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

首页>>法律知识

    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以合作、发展、互惠互利为目标,谋求双方利益,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劳动关系。社会的和谐是以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为基础的,为维护社会和平,维护劳动者自身权益,政府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其中,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是劳动者受到不公平待遇,对用人单位进行投诉举报,维护权益的有效办法之一。
   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举报投诉的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举报投诉人)检举和控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举报投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根据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受理举报投诉。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设立举报投诉接待室和举报投诉电话(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举报投诉电子信箱),并有专人值班。
  第四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举报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条 举报投诉应由举报投诉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举报投诉书面材料。书写举报投诉文字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举报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值班人员进行笔录,笔录经举报投诉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举报投诉人拒绝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的,应当注明拒绝理由。
  举报投诉人电话举报投诉的,应当如实记录;信函举报投诉的,应当及时登记。
  第六条 举报投诉书面材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举报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者住所、举报投诉时间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除外)。被举报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二)被举报投诉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第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发生在两年以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人,且被举报投诉人具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追究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
  对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举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二项规定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举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提出。
  第九条 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对下级劳动保障部门受理举报投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十条 举报投诉人要求告知举报投诉查处结果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22日起施行。
  劳动者利用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对各种非法用工行为、不公平待遇现象进行举报投诉,维护了自身的权益,而对于企业等用人单位,应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对员工负责,给予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与员工共生共长,才能确保企业的良好发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建设工程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一般情况下利民工程都是由政府进
      建设工程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一般情况下利民工程都是由政府进行规划建造的,但是政府并没有工程建造的能力,所以会选择对外进行承包,通过其他有能力的建筑团队对工程进行修建,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质量还会拥有保修期,但很多人不知道保修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那具体来说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的呢?建设......


·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
      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与劳务费用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有收入,但是对于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却大大不同。为了避免纠纷,在下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1、适用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计税项目,适用税率不同,工资、......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要根据单位的安排来做事,这就包括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单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告诉您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一、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必要工伤鉴定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鉴定指的是由专业的工作人员对于受到伤害的劳动者的伤残情况进行的一种鉴定程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作的原因遭成的工伤,大部分都进行了工伤鉴定,很多人比较困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必要工伤鉴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必要......


·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给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策略,对于这些发展策略的采用将会快速的使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得到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虽然已受到国家的重视,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也和我国国情以及农......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并纳入相关法案的。办理土地证明可以为你的生活提供很多的便利,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的时候,都可以或多或少的帮到你,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国家有义务保护人民的利益,土地使用权......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承揽修建工程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购房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因种种原因要求退房而开发商拒绝退房时,就容易发生退房纠纷。退房纠纷属于房产纠纷的一种。对于购房来说,如果出现房产纠纷的话,当事人应该如何来处理才好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出现房......


·土地使用权质押税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质押税费有哪些?现在很多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并没有真实的使用土地,这就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出于融资的需求,其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质押,将其抵押给银行,换来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这是房地产企业通行的做法,那么土地使用权质押税费有哪些?下......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绍兴市看守所
    绍兴市看守所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高新区皋埠镇牌口村(东临生态产......


·常州市市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
      来源:  发布于:2022-05-30  浏览:295次常......


·山东大病医保新政是怎样的?
      对于医疗保险,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尤其是那些患重大疾病的人们,医疗保险的就具有很大的作用。我们知道,不同的地点关于医疗保险的政策是不同的,那么,山东大病医保新政是怎样的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在下文......


·退休返聘人员工作期间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65.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66.监护人责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在我国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为了使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得到贯彻落实,避免用人单位单方面不和员工签订合同,国家其实是明确要求单位必须要在建立劳动关系以后一个月之内,和员工的事实劳动关系必须以书面合同为依据。同时不签订合同的话,必须要给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


·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要考虑什么因素
      夫妻离异时,子女抚养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能让子女抚养权问题悬而未决,那样会伤害到子女。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收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在确定时又不得不考虑,那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要考虑什么因素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职务侵占罪立案前归还还会判刑吗
      一、职务侵占罪立案前归还还会判刑吗?职务侵占罪立案归还财物依然会被判刑,归还财物可以在量刑上从轻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


·合同履行中标的物风险承担的划分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一般的说,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一、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的效力
      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仍可作出继续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现在想分手,可是我们没有结婚证,有一孩子,他不给我怎么办啊,他前面有2个小孩了
·征用耕地补偿标准,我老家有一花炮厂要征用农民的耕地做厂房
·前几天我坐飞机,飞机的全额是630元,结果只给我邮寄了516元的发票请问此种情况
·长清高速,对方货车追我
·我家0代响应国家政策的二女户0代结婚后,户口都还在出生地怎么样维权?
·我想问问租房者合同期为满,提出不租了,但是合同写好合同期满他所装修的有我们所sa
·我这里有几十万借条
·我想把户口从父母的户口中分出来,为什么还要结婚证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