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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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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有过期房购买经历的人都反应,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基本都遇到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在约定的时间,开发商没有准时交房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吗
  一般情况下,合同中都约定了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延期交房。因此,若出现了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先对出现原因进行查实,若没有出现不可抗力的原因,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就是违约。而所谓的不可抗力具体是指:
  (一)自然原因,如洪水、地震等人类无法控制的灾害事故;
  (二)政府行为,如政府禁止令、征收、征用等引起的。其中,和您密切相关的是,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期间内制定新的行政法规等政策性文件,例如最近新出的房产限购令等。此时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
  (三)社会环境原因,如战争、罢工、骚乱等。
  因此,若不是因上述原因,开发商延期交房就是违约。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承担什么责任?
   (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对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延期时间分两种情况处理:
  1、延期超过合理期限,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实践中,买受人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并支付延期违约金的较多。
  2、逾期不超过一定期限(如60日或90日等),自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开发商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 (一般约定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违约金的确定。
  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违约金数额计算方法予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判断,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三)开发商辩称违约金过高请求减少的法律适用。
  开发商经常辩称延期交房违约金过高而请求减少,因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但是根据合同法关于意思自治原则,既然明确约定了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那么任何一方违约,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即可,如果将违约金数额减少,则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的约定便没有任何意义。
  对于这一点,我国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购买期房的时候,对交房的时间是很重要的。而要是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其实这样的行为就是对购房者构成了违约的。此时,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而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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