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首页>>法律知识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现实生活中,由于农村土地租金比较便宜,有很多人通过租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来搞厂房,从事非农生产。那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下面我们整理总结了相关资料,让我们通过这篇文章来做个具体了解吧。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出现的问题当前一些地方在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的过程中,擅自扩大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范围,违法提供建设用地的问题比较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对这三类用地的范围,法律和政策都有准确界定,必须严格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规定,乡镇企业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要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建设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都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以下简称乡(镇)、村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及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并纳入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有关企业用地标准。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控制非常严格,非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不被允许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来修筑房屋和农村公益设施,不能进行非农生产之用。国家之所以管控的如此严格,也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一般公司举办大型活动的时候,需要租赁一个活动场地。公司行政部需要和出租方签署一份场地租赁合同,将租赁场地用途、租金等信息约定明确。那么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有关文件是什么?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有关文件是什么?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保证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地归属于谁?
      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地归属于谁?对于很多农村的人来说,应该都听说过农村自留地,在土地都还是归国家所有的时候,农民留一部分自己可以支配用于生产或者其他副业的土地,因此在很多农民的心理就觉得,农村自留地是属于自己所有的,但是农村自留地的归属,我国法律都有做详细的规定,并且对于农村自留地的继承等问题也有相关的......


·西安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西安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西安,如果农民的农田土地被征收了,那么后期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与征地方协商补偿款的问题,这个时候,有的农民会趁机大赚一笔,因此便出现漫天要价的行为,由此导致了很多的矛盾,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我国对于西安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其实有规定,并不是想补偿多少就可以补偿多少的,下面......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村民准备建房的时候,首先得拿到一块宅基地,然后去办一个土地使用证,这个证非常重要,要妥善保管。如果一旦丢失,则应该及时补办,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一、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


·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要好久
      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要好久申请人在向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之后,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同时缴纳一定的费用。而专利局的工作人员收到申请之后,就会做出相应的审查。那么一般情况下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要好久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 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各种各样的汽车,同时摩托车也是道路中的一道风景。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会发生汽车与摩托车相撞的情况,并且往往当汽车与摩托车相撞,对于摩托车带来的风险要更加高。如果遇到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


·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一、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


·最新《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代理有关婚姻、继承案件,包括离婚、婚姻赔偿、子......


·扬中市看守所位置在哪里?怎么去?会见手续和时间
      扬中市看守所地址在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新坝镇导航:......


·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若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话,那此时无法进行协议离婚,不过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最终法院不一定就会做出离婚判决,还有可能是判决不准离婚。那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


·竞业禁止条款
      一、限制范围条款。包括时间、地域、限制领域等。限制领域,如从事某种技术、产品、经营、服务等的企业或工作岗位。地域是指在约定的地域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时间是指离职后多少年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关于限制领域的具体内容可以结合本行业或......


·根据规定缓刑适用于哪些情况
      我国司法制度的审判过程当中,司法量刑上有死刑,缓刑,有期徒刑等主要的刑法。一般来说,针对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案件,可以适用于缓刑,但是缓刑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国家是有着严格的法律限制的。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根据规定缓刑适用于哪些情......


·中止审理的情形和程序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一、刑诉规定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


·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
      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无论在家人、朋友还是同事之间的借贷中,相互之间大多数都会打下欠条。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呢?而仅有欠条又一定能打赢官司吗?很多债权人都觉得只要有欠条,法院就会判他赢。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债权......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产可以吗?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产可以吗?一、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产可以吗?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在如今法治社会中,离婚不仅要解除个人感情上的关系,更要解决好法律相关的纠纷,更多的时候夫妻双方争议最大的在于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上,儿子,财产分割上房产占很大的份额,因此在民法典中有详细的说明。那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2017的规定有哪些?下面......


·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
      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一、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骑缝章主要是避免合同内页被更换,导致合同内容变化,效力上没有任何影响的。由于合同内页不会涉及到每一页都有手工填写部分,遇到全部打印的内页,很容易被造假更换,作为单位方,如果员工给更换了,出现纠......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快退休以前一次性养老金交到60岁基数底现在可以补交吗
·我想请你帮我申诉一件故意伤害案,是因为家庭矛盾引发的。我老公
·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离婚,
·请问你要多少钱请你呢
·卖银行卡被抓,事情严重吗?能判刑吗?
·借钱给朋友,到期对方不还钱。可以打电话到法院起诉吗
·手在厂里受伤了。少了一节指头。怎么处理呢
·你好,我想问问离婚条件都可以就是不判决离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