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

首页>>法律知识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会将其他的部分业务以发包的方式散发出去,承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来做,这也就会涉及到单独发包,那么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工程量如何计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土方工程工程量如何计算?
  
  (一)清单项目设置及说明
  
  1、土石方工程共包括四部分12个项目,其中土方工程6项(常用项目2项,平整场地和挖基础土方),土石方回填1项(土石方回填)。
  
  2、一般情况下,基底钎探(钻探及回填孔)、土方运输不单独列项,应包括在主体项目中。
  
  3、几个名词:平整场地、竖向布置挖土、山坡切土、挖基槽、挖基坑、大开挖等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更能反映工程实际状况,招标人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必要和充分的描述,如土壤类别、弃土取土运距、挖土厚度、回填要求等。
  
  5、因地质情况变化或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更。由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现场认证,依据合同调整。
  
  6、干湿土的划分《计价规则》P34 (8)
  
  7、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计价规则》P38
  
  8、注意:编制清单时不考虑施工方法,因此,不再分人工土方工程和机械土方工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主要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
  
  1、平整场地:指建筑物场地内厚度在±0.3m以内挖填运土及找平。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以m2计算。
  
  ※“首层面积”如何定义?阳台如何计算面积?
  
  ※“首层面积”指建筑物首层所占面积,不一定等于底层建筑面积
  
  ※“首层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落地阳台计算全面积;悬挑阳台不计算面积。设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也应计入平整场地的工程量。地上无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按地下停车场外墙外边线外围面积计算,包括出入口、通风竖井和采光井计算平整场地的面积。
  
  2、挖基础土方: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以m3计算。包括带形基础(挖沟槽)、独立基础(挖地坑)、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大开挖)及设备基础、人工挖桩孔等的挖土。
  
  ※挖基础土方的编码应根据不同的基础类型列项,带形基础根据其不同的底宽和深度编码列项;独立和满堂基础则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列项。
  
  ※计算土方工程量时,以设计图示净量计算,放坡、操作工作面、支挡土板等,在计价时考虑。
  
  1)挖沟槽:指挖土深度>0.3m,长>3宽,宽≤3m(即细长条的)
  
  V=B×L×H 或 V=B×H×L
  
  B—垫层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L—垫层长度(L中,L内-(B/2-b/2)×T型接头个数)
  
  2)挖地坑:指坑底面积≤20m2(即小面积的)
  
  V=A×B×H
  
  A、B—垫层长度、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3)大开挖:指坑底面积>20m2(即大面积的)计算同 2)
  
  4)人工挖桩孔: V=3.14×R2×H
  
  ※人工挖桩孔与砼灌注桩工程内容中的成孔是不是一回事,二者有没有矛盾?
  
  ※以不重列为原则。如将人工挖孔列入"砼灌注桩"项目内,则不再列"挖基础土方"。如属两个结算单位施工,也可以分列。
  
  3、土方回填:按体积以m3计算。包括基础回填土和室内回填土。并包括指定范围内的运输
  
  1)基础回填土:
  
  V=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
  
  2)室内回填土:
  
  V=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
  
  =(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室内外高差-垫层、找平层、面层等厚度)
  
  ※主墙厚度:承重墙或厚度在15CM以上的墙,不扣除垛、附墙烟囱、垃圾道及地沟等面积
  
  4、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适用于管沟土方的开挖、回填
  
  ※地沟土方开挖、回填应包含在地沟中,一般不单独列项。
  
  5、土方运输(一般不单独列项):按自然方以m3计算。
  
  若无法按自然方计算的,可按压实方量×1.15的系数.
  
  从上述介绍中想必您也了解到了“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了,事实上,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工程类的项目施工是需要以招标的形式进行的,不能私自进行发包,当然,我们的土方工程也属于是工程类的项目之一,自然不能单独发包。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1、适用范围三者虽然同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但各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并非每一类民事纠纷均可无差别的选择适用其中任何一种。仲裁作为一种带有民间性和司法性的特殊的社会救济方式,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相信您都知道,女职工是比较脆弱的,尤其是在三期的时候。这个时候,法律方面也会对女职工的权益做出相应的保护。在国家规定的法规基础上,江苏省又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全部内容。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一条 为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对于施工单位日常的施工现场,有大量的工作人员,也许会因为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现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但是这种事故在检查质量安全隐患时是可以防止发生的,那么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以及单位的补助。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之前,工伤职工应到相关部门作一次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之后,再获得对应的赔偿。以十级伤残为例,职工会获得一次性补助金,那关于赔偿,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吗?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工伤鉴......


·在我国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在申请做工伤鉴定的时候,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身来说都需要有一个较长的审批流程,和一些繁琐的过程。并且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是员工个人申请做工伤鉴定的话,还需要工伤鉴定费用,有一部分劳动者其实是不愿意做工伤鉴定的。但是,工伤鉴定书对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一......


·中国公民双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一、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可依我国民政部、外交部1997年颁布的《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


·盗窃罪缓刑条件有哪些 怎么处罚盗窃罪
      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盗窃罪的,此时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同时自己又具有悔罪表现的话,其实最后被判缓刑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那么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盗窃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么处罚盗窃罪......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该如何书写呢?
      在当今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并不低,只要有交通事故发生就需要有人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责任主要承担者的判决中如果存有异议的,就必须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判定主要责任承担人或责任承担的多寡。那么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的我......


·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福建省的经济发展使得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人们可以享受到各种现代建筑带来的便利。但建筑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就会引起人们财产损失和对人身的损害,而福建省的工程质量纠纷也并不少见。那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我们为您......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关注刑事领域,办理各类的刑事案件,擅长刑事重案......


·2022年河北省最新公布交通事故赔偿数据
      (2022年6月2日最新公布)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劳动是人们寻找生存的手段之一,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大,劳动合同中的争议也就越来越多,但是一般的劳动人民对于法律知识是欠缺的。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解说一下劳动合同中对方提出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怎么办。仲裁的管辖......


·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
      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其构成要件中的一个,其余的还包括主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盗窃罪的客体主要是指侵犯了什么权利。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


·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
      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一、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
      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一、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就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可以说是高铁高速修建的时期,各地都迎来了高铁时代。但在修建高铁的时候,需要对沿途的居民进行征地,这就涉及到了补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


·立案登记中的释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以及第七条等内容,可视为对立案登记中释明的原则性规定,但是释明事项、释明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亟待对释明规则进行系统......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点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点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不在少数,发生劳动争议以后不是逃避而是积极的去解决劳动争议,解决好劳动争议是解决企业内部矛盾的关键。劳动争议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处理,也有着自身的优点和缺点,但是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01709号开始上的班,每天都有打卡,并没有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问题
·哺乳期可以辞退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信用卡未还完,可以出国务工吗,不到
·拆迁达不成协议怎么办,拆迁达不成协议怎么办
·你好,邗江法院执行局法官不接电话有办法吗?(不接电话就是去找
·我的身份证丢了可以用户口本办理银行卡
·姜老师,我想让您教教我怎么练习公务员面试,读了您的书后,感觉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