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
首页
>>
法律知识
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 一、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
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其他费用。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十三)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二、鉴定机构
医疗过错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
票据
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综上所述,关于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这个问题,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赔偿的时候,医疗事故和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的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在进行索赔之前首先要弄清楚到底是哪一钟情况,然后再索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什么?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什么呢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属于刑事责任的。医疗损害责任补偿(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
医疗过错法律规定
医疗过错法律规定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医疗纠纷是由于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双方发生矛盾,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而这时如果院方不能对这种分歧给病患方满意的答复或病人方面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时,就必须经过行政,甚至是诉讼手段才能解决。据有关资料显......
·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不管是医生还是一般的护士,要想从事医护方面的工作,那就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毕竟医护是治病救人的工作,因此对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也是很高的。那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话此时是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非法行医罪的犯罪......
·
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在计算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具体赔偿标准,这就导致不同的医疗事故赔偿数额不同。但,我们还是可以了解一下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规定,这样日后也好实际的来计算赔偿数额。(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
·
离婚后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对于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由父母承担的,那么离婚后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会坐牢吗?离婚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不会消失的,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这是做父母的义务。下面就请将为您详细解答。一、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飞快的发展,城市规模的节奏也越来越快,公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农村大量的土地被相关部门和企业征收,随之而来的是征地补偿费的问题,也是广大居民密切关心的问题,因为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征收居民......
·
改制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人们的印象中,在国有企业工作是比较稳定的,基本上不会被开除。而目前很多国企都在积极的进行改制,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组建新的股份制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会对一些职工的岗位产生影响。那么,改制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
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损失500元以下最好别报保险500元以下能修的就自己修不必报案走保险,因为只要出险报案,无论大小就算一次事故,而且出险达到一定次数,保费上浮甚至会遭到拒保。比如出现剐蹭事故不严重......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为遇到债务纠纷、工资追讨问题的个人或企业提供在线咨询......
·
姚强律师历经劳动仲裁诉讼三程序,终为劳动者维权成功
案情介绍:申请人(上诉人)钟某从2007年4月起入......
·
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
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能够进行交易的事物越来越多,也相应的出现了多种多样的钱物交易方式。在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当需要贷款或者急需用钱时,我们手中的股权就可以作为一种标的物进行质押。我们将会在下文中就为您详细介绍股权质押......
·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资本为股份,股东按照自己的股份承担公司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五百万元,发起人应在二人以上二百元以下。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今天我们......
·
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离婚这一问题在当代,可以说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并不是所有的夫妻离婚时都是剑拔弩张的,有一部分人会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夫妻双方也是需要写一份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是很有必要的一个手续,对于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的问题,我们......
·
工作中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公司经营以及我们日常工作时,虽然处处留心,但是很多时候意外事故仍然经常发生。那么在我们的工作中,除了您比较关心的意外事故的发生该如何进行处理的问题,以及可以在哪些方面得到补偿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为您......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作为个体工商户要想具备经营条件,就要进行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在经济生活中的特征是怎么样的,那么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有时候虽然成立了个体工商户,但是要做一些变更,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逐一介绍。......
·
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 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故意杀人的行为无论最终是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从行为人的主观上来看都是比较恶劣的,因为具有剥夺对方生命权的故意,因此我国法律中对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这种情况下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
·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三审查,是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立案材料进行调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立案决定的行为。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27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举报中心移交举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签订合同时可否限定贷款时间
·
工资拖欠,申请仲裁,可以代理吗
·
房子分配纠纷,我爷爷有3个儿子我爸爸排老二
·
我想去衡阳市看守所看一个朋友
·
拖欠工资,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是在一家机械公司从事电工工作
·
开发商不会不退我的首付款吧
·
我想问一下我这日化店查出过期产品会怎么处罚
·
高速公路上压了应急到的实线,被拍到一般扣几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