内容是......
·
识别真假产权证的办法
近期在房屋交易中出现了房屋权属证书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房屋权属证书。专家介绍,辨别真伪产权证有8种方法: 一看封皮。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 ......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
·
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
,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综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等方面考虑,因此,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毕竟孩子只有一个,那么究竟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时确定孩子抚养权......
·
网络侵权责任中的反通知
网络侵权中的反通知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被侵权人的通知采取了必要措施后,侵权网络用户认为其涉及侵权的信息未侵犯被侵权人的权利,或者其他网络用户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的必要措施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要求恢复删除、取消屏蔽或......
·
出轨一方诉讼离婚法律怎么判
夫妻一方出轨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它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夫妻关系。没出轨一方受到的损害较大,一般提出离婚诉讼也都是受害一方。但是,出轨一方能否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出轨一方诉讼离婚法律怎么判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出轨一方诉讼......
·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尤其是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协商不好的话就容易引发纠纷。按照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适当考虑照顾子女、有利生活等原则,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什么
职工的薪资的计算是有很多部分组成的,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福利费也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那么,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什么呢?新准则的制定与以往相比有哪些区别和特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介绍。一、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什么职工薪酬......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家有一辆广汽吉奥面包车,买了四多,就昨天一下给撞报废了,车牌是天津的,车牌号能
·
朋友欠钱 没有钱还 有借条
·
法官您好!我是一个被拘留在你们泰州看守所一名男士的姐姐。他叫
·
我是游戏玩家游戏本身全用外挂,游戏公司也不处理。偶然看见外
·
我在黟县碧阳镇,关于淼工地上干活。脸上被锯,长达15公分现在
·
请问,有个小偷把偷来东西卖给回收站
·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使死亡的怎样判刑?
·
我该怎么办呢,在房产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