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无锡拆迁企业缴税政策解读
首页
>>
法律知识
无锡
拆迁
企业缴税政策解读 1、关于企业所得税。
该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按4种不同的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
拆迁
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
拆迁
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
2、关于营业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
拆迁
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又补充说,上述文件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此案中,企业财务人员向税收管理员出具了广州市人民政府的收回土地文件等相关资料,因此该企业这6000万元搬迁补偿费可不用缴纳营业税。
3、关于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
房产
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定搬迁收入的土地增值税征免时,需要确定两个条件。一是是否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二是如属于“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还需要确定是否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此案中,企业财务人员向税收管理员提供了政府进行“旧城改造”批复文件、具体规划等相关文件,企业此项搬迁补偿收入可以认定为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收入,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
4、关于印花税。
由于印花税属于列举征收,而“搬迁补偿协议”不在列举范围内,此搬迁补偿收入也可以暂不缴纳印花税。
综上所述,纳税项目已经面面俱到,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参考内容计算企业可能的纳税项目,但是无锡
拆迁
企业缴税项目具体作为一种地方纳税项目,其政策有可能更迭周期比较短,因此建议相关利益者频繁关注当地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了解最近的政策变化,如此才能灵活的规避法律风险,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根据法律规定总公司法人与分公司法人是一个吗
根据法律规定总公司法人与分公司法人是一个吗?您可能都听过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普通的老百姓眼中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一个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是实际上在法律上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规定并不是这么简单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总公司法人与分公司法人是一个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法律......
·
有限公司融资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有限公司融资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在我国,根据公司的特征有着不同的类型,其中有限公司就是公司的类型之一。在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资金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当公司的资金不足的时候,可能会需要进行融资。那么,有限公司融资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赶快来看一下吧。一、公司融......
·
企业应该怎么保护商业秘密
企业应该怎么保护商业秘密关于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相信已经不用我们在过多强调了吧,由此企业也才会更加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但是实践中,企业可以通过怎样的手段来保护商业秘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企业应该怎么保护商业秘密在企业起步阶段,企业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
·
公司注册费能取回吗
公司注册费能取回吗?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我国公司注册资本为认缴制。但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就交了许多的注册费,因此,许多人都在问公司注册费能取回吗?对于这个问题,就请为我们解答吧。一、公司注册费能取回吗?公司注册费可以取回......
·
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
如果你觉得试用期内,就只是企业剥削劳动者的话,那就错了。在试用期内,企业也是要承担一些风险的。那到底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呢?而在试用期内,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1、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风险: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破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虽然破产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原则上都能得到优先清偿,但实际中,清偿的现款极少,都是一些旧房陋屋、“破钢烂铁”,很难变现。应作出现定,有的需降价处理的还得降价处理。另外,如果确实变不了现的,只要有有......
·
社会抚养费新政策是怎样的?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而出生的孩子所收取的费用。在我国的全面二胎放开之前,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使得许多家庭在生育二胎时应支付一定的社会抚养费,而二胎政策放开这后,社会抚养费的政策也就有了一定的更改。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社会抚养费新......
·
要开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要开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法人即法定代表人,是由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够拥有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享有民事权利的组织。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一般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对公司负责,处理商事主体的经营和管理事务。法人......
·
意定监护人的含义是什么?
意定监护人,是指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定监护人的自......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
临安市看守所
浙江省临安市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临安市锦南街道卦畈路,在卦畈到......
·
北京银行承兑汇票纠纷律师:承兑汇票时出现假票,银行能否免责?
2007年10月,C公司与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公......
·
可以在离婚后不付抚养费吗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隔断的,因此即使自己的父母不能继续一起生活了,但对孩子应尽的抚养义务,还是要继续履行的。那可以在夫妻离婚后不付抚养费吗?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
·
没有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没有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一、没有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根据《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交付给出借人占有或登记,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
·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 地址:____电话: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 籍贯:____现住址: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 ......
·
业务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业务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一、业务居间合同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过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业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业务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业务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
·
专利局的审查期限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公布的期限——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实质审......
·
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者哺乳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妇女权益......
·
出租车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的构成部分,作为出租车司机,应该安
出租车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的构成部分,作为出租车司机,应该安全驾驶,确保乘客人身财产安全。可是有的司机却在喝酒后开车,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被交警查到,严重的话司机会面临拘役。那么,出租车司机醉驾关几天?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告诉您。一、出租......
·
车辆划痕险多少
车辆划痕险多少钱保费?一、划痕险保费开展划痕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主要是针对新车和三年内的准新车。1、划痕险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或者5000元,可累计赔付,累计超过2000元,保险合同自动终止。2、赔付额度2000元的,需要每年交划痕险400元。3、赔付额......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您好郑律师!我去年(2020年8月24)在金阳世纪城(贵州科
·
一个男人和我恋*的时候给了我4000元租房子,是2014,现在经常打电话骚扰我叫
·
快递没收到,我该怎么办
·
怎样确定工伤,朋友在工厂被人殴打
·
请问企业是否有责任?,工人在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快到家的时候又自行返回工厂途中
·
我去和丈夫协议离婚了,孩子我抚养,离婚协议书上当时就写如果男方按时付抚养费时女方
·
我想去监狱探视,请告知手续。
·
职业病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的工资怎么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