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不该忽视缓刑犯的减刑

首页>>法律知识

    司法实践中,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很少适用减刑,原因:一是法无明文规定。我国刑法在缓刑与减刑章节中均没有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予以减刑的明确规定,“两高”也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二是认识不相一致。有人认为,缓刑是一种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原本就在社会上执行刑罚,减与不减对其人身自由和其他待遇并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故无须对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三是操作上有难度。在操作过程中执法部门不能形成统一意见,难以实施。

  笔者认为,应当重视对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的减刑工作。首先,对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予以减刑符合法律规定。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都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被宣告缓刑的,其缓刑是附着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既然法律规定了可以对无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视情形减刑,那么,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宣告执行缓刑的犯罪分子依法也应该减刑。其次,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予以减刑具有现实意义。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人身自由上受到一定限制,在享有政治权利与经济报酬等方面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对其减刑使其缓刑考验期缩短,对改变这些犯罪分子的政治、生活待遇无疑具有积极作用。再次,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予以减刑有利于促进其改造。被宣告缓刑本身针对的就是不致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对此类犯罪分子中积极改造、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对象予以减刑,可以体现我国法律的人文精神和宽大政策。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罪犯计分考核和分级待遇的有关规定
      1、罪犯计分考核(1)省监狱管理局制定罪犯改造计分考核奖惩规则。监狱对罪犯采用计分的办法考核日常改造表现。计分考核的积分是对罪犯实施法律奖励、行政奖励以及分级处遇的重要依据之一。(2)计分考核以《罪犯改造行为规范》为标准,采取“日记载、周评议、月公布”制度,考核内容分为认罪守法、安全生产劳动、生活卫生......


·减刑的限度与幅度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但是,无论是刑种的减轻,还是刑期的减轻,都必须减得适当,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减得过多,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如果减刑的幅度过小,对于犯罪分子而言,难以起到鼓励、鞭策的作用,也难以发挥减刑制度的积极......


·保外就医如何申请,保外就医最长多少时间?
      保外就医是暂时监外执行。一般有两种情况:①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②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


·假释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假释可能会出现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第二,被假释的......


·缓刑犯减刑应由哪一级单位申报?
      缓刑不是一种单独的刑种,仅是刑罚具体运用中的一项制度,对缓刑犯减刑是减轻原来所判处的刑罚,同时相应缩减其缓刑考验期。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11月12日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缓刑犯减刑应由哪级单位申报的电话答复》中指出,缓刑犯的减刑,应由负责对其考察的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经公安......


·不作为犯罪类型都有哪些?
      说到不作为犯罪可能您都比较陌生,我们为您举一个例子,母亲对于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拒绝哺乳,并且将其一个人留在家里不照顾,这种情况下要是导致了婴儿死亡的话,就会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那法律中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类型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


·现在我国公民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其实对车辆的依赖性都是非
      现在我国公民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其实对车辆的依赖性都是非常大的。就是因为这样,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总是层出不穷,当然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和所造成的后果等这些都是不一样的。国家针对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制定的有非常详细的参考依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进行商标复审多少钱
      进行商标复审多少钱一、进行商标复审多少钱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常州交通事故律师
    常州交通事故律师赔偿常年从事常州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案件研......


·潍坊律师:李某抢劫案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信约囯证律师事......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行为,本身是属于违法行为的,但如果达到了法律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这个时候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


·网络侵权的形式
      网络侵权行为按主体可分为网站侵权(法人)和网民(自然人)侵权,按侵权的主观过错可分为主动侵权(恶意侵权)和被动侵权,按侵权的内容可分为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也有同时侵犯的情况)。  网站侵权多为主动性侵权,即网站转载别的网站或他人的作品既不注明......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的处理
      1、《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用录音录像立遗嘱应注意哪些?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因此,在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时,应当注意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


·盗窃罪量刑标准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


·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
      说到夫妻离婚,必然离不开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是这里的财产分割仅仅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所有的财产。现实中,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有孩子,这个时候就牵涉到孩子是否有份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我们就这个问题收集了相......


·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社会转型期间,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在众多离婚的因素中,有些是不大常见的,比如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疾病,无法生活。只要是离婚,就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那么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针对这个比较特殊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房屋是一个价,而车位又是另一个价。但在一个小区内,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的地方比较多,那是不是每一个地方开发商都有权销售呢,这就要看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事情经过:我的邻居在她家大门外的通道上种菜并且围上栅栏(注意:这是通道
·我抬别人的钱我现在没有尝还能力,别人给我起诉了,我该怎么办,我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
·在什么地方专做伤残等级鉴定?
·进看守所第一天需要走哪些过程
·就业协议违约金问题,我是2011届毕业生3月份的时候找了一家公司自己在就业协议书
·孩子不满7周岁夫妻离婚孩子应该有谁负责
·您好!我是双峰县杏子铺人,现在有一件事情要请教律师,在202
·我想问下我在网上遇见了骗子钱被骗了能不能找回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