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分户吗?

首页>>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分户吗?一般情况下,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而房子是建在国有土地上面的,开发商手中应该有一张国有土地使用证,否则建房的程序就是非法的。而对于购房者而言,土地使用证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凭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分户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分户吗?
  开发商在盖商品房前已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商品房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所谓的大土地证,也叫总证。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5个工作日后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二、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告诉了您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分户吗这个问题。通常来说,房地产开发商手中的土地证是大证,经购房者申请,可以进行分割,按照实际购房面积进行分户。目前很多城市都在试点推行商品房权证,将房产证和土地证集为一体,这样对于完善购房者的产权十分有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在城市里购买房屋,首先是开发商买了土地,然后在这片土地上修建房屋,我们再进行购买,那么对于农村来说,自己在自己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应该怎么来进行买卖,相信大多数人都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就给您例举一篇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现在国家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政策是非常的灵活的,虽然说农村的集体土地不可能像城镇土地那样,被允许大肆的开发和利用。但是在政府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话,农村集体土地也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征收。那么普通老百姓其实也可以了解一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农村集体......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政府对征地的需求也不断地攀升。征地是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事情,我们知道,征地就要支付足够的征地补偿款的来满足被征地人民的生活的。那么,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讲下具体的内容吧。一、土......


·年最新辽宁省庄河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庄河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庄河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关街道:城关委、广大委、新风委、东风委、工会委、友谊委、芙蓉委、向阳委、财政委、新兴委、巨兴委、黄金委、水仙委、日新委、红崖委、民主村;新华街道:红光委、赛屯委、工人委、光明委、前炮委、站前委、长征委、范东委、范西委......


·组织越狱罪怎样认定
      对于服刑的罪犯来讲,要是在监狱里面有组织、有预谋的计划逃狱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组织越狱罪。而在定此罪之前,需要先对罪犯的实际行为做出认定。那么您知道此时该如何来认定是否构成组织越狱罪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组......


·男性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如何申请?
      男性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如何申请?谈到家庭暴力,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女性,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案例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男性。如今家庭暴力已经不是单纯的家庭内部问题,男性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遇到进一步伤害,可以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那么,男......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一、关于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汕头招聘网(三)劳......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价格及溢价款的处理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相关内容
·镇江债务纠纷律师
    镇江债务纠纷律师代理债务纠纷法律事务,为镇江地区个人和企业提供......


·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接受律师意见改变案件定性
      在2020年5月..次疫情影响新疆之后的间隙,孟子君律师办......


·桥架购销合同的内容条款是哪些?
      桥架购销合同的内容条款是哪些?桥架购销合同甲方:乙方:根据《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商丘移动生产指挥调度楼工程桥架材料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


·行政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7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运损失,应当由谁赔偿
      首先,交通事故中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是否包含在保险范围内,关键是看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基于保险公司是否对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


·行使不安抗辩权是应该以什么方式通知对方?
      行使不安抗辩权是应该以什么方式通知对方?在买卖合同中,双方互相负有义务,卖方要按时发货,而买方则要及时支付货款。如果先履行合同一方,发现对方存在合同违约的风险,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暂停合同的履行。按照规定,行使人要通知到对方。那么行使不安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关于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计算,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社保行政部门实际执行的具体规定确定。劳动者请求法院支持其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应当明确其社保待遇损失的金额及计算方式,具体应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咨询。《社会保险法》第4条规定:中华......


·如果2000万传销罪判刑多少年?
      在当今这个社会,传销是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行为,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不懂社会的复杂,于是被骗入传销组织。我国刑法上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这就意味着这种行为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那么,如果2000万传销罪判刑多少年?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如果20......


·在生活当中,对于许多个体工商户来说,在经营自己的生意的时候,
      在生活当中,对于许多个体工商户来说,在经营自己的生意的时候,通常情况下的商铺都是出租得来的。但是对于有条件的人来说,有可能会对商铺进行购买,购买这里的商铺理论上来说就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了,但是在购买商铺的时候,如果没有产权,是不利于自己的合......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武进区非住宅房拆迁补偿与安置1、第二十五条拆除集体公益事业用房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2、第二十六条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和企业非生产用房后需要复建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不记得结婚登记日期,结婚证不在我身边怎么办呢
·二胎问题,该不该怎么办啊
·离婚财产分割
·赔偿请求其身份是农民?还是工人(城镇居民)?
·王律师您好,想请教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房产方面的问题
·老同学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遗产方面的事,可以打您电话吗?
·我是1990年11月参加工作,养老保险已满15年医疗保险实际缴费7年,能办因病退
·2021年3月8日上午,被告从丈夫口中得知原告通过微博账号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