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首页>>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纠纷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关注的焦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合同不能进行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存在这些行为的建筑工程合同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没有法律效力。那么,针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的相关法律分析。
  一、建筑工程分包的违法分析
  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如何认定违法分包,其标准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1、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属违法分包2、总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其它单位完成的;3、总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的;4、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这几类均属违法分包。
  二、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关系
  
  (一)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约束分包合同
  1、基于大合同与小合同的关系,推出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约束分包合同。承包合同是大合同,分包合同是小合同,因此,承包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约束分包合同。在案例中,甲乙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大合同,乙丙丁之间、丙丁之间签订的是小合同,因此,甲乙之间的仲裁协议也约束丁,丁不能起诉甲,但是对于乙、丙却可以继续诉讼。2、基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推出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约束分包合同。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都共同的指向特定的建设工程,二者在法律上体现为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的关系。法律上,
  所谓主合同, 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指必须以其他合同即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成立的合同,主合同变更或终止,从合同一般也随之变更或终止。
  因此,主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应约束从合同,丁的起诉应予驳回。
  (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不约束分包合同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内涵主要包括了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相对性和责任相对性三个方面。合同的相对性决定了只有合同主体才受合同的约束,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是两个合同,合同的主体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只能约束承包合同的主体,不能约束另一合同(分包合同)的主体。在案件中,丁是分包合同的主体,甲乙才是承包合同的主体,因此,丁不受仲裁条款的约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丁也可以起诉甲,法院不应采信甲的管辖权异议理由。综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做的一些具体分析。通过以上内容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法律对建筑工程分包行为规定的很是严格,非主体结构的工程才能够进行相关的分包,否则出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担责。因此,在分包问题上,建筑商们还是要格外重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一个建筑工程从投标到竣工需要很长的时间。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建筑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建立了一系列的工程保证合同,并由此衍生出了一系列的工程保证金。工程保证金的种类数量繁多,由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的复杂。接下来由为您详细列举工程保证金的种类,并解答几种工程保证金比例的份额。一、......


·劳动合同生效要符合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也是属于合同当中的一种,因此,这样的合同在当事人签字之后也会面临一个生效的问题。只有生效的劳动合同,那么才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究竟劳动合同生效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合同生效要符合什么条件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成立的同时也就生效了,双......


·根据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工伤需要赔偿,赔偿的主体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不过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需要赔偿的,在此之前必须要进行工伤的认定,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根据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工伤赔偿最新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


·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实践中,要是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之后肯定是要对事故作出想要处理的。那么您知道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吗?而要是单位属于非法用工,同时还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这种情况下又该怎么赔偿?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法律规定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法律规定了带薪年假。虽然是劳动者的福利,但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享有年休假,尤其是一些特殊的情况。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享受年休假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试用期内是否享受年休假职工在试用期内能否享用年休假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试用期的长短,如果试......


·邻接权——广播电视播放者权
      广播电视播放权,是指广播电视部门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的许可或禁止他人进行营利性转播、录制、复制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自诉人:杜××,女,85岁,住××省××市××街××号。法定代理人:吴××,女,36岁,住××省××市××街××号,系杜××之女。诉讼代理人: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吴××(原告之子),男,40岁,系××省××市××公司工人。×......


·网贷借钱不还会怎么样
      网贷借钱不还会怎么样网贷借钱不还会怎么样(一)、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因此,有能力按时还款的,千万不要逾期。(二)、承受平......


·德阳市门面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德阳市门面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最近几年,四川省德阳市加大了旧城改造力度,很多老街道被重新规划,于是不少门面都要搬迁。对于涉及到的门面,政府拆迁部门会支付一笔补偿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置。为了减少纠纷,这方面也有具体管理办法......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
    南京劳动法律师多年来致力于劳动法的研究和劳动纠纷的处理,处理了......


·安徽省淮南市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淮南市看守所联系电话:0554-6415290地址:淮南市......


·房屋共有部分收益该怎么分配
      一栋楼里面的业主,除了对自己的房屋也就是私有空间拥有所有权外,对于楼道、电梯等公共部分也是享有所有权的。而有时候物管公司可能会在楼道、电梯里面让其他人打广告,那此时房屋共有部分收益应该怎么来分配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


·刑事证据证明力的判断
      关于证据证明力的判断,如果某一事件的各个证据是互相依赖的,即各种嫌疑只能互相证明,那么,援引的证据越多,该事件的或然性就越小。因为,可能使先头证据出现缺陷的偶然情况,会使后头证据也出现缺陷。如果某一事件的各个证据都同样依赖于某一证据,那么,......


·主犯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通常在共同犯罪当中才会需要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毕竟罪犯的身份不同,那此时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法律中规定主犯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吗?而在处罚之前也是要先作出认定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


·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为了保证托运人货物的安全、准时,应当按照......


·赌博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赌博罪的定义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2、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商帐追收的步骤
          企业的商帐怎么解决,企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追帐。针对各类商债的不同特点,南京律师110:84-110-110的值班律师研究、制定回收对策,采用多种专业有效的合法手段,使债务得到圆满解决。      商账追收业务按以......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范本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范本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土地所有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受让方(土地使用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个人土地使用转让有哪些方式
      个人土地使用转让有哪些方式当前土地是归为国有的,对于我们来说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不能实质的购买土地,在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我们还能够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把土地让给他人使用,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许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个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老公一个月只回家两次聚少离多,回来经常吵骂曾经使用暴力打过我几次,我同他感情已
·我想问问。我家农村的房子回迁。房产证是红色的 可是户口是农村的,这个房子是我们家
·快递寄的都是户口本的复印件还有协议书,如果丢了价钱怎么平估
·广西钦州浦北人民法院电话是多少?执行局的电话是多少
·退伍军人,我是09年从石家庄大专入伍的
·法院判决书最晚应于何时送达监狱执行?
·在酒店吃饭,因地滑受伤,酒店应负多少责任
·房产赠予对方否有权单方撤消,赠予公证书是否可以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