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

首页>>法律知识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 一、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法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 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第一,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商定,但当事人并未具体商定或商定无效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法律预先规定的,不得由当事人协商而改变,也不管当事人是否把法定违约金条款写进合同,违约方都应支付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第二,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数额和支付条件都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虽然约定违约金不像法定违约金那样受到法律的限定,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也要受到国家干预。合同法第114条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三,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
  居间合同违约金是对双方利益的保护,居间合同违约金20%是对违约一方的惩罚,居间合同违约金是您都不想出现的情况,但是如果出现了这种行为,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未尽到应尽的职责而导致被诈骗,从而使国家的利益发生重大损失。那么,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1、区......


·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
      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包括哪些步骤?一、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1、目的为使公司接到新合同、新订单时能满足客户的需求,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接到所有合同和订单的管理。3、职责市场部草签合同、订单后提出合同评审要求。副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和订单进行评审、批准。市场部对合同(订单)进行签......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在实践中,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式各样的合同已经逐渐为人们所知道,最常见的的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合同。但是,合同本身有着一种性质——相对性,即合同仅约束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之外的人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作为合同一部分的违约责任是否具......


·入职一年都没有签合同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入职是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在与昂入职之后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一直拖拉,这个时候员工不免有些担心,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入职一年都没有签合同,单位是不是应该签合同?如果不签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一、入职一年都没有签合同该怎么办?用人......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您都知道,合同有双务和单务之分,但对于很常见的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呢?很多人都不知道,为了方便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一、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


·免费坐他人车出车祸谁负责
      免费坐他人车出车祸谁负责在好意搭乘的情况下,一般驾驶者是不会收取乘车人的费用的,换言之也就是免费作他人车。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要是不小心出了车祸的话,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免费坐他人车出车祸谁负责。一、免费......


·公司可以对员工罚款吗?
      严格上讲是不可以的。罚款属于公权利,公权利的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只有国家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罚款,并且罚款时必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钱也是需要交到制定银行的,不是罚款人直接收取。企业作为一个民事主体......


·公司法无形资产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无形资产相关规定是什么?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注册成立时必须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以体现其成立后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股东对于注册资本的出资可以采取现金、实物设备等不同的形式,在2014年新低公司法出台后,取消了股东相关的出资限制......


·有些时候当事人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能发现合同中的内容
      有些时候当事人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能发现合同中的内容可能还没有完善,遗漏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条款。于是此时就有可能需要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那您知道这个房屋租赁补充协议都有怎样的内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屋租赁补充协议范......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取保候审律师
    南京取保候审律师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取保候审的申......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


·拒传、假传军令罪是什么?
      军令,顾名思义,就是传达给军人的命令,军人应该严格遵守。但是,也会有人拒传、假传军令的,而这明显是违法行为,会对战争情况造成很大的影响,当然,相关人员是一定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的。那么,拒传、假传军令罪是什么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拒传、假传......


·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变动员工岗位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员工,并确定了员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实际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变动员工岗位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单位是否可以随意......


·集资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随之增长的是我国很多公司企业的发展,有时候会有公司以诈骗的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获取私人财产的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集资诈骗罪的量刑与集资数额有很大的关系,那集资诈骗罪的......


·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在法律上,可以把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行为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为人明知银行系统发生故障而取款的行为(以下称先前取款行为);第二部分是行为人得到额外款项之后不退还的行为(以下称事后占有行为)。恶意取款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应当对这两部分......


·起诉书的制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1998年1月19日)3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分类有哪些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分类有哪些您都知道企业并购无论对并购企业还是被并购企业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企业并购关系到两个企业的发展,对企业的影响不是简单的一句话能够定论的,尤其是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一个企业的财务出现问题,那么这个企业也会有很大的影......


·夫妻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在很多的离婚官司当中,夫妻双方在确定孩子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标准上会产生争议。其实单纯说离婚以后的抚养费,这是一个非常笼统的概括,并且本身也有人就十分疑惑,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孩子的抚养费的总数额是包括这些项目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时间精力或其他问题往往会忽视它的重要性。从而造成后期员工提供材料不齐、档案不完整等临时向员工索要材料而误事,甚至造成很大用工风险。那么一般员工入职材料都有......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小孩在学校被同学打了,耳膜大穿孔,四次手术未医好,经法庭判了学两万多元医药费
·你好,我是在工厂里干活出了工伤
·自己可以做伤情鉴定吗,有没有法律效应
·我租了个三层的房子有950个平方,有两个楼梯,隔壁家也有95
·民事诉讼,本人请朋友吃饭后他骑车离开后摔伤我是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想质询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合同
·我给老板干活差我四万块钱,一直拖,快两年了,他说公司老板坐牢
·这样子到底合不合理?谢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