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
首页
>>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个人原因或是其他原因,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不能随意转让,必须要符合规定。而且其中也存在一些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情况,那么你知道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吗?有什么限制条件呢?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条件:
?
?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应当符合:(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另外,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限定条件:1、新的受让人不得改变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2、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3、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全部规定。我们通过本文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如果没有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开发、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而且在转让土地时,土地上的建筑物等附着物的使用权也需要一起转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始终是属于我国农户所有的,但是在获得土地的承包权以后,也可以依法将集体土地对外进行出租。目前我国范围内集体土地的资源还是比较丰富的,因此很多人在租用农村的集体土地的时候,其实比较关键的一个问题也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农村土地......
·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企业改制对于企业本身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通过改制的方式获得资金,重组管理结构,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土地的处理,对于采取出让的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应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那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会为您带来帮助。一......
·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费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是最难计算的,主要是附着物和青苗数量和类型太多。那么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
·
关于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山东聊城是我国一个正在建设中的欣欣向荣的城市,目前正在加快高速铁路公路等交通工程的建设。这是拉动经济发展必须先要搞定的事情。既然要做交通建设就必须用到土地,也可能会用到征地。那么,关于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最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
·
现在租房的人不在少数,大部分是些在外地谋生的人。在早期的的时
现在租房的人不在少数,大部分是些在外地谋生的人。在早期的的时候,租房人能够得到的利益很少,权益也没法得到保障。特别是在租金稳定、租房人孩子在当地接受教育等方面的相关权利。不久前,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来保障租房者的许多权益,那么,房屋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呢?一、房屋租售同权的意思租房与买房居民......
·
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撞人的情况下,我们就视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购买的保险,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
·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孩子的,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双方都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但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是没有抚养权的。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话,那就自动丧失抚养权。那么,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一、什么情况叫无抚养能......
·
工作中,有时候可能在上班的时间内,员工无法完成当天的任务或者
工作中,有时候可能在上班的时间内,员工无法完成当天的任务或者临时增加了什么任务,只能带回家完成。那像这样员工回家工作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是否算是加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回家工作算加班吗?现代......
·
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要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并不是说,只要有一套空闲的房屋就是可以出租给他人的。对于房屋租赁,我国也是做出了规定的,只有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房屋,那么才允许进行租赁。那到底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一)为规范......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上海市第一看守所
上海市第一看守所位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1760号,在二十世......
·
2022年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编)
2022年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
·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受到其它人诽谤时,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责任中,民事责任是重要的一种,针对的是行为人民事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危害程度较低,行为人不构成犯罪。那么,根据民......
·
自己能委托做医疗过错鉴定吗
自己能委托做医疗过错鉴定吗如果在医疗过程中遇到医疗过失,当事人会想要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在这之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做相应的鉴定来证明确实存在过失。鉴定可以分为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两者是不一样的。那么自己能委托做医疗过错鉴定吗?下面就两......
·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列股东与公司为诉讼主体;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列争议双方为诉讼主体,必要时公司可以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
·
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有何区别?
意定监护是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次规定的制度。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
·
一房二卖——两次都未过户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
·
企业并购中的尽职调查程序
尽职调查通常程序: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4.由卖方或由目标......
·
证据交换
证据交换,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项新的程序机制。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证据交换的规定,但自1993年以来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文件中多次提及证据交换的问题。1993年最高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5款......
·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做微商办营业执照
·
在网上交易平台买了一个账号,被找回。有相关截图证据已经和卖家
·
请问法律规定对于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有什么要求吗
·
在外资企业工作6,只签过两次合同,但有买社保,现在想辞工,有补偿吗?
·
我要离婚老公不同意想多分在我爸妈名下的房产
·
你好,欠我人是临泉长官镇人,欠我40万元,电话不接,微信没回
·
深静脉血管堵塞能被鉴定为伤残等级
·
关天是否可以索赔,索赔多少事宜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