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情无法确定;
(2)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无法确定。
安徽 史微微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55028395 |
上海 唐敏峰律师 |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
18501560386 |
上海 邱国开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
13052261268 |
福建 陈建青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
18567906376 |
山东 许义园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
13061416368 |
江苏 章浩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951945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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