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二手房购房须知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二手房一般是指不是新开发的楼盘,已经买卖或者居住过,在房产局有过备案登记的房屋。在房价日益增长的现在社会,二手房已经成为许多购房者的选择,那么,二手房的购买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二手房购房须知。
  一、二手房买卖途径
  二手房的买卖途径很多,有实体店与网络两种。
  1、直接到房产中介实体店
  去实体店了解当地的二手房信息或出售房子是最直接的的方式,但也有不足之处,就是浪费时间,不能第一时间得到最新的信息!
  2、房地产网站
  也可通过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来促成买卖。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收集的买卖双方信息,很大部分是通过网络获取的,因此,无论是买卖双方80%是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汇聚到经纪公司的。
  二、二手房购买须知
  1、房屋买卖的双方要建立信息得沟通的渠道,买方必须要了解房屋的整体的现状以及产权的状况,要求房屋的卖方必须要提供合法的证件,其中就包括房屋的所有权的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其它们的证件。2、如果卖方所提供的房子是合法的,可以上市并且进行交易,买方那么以交纳的购房的定金(交纳的购房的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需程序),买卖的双方在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或者称房屋的买卖契约)。买卖的双方要通过协商,对房子坐落的位置、产权的状况以及销售的价格、房屋的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的办理等全部达成了一致意见以后,双方要签订至少是一式三份房屋的买卖的合同。3、买卖的双方要共同向当地的房地产的交易管理部门来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的双方在向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提出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是要查验有关的证件的,审查产权,对于符合上市的条件的房屋会准予办理过户的手续,对没有产权或者部分产权又没有得到其他的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的情况要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有很多的陷阱,一定要查看售房者的相应的产权证明以及身份证明,房子一房多卖或者卖空房的情况出现。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决定,二手房市场越来越繁荣,一套优质的二手房售价可能比新开盘的部分房产售价都要高。但我们在这里要说的是,二手房虽然能为我们节约成本,但二手房市场的陷阱还是很多的,牢记我们告诉您的二手房购房须知,才能在众多的二手房中选择出优质的二手房源。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拥有房子对于家庭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使家庭成员更有归属感
      拥有房子对于家庭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使家庭成员更有归属感,同时,它也使得家庭成员可以享受到入学、工作等一系列便利。所以房子一直以来是在大城市打拼的人们一个十分重要的梦想。但自从租售同权实施以来,租房人员就有可能与买房人员享受到同等的待遇了。那什么是房产租售同权?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什么是房产租......


·夫妻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最主要的财产了,所以当夫妻双方涉及到离婚的问题时,双方都会要求分割房产,并且都希望能够多分,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呢,这也就是说,夫妻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


·人们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如果合同签署的有问题,则可能双方发生纠
      人们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如果合同签署的有问题,则可能双方发生纠纷。协商无法解决的话,双方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这个时候,当事人通常要聘请一名律师代理案件,预缴一笔律师费。那么,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1、现在律师收费实行......


·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
      不久之前,我国又颁布了新的婚姻法,婚姻法是用来保障夫妻间双方共同利益的,一旦夫妻双方感情出现破裂,要离婚,婚姻法就可以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进行一个公正的判决,那么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一、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


·商品房买卖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
      商品房买卖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一、商品房违约金如何计算: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就违约金问题作出规定。实践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预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会明确约定......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何种标准?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全文,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但究其实质则是立法变化而引发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竞合的问题。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将劳动纪律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之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08年起施......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第一部分 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思路概述第二部分 专利权状态和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第三部分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第四部分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第五部分 侵犯专利权的抗辩事由......


·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遗产的接受与放弃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据该条的立法精神,继承遗产的接受和放弃应当掌握以下两个问题:     ......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温州市瓯海区看守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看守所位置在温州市郭溪镇浦东村,靠近郭溪镇......


·刑事专业律师的辛酸与欣慰
      十多年的律师执业,刑事辩护成为我的执业方向,有幸于......


·六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六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六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亩补偿......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一、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


·替别人当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替别人当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公司成立之后需要准备很多事宜,包括很多部门的成立及法人代表的选择。而法人代表是一个很特别的职位,代表着整个公司的利益,必须是对公司的发展非常有益的人担任才行。那么,替别人当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呢?一起来随......


·取保候审满一年国家赔偿如何申请?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对公民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权利造成伤害,这时受害人就可以申请进行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很多种,其中对于取保候审,如果被定罪,或者满足条件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职务侵占罪严重吗
      当今社会,金钱对人的诱惑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金钱甚至利用职权把公司的财物占为己有,殊不知这种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很多人就问我们,构成职务侵占罪严重吗,会不会坐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一、职务侵占罪严重吗《刑......


·借款合同的特征
      (1)当事人和贷款有特定的范围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有借贷权利的金融机构(银行、信用社),而借款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贷款的范围上,除了自然人特定的范围的消费贷款(如个人购买住房等),只限于生产、经营、......


·工程质量处理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处理依据是什么?工程质量关系着一座建筑是否合格,是否适合人们进去甚至居住,如果是豆腐渣工程,不仅会造成工伤、其他人们的受伤甚至生命危险,而且也会造成不少的财产损失,所以工程质量的检测就尤为重要。那么,工程质量处理依据是什么呢?一......


·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
      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一、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一)对“个人破产”中“个人”的理解“个人破产”中“个人”应如何理解,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主张个人即自然人,个人破产也即是自然人破产;另一种则主张个人破产中的个人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其范围不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船上大副保管备用金3万元,离职后未交接返还7600元,请问可
·在车间干活,从楼梯掉下了。右跟骨粉碎骨折
·关于离婚起诉问题
·孩子在学校,与同学追逐打闹,不小心摔倒,学校和追逐方有没有责
·个体企业没有钱跳过执行企业,申请变更执行法人以后,能不能在执行厂
·怎么给在押人员充钱?
·公务员是否因为小孩的户口问题被开
·我想要拘留所电话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