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
  劳动仲裁的含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反 申 请人:
  反被申请人:
  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诉反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日收到贵委送达的仲裁申请书,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提出
  如下反请求事项:
  1、请求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中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裁令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支付违约金。
  2、请求依法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赔偿因其不办理交接手续而造成反申请人 的各项直接经济损失23320元。
  事实与理由:
  2011年元月28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固定期限:2011年元月28日起至2013年元月28日,申请人中途毁约,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违约要求离开答辩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反申请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不办理交接手续造成反申请人的损失客观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不辞而别并违法带走了反申请人的相关财产与培训资料、员工名单、应聘人员信息等,给反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困难。为此,反申请人多次电话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到反申请人处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以种种借口一直拒绝与反申请人办理工作交接
  手续,影响反申请人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损失,反申请人放弃相关招聘业务的开拓。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如要离开公司,应退还公司给予的和造成反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如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行为造成反申请人业务不能进一步正常开展,包括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泄露反申请人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员工名单、应聘人员信息)等,侵害反申请人商誉的,造成反申请人经济损失的,将另案追究。
  针对上述情况,为维护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提起反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二〇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等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被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反请求,只要被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关的申请书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不知只要提出反请求就可以实现的,必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其实对于工伤认定或者说工伤伤残鉴定的结果,并不是说只有员工本人比较关心这个问题,肯定用人单位也是非常关注的。尽管说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好像表面上非常不在乎,不配合员工的工伤事宜,员工个人在维权的过程当中,用人单位其实是非常关注的。而且有很多劳动者甚至都不清楚,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一、在我国工......


·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很多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是在转正之后进行的,这就让一些人误认为只有在转正以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则是不可以的。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辞职?一、辞职员工分类1、员工主动辞职,是指员工在对工作失去信心,以及对该工作不满意或者是有更好的工作选择时做出的决定。2、公司辞职员工,是指公司在对员工考核中,发现其不足,以及不适合公司要求的情况下,以及该员工在对公司利益损害的情况下,会被公司辞职。二、辞......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一、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2、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3、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4、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工资数额5、工作牌/上岗证......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


·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夫妻一旦离婚,就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而要是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处理的话,则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了。那么此时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关于离婚后孩......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中方企业不能直接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外国投资者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第一种,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国家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投入到国有企业中,此时的土地使用权应视为......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通用吗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其实国家制定的好多基本法规,都是切实维护公民的基本利益的。在遇到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以后,其实对各位劳动者来说,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到自己所有合法的权益。比如说,我们可以做伤残鉴定,也可以做工伤鉴定,在下文我们将为您介绍一......


·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
      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一、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目前,火车票预售期为30天。例如:1月1日发售1月30日以内的车票,互联网售票和电话订票的预售期30天(含当天)。现在全国各地网络预售时间基本都是30天。关于恢复60天预售期时间由铁路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具......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相关内容
·盐城市看守所
    盐城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区东郊、亭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


·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搬迁新址:湖塘街道(杨绍公路)
      新投入使用的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位于湖塘街道,导航:......


·离婚按揭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如今购买房产的很多都是以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对于将要结婚的男女来讲,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与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是有很大差距的,同时日后离婚的话,对这类按揭房的分割也是不同的。那到底离婚按揭房产分割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指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相关部门作出员工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种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基础。在实践中,有些工伤员工在获得工伤认定结论之后表示不服因而会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那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一起来......


·男方要抚养权吗?怎么取得抚养权?
      在众多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归属问题是出现频率最多的问题之一。有时候男方女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孩子和母亲接触较多,因而感情较好。但是,在我国传统思想——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下,男方为了传承香火也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男方......


·撤回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离婚时如何安排探望权
      离婚时如何安排探望权1、探望权的安排应与子女的年龄相一致。根据子女成长发展的规律,不同年龄段的子女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父母协议探望权安排时尤其应注意子女的年龄段差异。离婚律师指出,有些人认为,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的婴儿有寻求安全依附的生物需要,......


·山林防护管理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__县_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


·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当企业职工的父母因病去世时,职工应当回家料理后事,尽到为人子女的义务。我国是个人情社会,职工请这类假的话,企业都会批准,而且在一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享有丧假的待遇。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那么......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婚后拿到房产证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
·工厂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工资条跟实际工资少600块
·结婚 房产,律师先生您好
·您好我男朋友的妈妈在2019年9月20号收到一封由江苏省
·潘师,一般婚前财产案件你们怎么收费?
·劳动合同丢了,能不能劳动仲裁
·浏阳看守所寄信的邮编是多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