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江苏 王庆磊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913441761 |
上海 黄晓栋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
18667830319 |
福建 陈建青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
18567906376 |
广东 魏向阳律师 |
副主任 |
13147094815 |
山东 许义园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
13061416368 |
江苏 赵洋洋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
14751692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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