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首页
>>
法律知识
当事人基于买卖合同提起诉讼的,其请求权基础是买卖合同;因此,在诉讼中,其首先应当举证证明买卖合同的存在与成立。当事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主要通过两种途径:(1)证明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已经具备;(2)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
买卖合同属于合同之一种,因此,合同成立要件当然适用于买卖合同成立之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通常包括:(1)存在双方或者多方缔约主体,即实际缔约人。其既可以是合同当事人本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出卖人和买受人。(2)缔约主体具有缔结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在没有书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提出的据以证明买卖双方达成合意的证据比较有限。即使按照法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也应当认定为合同成立。据此,没有书面合同时,可以通过提交一方已经履行交付标的物或者给付价款的义务并为对方所接受的证据,来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1)以要约和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4)根据《
合同法
》第33条之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故确认书也是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5)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诸如由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如果主张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仅提供由其自己签发的送货单而无对方的签章,则最多只能证明自己已经发送了货物,并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为对方所接收,当然也不能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点
一、细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载明了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房产资料,所以购房前要仔细查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后作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一个附件。 在查看土地使用合同时要注意: 1、......
·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按照以下顺序分别确定:①约定标准→②质量说明标准→③协议补充标准→⑤推定标准→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⑥通常标准、合同目的标准。(1)约定标准:买卖合同对标的物质量有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2)质量说明标准: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与买受人没有对标的物约定质量要求......
·
物业纠纷怎么投诉?
一、物业纠纷怎么投诉 物业纠纷业主可以向选聘单位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投诉,责其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改正。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二、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方法有:业主和物业管......
·
买卖合同之交付标的物的质量标准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应当具有同种物的通......
·
买方逾期付款利息怎么计算 ?
生意场上,通常都不能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卖方发出货物,买方也收到货物后,按理来说,买方应该及时支付款项。可是实践中,就是会出现买方逾期付款的现象,这个时候,卖方可以向对方主张实际的款项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1、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按照合同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双方......
·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应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
·
男方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知道这句话您认可嘛,因为不是所有的感情都经得起考验,生活中离婚的人有很多很多,离婚理由各式各样,而离婚和分手不一样,不是一张嘴就可以完事的,当然是要走法律程序,而其中的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最常见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
·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原告:中国建筑___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光,职务:董事长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___E座。电话:___.被告:咸阳___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联系人:曹阳,联系......
·
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 如何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如何分割一般情况下,法院首先要看有无未成年子女。如果有尚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孩子归谁房子就判给谁。结婚......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南京在线律师
南京在线律师为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
·
大竹县离婚律师原创:离婚纠纷代理词
离婚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
·
驾驶校车怎样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首先,我们都只知道,在公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这个是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说,在公路上开斗气车,不出事故还好,一旦出了事故,极有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
·
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方法有哪些
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方法有哪些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方法有哪些?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1、成本法的优点在于: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的成本;核算简便;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的现金在时间上基......
·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一、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机动车报废不可以当作废铁出售或转让。须遵守相关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对于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国家强制回收拆解,防止其被重新组装重新上路行驶。所谓报废的机动车,是指汽车、......
·
婚前个人财产需要公证吗
准夫妻在结婚之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否办理还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其中,有四种情况是十分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而也有一些情况是没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现在请随我们一起来具体看看吧。一、这四种情况是十分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
·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有很多,有同等责任,有主要责任,也有无责任的,针对不同的责任对应的情形是不一样的,并且当事人实际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也会有所不同。那实践中,到底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
·
民间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民间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在我国,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法律权益不受侵害,有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而且这种机构是有两种的,一种是政府设置的,一种是民间自发设置的,两种机构的性质不同,但是目的是一样的,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民间法律......
·
龙田镇征地补偿费用如何管理和分配?
龙田镇征地补偿费用如何管理和分配?在政府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款发放工作关系到被征用土地家庭的根本利益。现实生活中,因为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均引发的纠纷事件很多。为了减少纠纷,宁乡县龙龙田镇制定了有关管理办法,那么龙田镇征地补偿费用如何管理......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能否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谢谢
·
租单位宿舍住算不算个税的租房?在户籍地自己交社保,在外地工作发工资不扣社保个税怎样扣社保?
·
两家公用厕所,一家独用,维修费用怎么
·
具听说人在南充市看守所以有半年时间怎么可以确定一下。
·
我在一家企业干2零10个月,上9号找我说企业效益不好要裁员,让我签字,我看那上什么都没写
·
我在单位工作五年了,于本月五号办理辞职。
·
他的儿子没有权利来继承的吧?
·
外地人买北京城市居民的农村房合同有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