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格式及注意事项
首页
>>
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格式及注意事项 一、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格式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书
( )字第 号
申请调解方:名称(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申请调解对方:名称(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上列双方因______引起争议,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申请调解方:(签名盖章)
申请调解对方:(签名盖章)
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签名盖章)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制作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调解是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因此,该法律文书的主体是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书上必须有三方的签名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2)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上,应当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
(3)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要将纠纷提交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4)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而且,只有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由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时,企业才可以主持调解。
(5)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企业全称及法定代表人)、争议事项、调解结果等,然后由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和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调解委员会、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6)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内容,企业调解委员会也应当督促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但同时,该协议并没有法律约束力。即是说,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劳动者双方就争议事件达成一致时候,需要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双方签订劳动争议调解书,调解书上还必须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签名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对于调节的事宜若是还有异议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律提起诉讼,您可以咨询茂名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新入职员工工资怎么算
一、新入职员工工资怎么算?算工资的时候一定要知道日工资计算公式: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所以,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日工资×出勤天数。根据规定,例如事假要扣工资,那么扣的一天就是以月基本工资/21.75计算,但是现在有些私营企业会耍赖,比如计算加班工资时,......
·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商局去了解时,总会不知道应该需要带些什么必须的关键性材料去。这样的结果往往是我们不仅浪费时间可能也会浪费金钱。下面我们就将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的一些必要的材料文件以及注意事项作了一些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对你有一些帮助。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
·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工伤要是造成了劳动者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的话,此时需要做出相应的赔偿,即护理费赔偿。那么您知道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决相关问题。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1、护理人员......
·
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同时为了减少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务纠纷,会选择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别处,比如集团公司下面的分公司或者是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等。办理劳动关系的转移还需要进行备案,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详情请看下文。一、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将员工......
·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验收中需要注意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验收中需要注意什么?水利工程一般都是外包进行建造,而且建造之前开发商会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合同固定工程何时完成以及何时验收,而在验收的过程中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验收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根据这一问题为您整理出相应的答案,请您来进行阅读一下吧。一、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验收中需要注意什么?......
·
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孩子如果还比较小的话,此时由于不具有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因此需要父母的抚养才能够顺利的长大成人。但父母抚养子女,不管是实际抚养还是支付抚养费,总是有一个期限的,那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才行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
·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有哪些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
·
在实践中,不少人都喜欢买农村房屋,或是居住,或是当作投资。那
在实践中,不少人都喜欢买农村房屋,或是居住,或是当作投资。那在法律上,农村房屋可不可以买卖呢?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具体的分析。毕竟有些情况下,农村房屋的买卖是被法律认可的,那就法律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需要注意什......
·
商标抢注赔偿数额的确定
商标抢注赔偿数额的确定一、商标抢注赔偿数额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1、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按照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即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红花街......
·
浙江省各市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电话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古......
·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民事起诉流程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民事起诉流程开门做生意,都会有几个生意合作伙伴,这些生意伙伴可能是客户,也可能是合作商。交易是两者联系的纽带,出现拖欠货款的现象就时常发生了。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
拆迁维权技巧有什么?
拆迁维权技巧有什么?一、拆迁维权的合法手段有哪些?1、可以选择举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
·
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做出处理,其中先要确定抚养权,之后才是计算抚养费数额。而抚养费一般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那这个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夫妻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根据我国《......
·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是什么从施工开始到工程完工都需要严格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完工以后在交付使用之前一定要确保工程能够通过质量验收,否则是无法交付使用的,一般在进行正式的验收之前都会进行工程质量预验收,在预验收通过以后,根据要求进行正式的验收......
·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是否就是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现在已经是婚姻关系当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了。因为根据我国的司法经验,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包括对夫妻共有财产和共有不动产的争夺,这些都是在婚姻关系解散的同时双方据理力争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是否......
·
股权转让印花税没交会有什么后果?
股权转让印花税没交会有什么后果?一、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
·
抵押率是什么意思 抵押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抵押率是什么意思抵押率计算公式是什么一、抵押率是什么意思抵押率又称“垫头”,是抵押贷款本金利息之和与抵押物估价价值之比,不要弄反,比如房子贷款80万,房子估价100万,则抵押率为80%。合理确定抵押率,是抵押贷款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常,银行......
·
哪些情况下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包括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在不同的事故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也就意味着日后承担的赔偿比例不一样。那么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而什么情况下又承担同等责任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交通......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是苏陈的,去年打工的工资没有支付,打了欠条,老板说,
·
利息计算问题,a公司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
贺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刑事拘留通知,告诉说,羁押贺州市看守所,
·
工伤赔付,工作地在上海,签合同的劳务公司在海安
·
我同学邀我入股分红,我说要签合同的,他也同意了,合同还没有签
·
gongshang,可以让法院下发债权文书
·
京东充Q币充错了,咋退
·
我和他闹离婚中,他突然要买房子写孩子的名字但是我必须要去做担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