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消费者要求损害赔偿的相关知识

首页>>法律知识

        一、消费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和范围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向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索取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产品说明书、消费清单、交费单据等。

      2、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损害时,应对损害的后果及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的相关证据予以保存、保全。

      3、消费者受到侵害,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均可纳入索赔的范围。

      二、消费者损害赔偿的情形分析

    1、对等赔偿的原则(1:1)。即经营者应对消费者所受到的所有消费损害予以全部、等价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117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分析:消费者遭受侵害有权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物质损失、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对此,有过错的经营者应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赔偿损失的目的是为了使消费者受到的财产、人身和精神方面的损失得以恢复到损害前的状态。所以这种对等赔偿仅仅只是有过错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的最基本的法律责任,也是适用最广泛的法律责任。

    2、惩罚性赔偿的原则(1:2)。即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对消费者所受到的所有消费损害予以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分析: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规定的带有惩罚性质的赔偿规定。由于存在欺诈行为的经营者在主观上有较大的过错,也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其社会危害程度较之其他有过错的经营行为会更大,故法律规定了更为严厉的赔偿原则。

    3、承诺赔偿的原则(1:X>1)。即经营者应对消费者所受到的消费损害按照经营者先前的承诺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分析:经营者为销售自己经营的商品和服务,所做出的承诺是影响消费者做出消费选择的重要因素,一旦消费者接受其承诺,双方即形成一种约定的合同关系。因此如出现与承诺条件相悖的情形,经营者即应按其承诺进行赔偿。

    三、消费损害索赔的维权途径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银行卡被盗刷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双方应该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享有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因一方或双方未尽到应尽的义务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储蓄合同中,银行应该承担向持卡人提供达到足够安全的交易系统,即银行应保证其服务场所、系统设备的安全适用,足以保障储户信息、密码等信息数据的安全,在储户的信......


·室内财物被盗,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也就主,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的依据是业主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


·消费者怎样收集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的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既要提出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例如在一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中,原告要求被告赔......


·代人看管的财物丢失,是否赔偿?
          代人看管财物,结果财物不幸被偷。如果你对财物的遗失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使你对财物的失存在重大过错,用人单位也不能要求你全部赔偿。律师认为,首先,受公司指派外出学习,保管财物是受领队的安排,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因劳动者对财物保管不善......


·消费者要求损害赔偿的相关知识
      一、消费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和范围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向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索取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产品说明书、消费清单、交费单据等。  2、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损害时,应对损害的后果及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的相关证据予以保存、保全。  3、消费者受到......


·四川省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四川省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在社会生活中,常常会因为城市规划的需要,对已有老旧房屋进行拆迁重建,这时就涉及到了对拆迁地原住户进行相关拆迁补偿措施。原住户相应国家城市发展号召,积极配合政府进行搬迁清空,政府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对原住户给予重新......


·政府信息公开两种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两种方式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一、 安徽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


·醉酒驾车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如果违反驾驶,有时候甚至会威胁
      醉酒驾车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如果违反驾驶,有时候甚至会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而醉酒驾车会受到什么惩罚您并不是特别清楚。今天就告诉您在不同情形下醉驾所受到的惩罚也是不同的。下面就给您讲述在昆山醉驾的惩罚标准。一、在道......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上海市嘉定区看守所
    上海市嘉定区看守所地址:嘉定区祁迁路,来访路线:沿着嘉唐公里开......


·周汝东律师代理劳动争议再审案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冀民申......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接标的物后,分若干批次付清标的物总价款或者买受人先分批支付一定的货款后出卖方开始分批供货,但在买受方收取全部货物后的余款起码还应分两次付清的买卖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一、出卖人可以解除合......


·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一、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验收中需要注意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验收中需要注意什么?水利工程一般都是外包进行建造,而且建造之前开发商会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合同固定工程何时完成以及何时验收,而在验收的过程中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验收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根据这一问题为您整理出相应的答案,请您来进......


·工程合同居间人没有约定报酬或约定不明时,怎样确定居间人的报酬?
      工程合同居间人没有约定报酬或约定不明时,怎样确定居间人的报酬?一、居间合同人没有没有约定报酬或约定不明确的,应该怎样确定居间人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校车安全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这属于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那么......


·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吗?
      随着世界经济的进步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就比如在婚姻关系的认知上,在中国古代社会,讲究从一而终,而现在提倡婚姻自由,提倡人权。因而,现代社会中离婚率很高。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是民事案件中重要的案件类型。那么,离婚的程序是......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几种类型,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几种类型,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中国土地国有制,我们所能够购买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在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我们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但当前还有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不了解,不知道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不知道土地使用证有哪几种分类,这样的话......


·厦门医保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厦门市相关部门人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减轻人们的医疗负担。该政策规定人们的医疗保险费用将有所提高,并且保障对象的范围也有所扩大,有更多的人拥有了社保卡。对于医保的办理人们应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老师骂学生不懂做人,难听的话,犯法吗san
·赡养与遗产继续问题,这是我父辈和爷爷辈的事情
·我是天津农村的,村里有激动地,应该给没地的人分地?
·什么时候会见,或者特殊情况下,能见不,他说来了也见不到,是怎
·只有直行绿箭头,左转没有显示左转了算违章吗? 以前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第一天设置红
·公司是不是有监管不到位和连带责任.谢谢
·离婚后男方要我将户口迁走 我现在没有地方落户 我该怎么办
·我在XX贷里借了10000块,但在APP里的确显示了10000待提现,但是要一百块的手续费,给了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