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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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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工程
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为了统一和规范我省
建筑工程
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报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河北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工程
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1、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
建筑工程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2、工程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等活动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图表、计算资料、声像资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资料。
3、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并按本规程规定的保存单位和时间进行保存。
4、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并使用统一制式表格,施工资料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5、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及认可,由县级以上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记录整理专职人员应持证上岗。
6、 工程资料目前原则上可采用纸质载体或光盘、缩微品载体汇集移交,并逐步过渡到全部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
7、 建设工程档案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确保其完整、准确与安全是一切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8、本规程未做规定的尚应按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执行。
通过今天我们为您讲解的河北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工程
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相信您就会很清楚的明白了,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说的很对,每一件小事都是要按照标准来。更不要提一个大的
建筑工程
了,一差分毫都是会误了大事的,万事一定要按着标准建设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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