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控制要点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控制要点是怎样的?在
建筑工程
实施过程中,土建工程是先与其他工程的第一道工序,也是所有工程施工的基础,只有土建工程的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才能有稳固的根基,防止在后期其他工程出现被动影响型质量问题,在土建工程中,每个分部、分项的施工质量都十分重要,那么,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控制要点有哪些呢?
一、工程测量
1、 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测量工作的准备情况,包括:设计图纸是否准确到位、测绘部门提供的水准点(以出具的正式 报告为准) 、测量仪器和工具经过校核(应有专业部门的校核证明) 、专业测量人员到位。2、 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掌握本工程测量相关数据,并在测量过程中和测量完成后进行测量成果复核验收。测量是最为关键的环节,必须控制到位。3、 对建筑平面形状复杂或精度要求高的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测量方案。对基础和主体工程由不同单位承包的,在基础施工前,应由主体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测量复核,基础施工完成后,监理工程应组织双方进行交接验收并有相关记录。4、 施工中,当设计和规范要求对建筑物进行变形观测时,变形观测点的布置应符合相关要求,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审核, 按相关要求监督观测点的布置并做好记录。
二、地基与基础工程
1、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是:塌方、位置偏移、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回填土不均匀下沉。 控制措施:(1)应熟悉勘察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对地下管线等障碍物要掌握清楚,便于采取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或排除深基坑工程施工要对邻近的建(构)筑物做相应的调查,以便施工时保证邻近建筑的安全。( 2)应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单项施工方案,要做到对主要施工方法、技术质量措施、基坑监测计划、安全、劳力、机械设备等全 面审核,重点审核施工方法,技术、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检查督促落实。 承包单位应有应对紧急情况下的预案和措施。(3)土石方施工前,应对施工单位测量成果进行校核,查验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并对测量控制桩进行妥善保护。同时,应做 好原始场地方格网的确认工作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4)挖土过程中,应分阶段对基坑边线进行复核,防止超挖、偏挖。同时,针对基坑开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下水应督促承包单 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排除,以利挖土工作顺利进行。(5)挖土过程中,应对土质变化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反馈。(6)开挖将至设计高程时,请勘察设计单位验槽,应对设计要求的持力层进行查验,确认达到后,进行最后的清除(此项工作应 视后续工作进展时间而定,但以尽量防止扰动原始地基土结构为原则) 。(7)对地基地质变化,要会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解决。(8) 基坑开挖过程中和完成后, 应检查承包单位边坡稳定的监控是否按要求进行, 做到观察和测量相结合, 定时观察,出现问题,及时反馈设计进行处理,以保证基坑安全。(9)开挖过程中石方爆破工程尚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和施工规范要求。( 10)基坑开挖过程中,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2、 根据建设部等文件规定,深基坑施工前基 坑支护设计图纸、支护施工方案必须经专 家论证,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基坑施工 完成后,相关参建各方应组织有关专家联合对基坑支护验收。3、 基坑开挖中,地下水应观察和处理,避免 对地基土和边坡支护造成不利影响。4、 排土对市政道路的污染应严格控制。综上所述,关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控制要点是首先做好工程的测量、勘察工作,监理师要了解和掌握相关数据,对关键性数据要进行审核记录,必要时可以进行复查;其次要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法熟悉知晓,对每道工序,特别是重点质量控制措施要监督落实到位,根据施工条件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确保工程质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一、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下面由我们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
·
在外打工,很多人选择租房的形式来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此时,建
在外打工,很多人选择租房的形式来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此时,建议最好与房主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
·
单位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单位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该怎么办一般劳动合同里面都会具体约定期限,通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就会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除此之外,在合同期内劳动者也是有可能被单位辞退的。那要是员工在合同期内辞退的话该怎么办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合同期内辞退该怎么办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
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是什么?
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是什么?幕墙是有多种防护效果的高级建筑外墙,一般材质为玻璃、石材、金属等。由于是公共建筑用外围,一旦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不仅对内部人员造成麻烦,且可能会出现跌落事故伤害过往行人。质量不达标会增加修复工作,还有可能导致纠纷。所以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需要参照各个条文......
·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现实生活中,当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完工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就需要结清工程款,但是很多时候由于发包方的原因,都不能及时的结清工程款,那么您知道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就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弄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这样可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搞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
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经济条件恶化或者另一方经济条件转好时,对方有权申请追加抚养费,但是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也是必须要提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
·
遗弃治安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遗弃行为的发生不仅违反法律,更是违反了社会公德,让人寒心的。遗弃治安处罚是非常严重的,这也是法律的规定。法律对于遗弃行为是严厉打击的,目的就是提醒您不要遗弃孩子和老人,对亲人要负责。如果遗弃,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具体内容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一......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
郎溪县看守所
安徽省郎溪县看守所位于宣城市郎溪县南丰镇南山路,是郎溪县...关......
·
无锡市看守所会见时间、会见律师电话
被关进无锡市看守所只有律师才可以去会见,因此犯罪嫌......
·
没有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是存在的?
继父母没有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是存在的?法律规定亲生父母对其未成年的子女是有抚养权的,必须抚养自己的子女到其成年,未离婚的双方都有抚养权。途中离婚的,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付抚养费,由另一方进行抚养。继父母双方同样有抚养权利和义务。以下是抚养权......
·
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登记?在生活中,当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是进行变更登记。这样可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有的人对于如何进行变更登记不了解。那么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
抑郁症严重疾病抚养权会受到影响吗?
离婚案件种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除了财产问题之外第二重要的关注点,如果两人有两个孩子的,一般一人一个是比较公平的做法,如果只有一个孩子的,两方当事人对于孩子和谁生活的分歧往往很大。那么,抑郁症严重疾病抚养权会受到影响吗?详情参......
·
合同法给合同的签订以及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同法给合同的签订以及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能够用来规范合同的履行、变更等情况,而劳动合同法则是为了完善劳动制度,专门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合同法。那么,仅两字之差的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有什么区别呢?一、合同法是什么?《合同法》于......
·
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
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创办一家公司在当下而言,并没有以前那么困难。但是在实体经济比较萎靡的今日,将公司发展很好并能不断壮大创收就比较困难了。因此,不少公司选择破产也成了必不可免的结局。那么,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呢?下面请跟随律......
·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
·
人身损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事故时有发生,受到伤害的一方理应得到一定的损失赔偿,有时候一起案件甚至会损害受害人的一生。如果受害人有抚养人的,那么肇事者就应当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即人身损害抚养费。那么,人身损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
你知道婚前财产怎么界定吗?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情侣为了避免婚后或离婚时双方产生财产纠纷。您都知道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他们会在婚前签订界定婚前财产协议或进行财产公证,对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公证。那么婚前财产怎么界定?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辞职前住的院,辞职后才出的院,这个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
我于2016购一期房,当时楼盘己封顶,看房样板间楼,要求爬楼看中意楼层怎么维权s
·
求助,外籍人士无法贷款而引起的房产纠纷
·
昨天用旧金换了一口价黄金跟旧金的克数不对,怎么退
·
能否起诉非法集资,写借条
·
疫情期间潜江市看守所羁押人员的家人如何给他们生活费?
·
江苏省内最大制售地沟油案在淮安开庭
·
我能申请廉租住房吗,我工资2500我老公享受过货币化住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