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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
拆迁
人的
拆迁
行为
1、核实
拆迁
人、
拆迁
单位的主体资格与资质,核实
拆迁
工作人员的上岗证;
2、核实
拆迁
人是否按《城市房屋
拆迁
管理条例》规定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3、核实
拆迁
人是否已经合法取得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4、核实
拆迁
人是否已经合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就房屋
拆迁
计划和
拆迁
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建议和质疑,审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
6、核查
拆迁
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是否设立,资金是否到位;
7、审查
拆迁
许可证的颁发和公告是否合法。
(二)审查评估补偿事宜
包括被
拆迁
房屋、构筑物、附着物评估,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经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补偿费、被
拆迁
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费等评估。
1、指导收集、保存、完善、补充被
拆迁
房屋的产权、出租、经营、装修、房屋现状等相关资料;
2、审查被
拆迁
房屋的丈量是否准确、房屋产权定性和房屋用途是否准确;
3、审查房屋评估单位资质、评估单位是否与
拆迁
人有利害关系、评估依据、评估方法选择、评估技术路线、评估参数选取、评估参数修正等是否合法、合理、公正;
4、审查初步评估结果,并在公示期间提出疑问、要求评估机构答疑清楚;
5、审查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提出评估异议、评估复核,进行协商或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协商未果时申请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技术鉴定。
6、代表被
拆迁
人参加与
拆迁
人就评估方法、评估技术、评估参数等评估事宜的谈判和交涉。
(三)
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签订
1、协助审查、修改和签订《
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条款内容;
2、审查补偿方案是否合理、补偿项目是否完全,计算是否准确,为被
拆迁
人争取最大利益;
3、监督
拆迁
人履行《
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监督新建房屋工程进展情况,若产权置换房延期交楼,需向
拆迁
人要求逾期安置补偿租金;
4、代表被
拆迁
人参加与
拆迁
人就
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中的评估事宜、补偿款项、置换房屋、
拆迁
人责任、
违约责任
等条款进行谈判和交涉;
5、处理《
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的纠纷或者诉讼,审查法院先予执行的程序和合法性。
(四)行政裁决、诉讼和强制
拆迁
1、参加房屋
拆迁
行政裁决、准备行政裁决的有关证据材料、参加听证,提出法律意见,尽量争取有利的裁决结果;
2、若对行政裁决不满、代为提起行政诉讼,审查行政强制
拆迁
和法院强制
拆迁
的合法性。
(五)其他
1、若采取用现有新房置换方式补偿,核实用于
拆迁
置换的房源产权是否清晰、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配套是否完善、居住成本和费用是否合理;
2、与城中村改造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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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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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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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向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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