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一、定义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房产抵押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二、作用
  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
  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
  2、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增多。
  3、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因某种特殊情况或出于特殊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一些困难或障碍,这时,即可利用反担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与适当的本担保相联结,从而化解困难、克服障碍。
  三、产生的原因
  债务人自己有财产可供抵押、质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尽管这种物的担保较为可靠,但债权人出于以下某种考虑也可能不愿接受:
  1、希望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够便捷地从保证人处获得金钱偿付;
  2、避免抵押物登记或质押物运输、保管等方面的麻烦;
  3、担扰担保物日后处理不便,而折价给自己又无使用价值等。
  在这种情况下,即需要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其满意的保证担保,再由债务人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与本担保恰当搭配、榫合联结以满足当事人的各种需要、维系交易安全并避免担保之风险。
  可见,反担保的设定,固然为本不算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关系又增加了若干链条与环节,使得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但反担保决非主观臆造的徒劳无益的繁琐机制,而是现实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
  根据上述分析,签订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一方面使得贷款有关当事人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但另一方面也使得抵押担保关系变得更加稳定,有利于缓解担保人的疑虑,增加抵押贷款,提高金融系统的运作效率。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您带来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到的一种合同形式,往往适用于房屋买卖,租赁,金融投资等需要中介方的情况,其中二手房居间合同最为常见。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做详细说明。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签订一方面促进交易的进行,另一方方面可以为委托人提供安全服务。居间合同也被人称作“......


·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
      如今有些地方的房价每天都在上涨,一些人手头资金不足,而且对房子要求不是严格的话就开始选购二手房进行交易,说明二手房有着独特的优势。那么如果在济南怎么交易二手房?在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进行解答。一、买卖前的产权审核担心买到产权有瑕疵的房子,是买家们不敢进行自主交易的一大原因。但......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房屋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一甲方(出租方):xx乙方(承租方):xxxx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原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街x号楼,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一、自本协议生效......


·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的情况有哪些
      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的情况有哪些一、查封的含义查封指检查对于不合格物品贴上封条,不准许动用。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二、办理查封的相关规定1、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而房子是现在很多人结婚都看中的东西,一些女方在结婚时会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添加上自己的名字,因此引发许多纠纷。那么,针对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房产的新规定。一、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在国内许多城镇,都有婚前买房的习气。女......


·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民若想要继承房屋,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现实中经常出现因为不满足继承条件,导致即使是亲生子女也无法继承房屋的情况。那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到底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继承房......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个人原因或是其他原因,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不能随意转让,必须要符合规定。而且其中也存在一些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情况,那么你知道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吗?有什么限制条件呢?下面......


·合同无效后是不是必须返还原物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标的物原物的存在是当事人承担返还财产责任的前提条件。标的物是特定物的,如果原物存在,必须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赔偿相应的价款或实物,但不能强令返还原物,因为此时已不可能。标的物是种类物的,如果合同标的物已经灭失或被......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最新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最新规定是什么?一、庭前准备阶段举证期限缩短《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同时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
    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提供看守所会见,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缓......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高淳区淳西镇南塘村史家......


·如何申请专利注册?
      如何申请专利注册?怎么注册申请专利注册的流程一、准备材料准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外观设计类的专利要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注意以下几......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


·银行信用证贷款可以吗
      银行信用证贷款可以吗?一、银行信用证是可以贷款的信用证贷款包括两种:1、出口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是出口商与国外采购商签订商业合同后,国内出口商收到采购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由于信用证有银行付款信用在内,未来出口商销售回款有一定的保证,因此一般......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当代社会,在我国其实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是存在许多的,比如说比较常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所做出的司法解释,但是许多人并不清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第......


·企业怎么清理债权债务?
      企业怎么清理债权债务?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产生债权债务,企业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关系到企业是否可以长远发展,只有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才能理好地防范企业会出现的财务风险,否则有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危机。那企业怎么清理债权债务?一起通过以下......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双方当事人是公民)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
      您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定想事先知道这过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一样,以及各地的政府规章有些差别,所以在我国各地进行二手交易花费的时间并不相同,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以供您参考。一、全款买房,无贷......


·虚假出资如何认定,虚假出资会构成犯罪吗
      虚假出资如何认定,虚假出资会构成犯罪吗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的股东在同意为公司出资之后却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把资金存入公司的账户中,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虚假出资。那么您知道虚假出资到底如何认定的吗?您要是有兴趣,请阅读我们在下文的讲解。一、虚假出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胡律师,我家门前走路地方,其地基原来是水塘,99年是我自
·你好!金坛区的工伤认定可以代理吗?我遇到比较复杂的事情。
·我是再婚的,跟现任老公生育第二胎,有准生证,请问是否一定要女方结扎小孩才能入户我
·我们员工应该要怎么安排?
·你好,车是三分期,现在十个月了,想卖掉,一次性还请贷款,可以
·因婚姻,想在黄山太平找个律师
·请问单位对我的病休假不同意怎么
·你好,请问男女谈恋*一个多月了。20l510月份开始谈恋*的,到12月25号去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