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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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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可能在婚后患上了精神病,此时配偶可能会想要
离婚
。但出于对精神病人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与精神病人
离婚
的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到底与精神病人
离婚
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与精神病人
离婚
的条件有哪些
(1)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起诉到法院
离婚
,首先会审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在
离婚
过程状态中是否属于精神病发病期,如果该精神病人能自主表达意思的时候,这和正常人
离婚
程序一样。若是病发期,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会依法指定其父母或其他作为法定代理人,由其父母代理其参加诉讼。
(2)法院在审理
离婚
案件的标准是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此双方只要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法院都会依法准予
离婚
。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
离婚
,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
离婚
。
二、精神病人能不能协议
离婚
?
精神病患者不能“协议”
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因此一般说来,对于婚姻关系中实体性的权利义务,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提出主张才行。而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正因为如此,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才规定,办理
离婚
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
离婚
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样的人
离婚
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判决。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
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
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
: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
离婚
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
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离婚
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
。
实践中,与精神病人
离婚
也是可以的,但此时由于精神病人已经不能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愿了,因此也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
离婚
,而只能以诉讼方式
离婚
。此时,法律中规定了与精神病人
离婚
的条件,要是不满足的话,当然也是不能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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