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首页>>法律知识

    有的人在与对方签了离婚协议之后,有觉得协议中的内容对自己不利,因此就想反悔不认账。那么此时从法律角度分析,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分割协议,应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协议与身份关系有关,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但是也不能忽视的是,财产分割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基于这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同样应适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否则,婚姻法及相关法律中未对财产分割协议做出规定的部分,则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明确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离婚协议中财产处理反悔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赠与,但其与一般的赠与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的赠与行为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财产处分关系,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分割共同财产的一种方式,只有在符合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面签了字的,此时离婚协议并不是马上就能生效。通常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将离婚协议进行了登记备案的,那么才会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会对当事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因此在尚未生效之后,离婚协议可以反悔。而要是在离婚协议生效了的话,此时也是有条件的允许当事人反悔的。不过,反悔之后的处理是比较麻烦的,因此建议当事人在签字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
      赠与的情况可以出现在各种情形之中,因此处理时的判断也比较复杂,尤其是在夫妻婚内赠与的情形,您都有许多探讨,那么不少的人就问了: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为了帮助您解决该疑惑,下面,就由为各位做具体的分析。一、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一)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


·是不是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
      在孩子缺乏独自生活能力以前,父母对孩子承担着抚养义务,需要负责孩子在生活、教育、医药及其他生活方面的费用花销。即便夫妻关系发生变化,处于离婚状态,在一定时期内这一义务仍然需要夫妻双方承担。《婚姻法》中提到“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认为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欲知详情,接下来我......


·争夺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历来是争议的焦点。提交有关证据有利于抚养权的争夺,那争夺抚养权要什么证据?抚养权关乎自己能否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因此我们对抚养权的争夺中得问题多加注意,那争夺抚养权应注意什么问题?我们马上为您一一解答。一、争夺抚养权要什么证据孩子抚养权,目前离婚案件基本上都是争夺孩子......


·实践中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
      不少离婚夫妻将争夺孩子抚养权当做离婚期间的头等大事来进行处理,然而在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情况下,僵持不下就只能由法官作出判决。这时了解清楚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不然也不知道要怎么来争取抚养权。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原则上两周......


·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期徒刑数个量刑幅度是什么
      我国对犯罪分子的量刑一般分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法院一般是根据犯罪情节量刑。但是罪犯服役期间有良好表现,悔改真诚的是可以争取减刑的。今天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有期徒刑数个量刑幅度是什么?一、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是什么?1、长期有期徒刑,......


·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
      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一、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正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我国法律针对涉外继承案件作出的准据法的规定。涉外继承案件,......


·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如何处理一、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如何处理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预审监管支队大......


·无锡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律师团队办理借贷、担保、债务、股权合同等纠纷
      无锡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律师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债务纠纷......


·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只能拿到土地使用权。在伊春市从事商品房开发的企业,在工程建设之前应该拿到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擅自开工,就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会受到处罚。......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在多数人的观念里,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都是在借款时写的能说明借款情况的简单的一纸协议。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比如:它们在法律上效力是不同的。那在法律上,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


·专家论证意见的作用
      我国司法人员队伍固然庞大,但素质参差不齐,其现状着实令人担忧。媒体曾多次报道,某些地方的中级法院,数十人参加司法考试,但是无一人通过;有些县级法院,没有一个正规法律院系的本科毕业生,这样的法院,在全国并不是只有一两家。但是,大量案件是由基层......


·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
      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一、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这是一般情况;同时,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发生,......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由于很多人都缺乏法律经验,法律知识普及不够广泛,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很少能做到认真仔细,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该怎么办?下文是关于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欠款起诉书怎么写 公民或者法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
      欠款起诉书怎么写公民或者法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我们生活中欠款纠纷是很常见的。但遭遇欠款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涉及到欠款起诉书怎么写了。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欠款起诉书怎么......


·医疗纠纷赔偿程序有哪些
      医疗纠纷赔偿程序有哪些?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


·个人买房不一定就要全款购买,此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选
      个人买房不一定就要全款购买,此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但这个时候购房的收付款还是需要由购房者自己出的,只是针对剩余的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么一般个人买房子首付款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个......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个人为公司承诺担保偿还债务是否有效?
·如果我们上法院告她,能成功吗?
·你好啊,经本法院调解,判女方出扶养小孩费,有4年了,到现在都
·被保险人非本人签名可否全额退
·请问律师从澄江县用小货车拉自己家的菜上昆明市场集批发用交过路费吗
·我是酒店员工,没有给辞退理由和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我租个房子现在房东联系不上,我有义务必须代缴房屋租赁税吗
·你好我是北阳村民,现在在村里管理人畜用水,八月份收水费发现收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