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交强险赔什么,赔偿限额是多少
首页
>>
法律知识
交强险赔什么,赔偿限额是多少?
按照规定,所有行驶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必须缴纳交强险。一旦发生
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会根据交强险赔偿范围进行理赔。那么
交通事故
中交强险赔什么?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该提交哪些资料?这些知识每一位司机朋友都应该知道,下面就由我们简单和您讲一讲。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
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1、有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2、无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4)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三、交强险赔偿项目
1、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
交通事故
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3)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
交通事故
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交通事故
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
交通事故
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四、索赔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
交通事故
的,应当提供依照《
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
交通事故
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对于
交通事故
责任方来说,除了自身要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外,还需要配合保险公司给于受害人相关赔偿。所以其有必要了解交强险赔什么,赔偿额度是多少。这样,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应有的赔偿义务,投保人是可以提出申诉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新的交通法的内容是什么?
新的交通法的内容是什么?随着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交通法规也是在不断的修改完善,对于很多内容做了更改和新的规定,目的在于警示人们文明驾驶,尽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通行,很多人对于新的交通法的内容是什么还不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新的交通法的内容是什么以及具体的扣分细节。一、新的交通法的内容......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交通是一个城市充满活力的基础。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轨道交通的安全性也成为了您心中的一个困惑。由于轨道交通技术含量高,投入大,对他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性也相比其他交通方式来说,有很大的不同。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
·
就房屋的流转来看,虽然比较常见的就是进行房屋的交易买卖,但实
就房屋的流转来看,虽然比较常见的就是进行房屋的交易买卖,但实践中因为房屋赠与、继承而需要进行流转的情况也不少。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进行房屋流转,此时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那究竟房屋赠与产生的费用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赠与产生的费用有哪些房屋赠与时,首先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
·
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
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往往就只有一线之隔。如果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构成刑事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天,我们主要就是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的区别的关键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如......
·
交通事故调解有怎样的流程
任何纠纷发生后都有多种解决方式,交通事故纠纷也不例外,其中有协商、调解以及诉讼等。不过实践解决交通事故较为常见的方式是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予以调解,那到底交通事故调解有怎样的流程呢?具体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调解有怎样的流程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
·
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
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1、租赁合同无效,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支付标准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
在道路上开车行驶时,难免遇到各种路况或者发生弯道交通事故,当
在道路上开车行驶时,难免遇到各种路况或者发生弯道交通事故,当发生事故报警后,交警会来进行现场处理,具体认定还需要一些时间,那么弯道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弯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一些交通这方面的问题作出解答。一、弯道交通事故责......
·
许可他人使用近似商标,是否属于商标许可
法律已明确界定商标专用权范围是经核准的商标和核定的商品,超出该界定范围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对注册人来说属于越权行为,不能获得法律支持。商标注册人可以同意他人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种行为......
·
哪些财产不适用破产清算
哪些财产不适用破产清算一、哪些财产不适用破产清算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
靖江市看守所
江苏省靖江市看守所位置在泰州市靖江市城北桥下北面路西,是靖江市......
·
南京站到南京市第四看守所怎么走?
南京站到南京第四看守所路线导航:1、南京站步行至......
·
合同解除后,买方能要求中介退服务费吗?
1.2015年1月11日,贾某(买方、甲)王某(卖方、乙方以及某某公司(经纪方、丙方)三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位于中山市XX房地产;转让成交价为400000元;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20000元,定金在未查验房地产产权清晰之前须交由丙方或丙方......
·
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什么赔偿?
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什么赔偿?一、国家赔偿分为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2、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
·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事业单位编制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也是您好奇的。双重劳动关系意味着有两份劳动合同存在,一个人有双重劳动关系也是十分少见的,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介绍双重劳动关系的内容。一......
·
驾校学车时撞到人责任谁承担
驾校学车时撞到人责任谁承担若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则需要按照规定先学车,然后通过考试之后,才能实际取得。在具体学习科目二也就是场地的时候,一般是在驾校提供的场地进行学习,那要是驾校学车时撞到人的话,此时的责任应该谁来承担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
·
产品注册商标流程
产品注册商标流程注册商标与普通商标最大的区别就是注册商标经过认证,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而普通商标则不会。而普通商标要想成为注册商标的话,则需要办理注册申请。那么产品注册商标流程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产品注册商标流程是怎样的自然人......
·
新婚姻法关于车的财产归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车的财产归属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我国现行的《民法典》中并没有专门针对汽车的分割规定,但如果属于婚前财产的,则属于夫妻......
·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
·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的、具体的事件所做的能直接改变被管理者权利与义务的行为。其特点是对象特定化、具体化,是对某一个具体的事件或者具体的人所做的处理,效力指向特定具体事件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体行政行为往往是对已经存在的现象......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朋友陷入传销组织无法自拔,请问我该怎么办?
·
车贷逾期好几天现在可以结清所有但是贷款公司不给开走说车子有人交了定金怎么办?
·
子女不善养老人我想走法律程序
·
收到傷情鑑定書,報告上簽字人與實際鑑定人不同。是合法san
·
婚姻方面问题,单方面想要诉讼离婚。
·
网上的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庭证据
·
您好,律师,我是丹江口市的,我前夫因犯故意*人罪,现在在丹江
·
我做月子老公不闻不问,大孩奶粉也不买,满四十天能离婚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