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能做亲子鉴定的医院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亲子鉴定,也许很多人一生都遇不到,但也有很多种情况下是需要做亲子鉴定的,这时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能做亲子鉴定的医院有哪些?”也许很多人会说所有医院都可以,事实并非如此。对于该问题,已经在下文中为您整理了一些答案,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如父母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做亲缘鉴定。
二、能做亲子鉴定的医院有哪些?
根据亲子鉴定的类型的不同,能够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和医院也就不同,以下将针对不同种亲子鉴定的类型来知悉能做亲子鉴定的医院有哪些。
(一)亲子鉴定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
1、个人亲子鉴定:
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2、司法亲子鉴定:
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1)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
司法亲子鉴定是指需要把鉴定报告提供给法院、公安机关、公证处以及出入境管理处等司法机构的一种鉴定,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二)哪些医院可以做亲子鉴定?
做亲子鉴定的话最好请认准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正规鉴定中心,根据用途选择是做个人亲子鉴定还是司法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是不公开的,只是让鉴定委托人自己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件的。你可以自己取样后送到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到鉴定中心由工作人员取样,这个是个人鉴定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
上诉
的依据,但是不能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单亲鉴定必须鉴定委托人父、孩子二方同意,(双亲鉴定则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同时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由鉴定中心员工现场取样,有鉴定中心律师现场作证并开具证明。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具体医院或机构您可以在您的当地查一下,某些符合条件的医院是可以做的。
综上即为对“能做亲子鉴定的医院有哪些?”问题的解答,并不是每个医院或每个三甲医院都可以做亲子鉴定的,具体哪家医院可以做需要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知法、懂法、守法,将助力您的健康生活。您若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登陆的网站,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医疗纠纷如何维权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如何维权怎么处理医疗纠纷一、妥善保管门诊病历,及时复印和封存住院病历并视情封存实物无论是诉讼过程还是鉴定过程,都依赖于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医疗纠纷的证据就是原始的病历及相关的实物。如果由于自己保管不善而造成门诊病历丢失,就无法证明患者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关系,也无法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
·
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责任一样吗
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责任一样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经常听闻医疗纠结的事件。我们知道,如果因为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过失导致了患者的身体与心理受到侵害,那么,医院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那在医疗纠纷中,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责任一样吗?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解答。一、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的区别......
·
关于医疗纠纷谁鉴定呢?
关于医疗纠纷谁鉴定呢?对于医疗纠纷,我们知道,医疗纠纷时发生在患者和医院之间的纠纷,大都是因为医疗事故,或者医疗保健之类的原因,对于纠纷,在现如今都是很难解决的,私下双方不能调解,那只有到法院去诉讼,那么在法院,发生医疗纠纷谁鉴定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
·
医疗过失行为找谁申请鉴定,怎么鉴定
医疗过失行为找谁申请鉴定,怎么鉴定一、医疗过失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盛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得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
·
医疗纠纷如何确定医疗费赔偿数额
医疗纠纷如何确定医疗费赔偿数额一、医疗纠纷如何确定医疗费赔偿数额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
·
讯问强制性
讯问具有法律强制性,它对双方都是需要的,这是法律区别于道德等规范的必要条件。法治社会是一种法律秩序,法律秩序要想同道德秩序一样人皆自觉自愿地遵循是不现实的。法治社会没有法律强制性保障,也就没有法律规范的地位。讯问强制性是由其法律性对话所......
·
什么是股权融资?什么是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易公司股权等权益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资金提供者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风投基金、产业基金、成长基金、并购基金等投资基金一般为股权投资。债权融资是指公司不发生股权变化......
·
如果父母离婚均不愿意抚养孩子的话应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离婚均不愿意抚养孩子的话应该怎么办要是家里面的孩子尚未成年,而此时父母又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原则上允许离婚夫妻先协商处理孩子问题,那此时如果父母离婚均不愿意抚养孩子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
·
诉讼离婚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选择离婚时,如果可以协商共同财产的划分、孩子抚养权等离婚事项能解决处理的就是协议离婚。但是由于财产小孩抚养权等问题争执不休最后还是选择法院起诉离婚,那么诉讼离婚调解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
杭州市西湖区看守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看守所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荡王头西行......
·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可以送钱送衣物吗?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可以送钱,总数不能超过2000元,家属......
·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全文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发展城市、发展交通道路,必要的拆迁是一定会发生的,拆迁又意味着出现征地,征地一般是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征地以及国家为了发展征地工作,那么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标准是什么?有没有什么评估......
·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是我国的社会保障措施中的一种很重要的保险,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的伤害如果单纯的让员工自己支付费用对员工来说不仅有负担也很不公平,因此就有了工伤保险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不是一成不变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
城市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城市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现代城市建设规划中,园林工程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园林工程不但可以美化城市,而且能够净化环境,并且给一些动物提供栖息地。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发展,规范园林工程建设。相关部门制定了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来检测......
·
逃离部队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逃离部队罪,是指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崇高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对公民如何履行服......
·
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
人都有困难的时候,离婚后的父母如果发生经济困难,那么受累的可不只是他们自己,还有他们的孩子,因为孩子的抚养费就无法足额支付了。很多人因此想知道,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根......
·
机动车交强险怎么交
机动车交强险怎么交关于机动车交强险怎么交的问题,包括了交强险应该到哪里去交,以及应该交纳的交强险数额是多少。对于机动车车主来讲,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具体解答。一、机动车交强险到哪里去交车主们缴纳交通强制险的渠道主要有:......
·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一、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公司法》里面提到的特别决议--需要持股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的决议包括: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公司法》44条)发行公司债券是股东会决议范围的内......
·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仅仅是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被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的。而即使被判缓刑也有一定的考验期,那其中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女朋友早起开灯影响我睡懒觉,怎么告她,想让她蹲局子
·
了解一下别人不还钱去起诉流程
·
我18岁了还没有户口我怎么办啊有谁可以帮助一下啊
·
自己开摩托车意外跌倒受伤,但没有报交警新农保是否有的报
·
2015我因工负伤.是否可办伤残/span>
·
信用卡拖欠,您好!因为我的资金困难
·
是这样的吗?,我孩子被人偷走三天后被抓获
·
你好,请问,给私人老板干活,活干啦老板不给钱,怎么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