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首页>>法律知识

    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部门职责,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同主要为项目前期合同、工程前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评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 合同管理工作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 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项目前期合同,主要包括:土地、委托评估等与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拟定合同草稿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六条工程前期合同,主要包括:临时供水、供电等工程前期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合同草案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七条 工程建设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
  
  1、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采购等需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合同,
  
  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文件,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拟定合同草稿,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2、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须经专业分包的合同,主要包括:幕墙、弱电、装修、外围工程等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等资料,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3、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三方签证合同,主要包括: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箱、风机、水泵、冷却塔、热交换器、发电机、消防报警等,由预算部根据内部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价格,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以上工程建设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第八条 其他零星合同,根据公司制定的部室职责,由经办部室负责拟订合同草案,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三章 合同洽谈、签订的审批程序
  
  第九条 各经办部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室与合同对方进行洽谈,洽谈结果及时向公司经营班子报告,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1、项目前期合同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2、工程前期合同由工程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3、工程建设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4 、其他合同的审批顺序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详细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经办部室着重审查合同的真实性、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工程部着重审查合同技术条款,包括技术、质量、工期的标准和要求;预算部着重审查合同经济条款,包括合同价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是否严密、是否能有效保障公司利益,由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合同才能盖章生效。
  
  第十条 经办部室根据签署的意见或建议补充、完善合同条款,并将修改后的合同文稿在与合同对方进行技术和商务洽谈后,连同《合同会签审批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文件备案归档。
  
  第十一条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经双方协商,确有必要变更或撤销的,须按照合同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经办部室、相关部室应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以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经办部室、相关部室应及时掌握、了解合同对方的近况,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合同法》为依据,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 合同款支付:经办部室按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负责填写付款审批表,按公司相关规定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
  
  1、项目前期合同款支付由开发经营部审核后负责申报,支付按预算部、财务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2、工程前期合同款支付由工程部审核后负责申报,支付按预算部、财务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3、工程建设合同款项支付由工程部负责填写拨付审批表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形象进度,由预算部审核可支付额后报财务、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结算:当合同工作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达到工程结算条件时,进行合同的结算。 工程前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整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其中竣工图、竣工资料需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签署意见并由工程部负责整理。预算部根据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审核,将审核结果提交受托的审计单位审核,由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作为结算依据。 材料设备合同,预算部根据工程部签署材料设备的到货进度情况、实际安装使用情况等资料进行结算审核。
  
  第十六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工作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余款结清,为该合同的全部履行期。
  
  第五章 合同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各经办部室应建立合同台账,预算部负责合同的管理、检查与归档,财务部复核合同支付,其他相关部室配合。
  
  第十八条公司设有“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合同专用章的盖章由办公室专人登记,并复印合同审批表和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第十九条 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合同原则上应加盖合同专用章,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及本部门的行政章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用公司行政章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合同实行按项目统一编号制,预算部应按合同编号及时将合同整理归档,
  
  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将合同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保存。
  
  第二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合同由预算部统一分送合同经办部室及相关部室、
  
  财务部、办公室归档,合同签订依据也同时由预算部送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样本内容了。从上文的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工程合同的管理规范的具体情况,我们在实践中也要根据此规定进行关于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的相关的管理活动,这样才能有序高效地进行工程的施工,也能避免一些纠纷和争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成都工程纠纷律师进行追款的依据
      成都工程纠纷律师进行追款的依据目前,由于建筑工程环节复杂、资金大,建设单位往往由于建筑工程的资金链断裂,出现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现象。建筑业主在想建设方追要拖欠工程款时面临很多困难,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成都工程经济纠纷律师关于追款的介绍,请您阅读。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八......


·临时工不给辞职怎么办?
      临时工是最近几年兴起的一个词语,而且现在临时工这个词语都含有贬义的味道。所谓临时工,就是日结工资的劳动者,一般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临时工不给辞职怎么办?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临时工不给辞职怎么办临时工辞职和正式员工辞职程序是一样的,首先书面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如果单位不同意,......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能够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是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能够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是劳动合同是有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才能够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切实保护双方权益。成立有效劳动合同,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有效劳动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三个......


·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很多在工作的时候,第一次遭遇工伤的人,不知到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我国的很多法规对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都是有所保障的,像工伤这样的事情,当然也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做工伤认定的话们必须本人签字才可以,那么,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一、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不......


·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个地市也在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出台了自己的规定和方法。那么,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都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根据《中华人......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获取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况、文件、资料和实物等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军事秘密关系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必须严加......


·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有哪些要注意的
      夫妻离婚很多时候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破裂,走上了离婚的道路。而对于无过错方而言此时也是可以提出离婚赔偿的,不过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


·车祸 对方全责 不赔付
      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车祸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发生车祸后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进行划分事故责任,若是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医疗费用怎么办?除了赔医疗费还要陪什么费用呢?答就由我们对该问题的解答做出详细的阐述吧。一、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医疗费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离婚?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方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常州讨债公司
    常州讨债公司的存在合法吗?  律师提示:在法律上,我国一直......


·成都制造毒品罪辩护律师/成都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制造毒品超5.6公斤,律师辩护终获刑15年
      本案的被告人T某,是一位仅有初中文化且腿脚不便的男人......


·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虽然我国也是允许开发商销售期房的,但此时为了加强对购房者利益
      虽然我国也是允许开发商销售期房的,但此时为了加强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往往要求开发商先取得了相应的预售资格才行,不过这样也不能完全保证不会出现意外情况。那如果购房者买了期房开发商跑了怎么办呢?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一、购买期房开发......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一、公司法概念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法律对刑事证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章 证据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 怎么分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怎么分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怎么分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分户的。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3、建......


·离婚财产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婚姻生活无法持续,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解决的,可走诉讼程序。诉讼耗费人力和时间成本,所以要收取离婚诉讼费。此费用是法院向提出诉讼请求的当事人索要的服务费用,由原告出资预交费用,再由败诉的一方承担。部分当事人对收费并不了解,那么......


·强制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有什么区别?
      妇女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要被着重保护,为此国家为了保护妇女提出了侮辱妇女罪,有人看到侮辱罪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强制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有什么区别呢?两者是不是一样的呢,为了保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必须将两者区分开,明确二者的不同。以下我们为你整理,希......


·中国离婚率排名靠前的离婚原因有哪些
      中国离婚率排名靠前的离婚原因有哪些?通过随机取样调查了1000对离异的夫妻,得到的数据是这样的:一般夫妻离异的原因可以分为6大类人群:1、出轨?这个不用多说了,这是中国离婚率排名持续走高最大的原因,据统计有超过一半的离异夫妻,他们的离婚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村干部拿住院资料说是帮拿去报,几个月了,说资,料设了,可以报
·我是一名大专在校生,平时周六日在外面做演出,今天学院老师说周六有什么督察的来学校
·夫妻之间想预防家庭暴力该签什么样的协议才有效
·用我驾驶证给别人买贷款车什么时候能过户,出事故什么的跟我有关系吗写一份合同法律生效的怎么写(在他使用
·罚款是否合法?,我是人力资源部的
·咨询,我现在在职每天工作6个小时晚上12点到早7点
·我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哪些责任?
·本人租赁了一套公寓,合同到期后,房东拒绝退回押金,我该通过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