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遵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遵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二、遵义市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遵义市人民政府发布遵义市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保证国家建设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城市规划条例》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凡在本市进行建设拆迁,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拆迁安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现由市统建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安、司法、城建、规划、街道办事处和被拆迁单位应密切配合,共同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 申请建设用地单位,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查批准其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和范围,并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应报送拆迁安置方案,由统建办审定批准后,到市房管局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方可进行拆迁
  第四条 建设单位必须本着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对拆迁户妥善安置,拆迁户必须服从国家建设需要,按时搬迁腾地,不得借故拖延,影响国家建设。
  第五条 凡属拆迁私房的房主必须提前交房屋产权契证,经审查后按规定进行补偿。一经补偿,原房屋契证由建设单位送市房管局注销;在拆迁期间产权不能判定的房屋,按《遵义市房屋估价标准》评价,价款暂由建设单位保存,以后按司法部门的裁决付款。
  第六条 凡违章建筑按《遵义市城市管理试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拆迁范围一经确定,当地公安派出所、房管所、工商所,一律停止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增设商业网点,拆迁范围内所有房屋不得再行修建、分配、调整、互换、出租、买卖。
   第二章 拆迁居民房屋安置
  第八条 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正式户口,有居住房屋的常住人口,方可作为被迁户由建设单位进行安置;户口虽在拆迁范围,但在他处另有住房和在拆迁范围内挂搭户口以及户口不在本市的,一律不予安置。
  第九条 拆迁户的住房安置,原则上按原使用面积安置。使使用面积超过国家住房标准的,按国家标准给予安置。拆迁户愿意在新区安置的,每户可在原安置面积基础上适当增加。
  第十条 拆迁户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者,在定居前,由建设单位按原拆迁使用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三角计算,预发给一年过渡费,正式安置住房时结算。
  第十一条 凡租住私房,本人无房产权的拆迁户,原则上由所在单位安置住房。建设单位按拆迁户原使用面积分25平方米以下、25平方米至35平方米、35平方米以上三个等级,分别付给所在单位1600元、2200元、2800元的安置费;如拆迁户自行解决住房搬迁,并不再向任何单位申请住房的,按上述拆迁面积等级,参照付给单位的安置费发给。
  第十二条 拆迁搬家补助费,每户每搬迁一次,发给补助费三十元(包括搬迁期间工资在内)。
   第三章 拆迁私房补偿
  第十三条 拆迁私房已安置住房者,已安置房屋部份面积按《遵义市房屋估价标准》评价的70%进行补偿,由建设单位一次付给。超过安置房屋面积(包括自住房和空闲房屋),按估价标准的全价给予补偿;出租部分按评价标准的70%给予补偿;若产权人自行解决住房,并不再向任何单位申请住房的,除按估价标准的全价补偿外,并按第十一条规定的等级计发安置费。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可用新建住宅与拆迁户私房调换产权。建设单位按房屋基本造价,被迁户按《遵义市房屋估价标准》的全价,双方进行结算找补,并按规定办理双方产权互换手续。
  第十五条 对严重损坏,已无使用价值和已倒塌的房屋,按残值补偿(三成以下为残值)
  第十六条 拆迁户生活用的固定炉灶、室内安装水管、照明电源设施各补助十元。
   第四章 拆迁单位房屋
  第十七条 拆除房管局直管公房,按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拆除其它单位自管房屋,由建设单位按相同结构面积所需投资、材料拨给被迁单位自行解决。被迁单位有困难的,由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批准的地区迁建,或以相等面积的房屋调换,被迁单位房内的住户由该单位负责安置。
  第十八条 统建为旧城改造而拆迁房管局直管公房,建房安置拆迁户后,房屋产权属房管局所有,原产权注销。
  第十九条 拆迁单位属生产、营业部门的,由主管部门采取调整、并点等办法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部分人员,由建设单位按月发给基本工资,直至安置房屋为止。
  第二十条 被迁单位因拆除车间、厂房涉及生产设备的搬迁,拆装费用由建设单位予以适当补偿。
   第五章 拆迁市郊农民房屋安置补偿
  第二十一条 拆迁市邻农民住房(包括亦工亦农户),本着充分利用原房旧料,以同等条件为原则,由建设单位迁建还原。所需宅基地,由乡村政府规划解决;农户自行迁建的,由建设单位按《遵义市房屋估价标准》的全价补偿,旧料归拆迁户;出租房屋按拆迁城市私房处理。拆迁农户的附属建筑物按有关规定办理。拆迁农户炉灶、水电设施和搬迁费,按拆迁城市居民办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拆迁范围内涉及的树木、人防和公共设施,构筑物以及建设用地内名胜古迹、教堂、寺庙、坟墓文物等,应与主管部门联系,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被迁户被迁单位,已由建设单位按本办法进行安置补偿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迁出。对经过多次动员仍坚持不合理要求,蓄意刁难拒不搬迁的少数“钉子户”,要强行拆除并以料抵工;被迁户如无理取闹,阻碍拆迁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由公安机关制止。对使用暴力侵犯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或构成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本市发布的拆迁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同时废除。在此之前已处理的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不再重新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市统建办负责解释。
  上文就是遵义征地补偿标准在拆迁补偿方面的体现,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出遵义市的拆迁补偿是以原来房屋的大小程度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对房屋的评价按照《遵义市房屋估价标准》来进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分户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分户吗?一般情况下,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而房子是建在国有土地上面的,开发商手中应该有一张国有土地使用证,否则建房的程序就是非法的。而对于购房者而言,土地使用证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凭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分户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能......


·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办理流程是什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土......


·最新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永北镇、涛源镇,平均补偿标准:55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三川镇、程海镇、东风乡、期纳镇、仁和镇、顺州乡、片角乡,平均补偿标准:480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六德乡、光华乡、大安乡、羊坪乡、松坪乡......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是国家或者组织在征收土地之前,在对该区域土地上还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业主或者老板进行房屋价值评估之后,给予其合适的现金或者产权补偿。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都不尽相同。那么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高淳集体土地房屋......


·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什么?
      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什么?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不仅可以化解我国过剩的产能,还可以帮助偏远地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与其他地区的交流程度。但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就免不了征地建设铁路,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这种情形就更为普遍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关于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选择诉讼离婚的情形
         诉讼离婚,即通过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经过法院审理后,以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在下面状况下,必须通过诉讼解除婚姻: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公司注册要什么身份证吗
      公司注册要什么身份证吗一个正规公司的成立,往往是经历了长期的准备:经营项目,市场调查,寻找投资人,公司选址等等,这些前期准备工作都做足了之后,就要带上相关资料到工商局进行注册,那么,公司注册要什么身份证呢?流程是怎样的呢?就给您整理了一下。......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一、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共同债务如......


·减刑的程序
      根据刑法第79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相关内容
·苏州市第二看守所
    苏州市第二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是苏州市......


·广州市各区县法院地址、电话、邮编汇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


·调解民事诉讼费标准是多少
      调解民事诉讼费标准是多少?调解民事诉讼费标准是多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


·关于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应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属于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基于特定的理由解除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均非本司法解释规定的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也就不存在适用本条的前提。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且用人单位不再继续经营。如果用人单位虽然经营期限届满,但是......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条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条件和程序,将导致企业增资的无效或撤销。公司增资流程:第一、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


·公司企业征地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企业征地的条件是什么?企业征地的条件、流程(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


·要怎么认定无主物的范围?
      要怎么认定无主物的范围?无主物顾名思义也就是没有主人的物品。在实践中,如果拾到他人物品应返还给所有人,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但如果拾到的是无主物,那么根据先占原则,拾到者就可以取得该拾到物的所有权,那在实践中要怎么认定无主物的范围?我们将在下文中......


·什么叫做间接证据,有什么特点
      什么叫做间接证据,有什么特点一、什么是间接证据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依据一个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来划分,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


·交强险免赔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免赔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交强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保费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对于高价购买的交强险,很多车主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有一定得了解,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交强险是免赔的呢?整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交强险条款》免赔条款规......


·两次伤残鉴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能会在起诉以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所受伤害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赔偿义务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不认可被侵权人诉前单方委托鉴定所得出的鉴定结论,会向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有3个孩子两个在国外出生的,有国外的绿卡
·我老公在温圳监狱服刑,我想写信给他是要写什么地址呢?
·上班时间在厂区。上卫生间经过修建的大楼。一个小渣滓掉进眼睛san
·你好,我哥被人利用,属于网络诈骗,这个要怎么解决?
·结婚挂靠户口,需要迁入方提供哪些资料
·请问我可以上法院起诉连同抚养费精神抚慰金一起要回来吗?
·民事诉讼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被告不还怎么办
·男女双方现结婚三,现有女儿一岁多,儿子四个月,如果离婚,孩子能不能都判给女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