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首页>>法律知识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
      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在我们现如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经济市场中,想要运营好一家公司是极为不容易的,如果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面临公司破产的问题,而公司破产自然而然也会面临着账目清算的问题,那么,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申请破产,是指破产申请人依照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和启动破产程序的行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动因,是人民法院开始破产程序的首要条件。申请破产对象主体的确定,也是决定破产申请是否合法有效的先决条件。那么,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解答。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一、私募基金估值的原则是什么?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公司破产清算解散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解散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在当今的社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开办公司为自己打工,那么可能一些拥有公司的人现在面临公司即将破产、清算、解散、终止,那么那些开办公司的人可能会面临上述问题,那么您能正确分辨公司破产清算解散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吗?下面就由我们为你们带来详细的介绍。一、公司解散、清算和......


·有关破产清算案例是怎样的?
      有关破产清算案例是怎样的?一、基本案情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华)系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8月24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5.5亿余元。深中华生产的自行车曾远销欧美,市场占有度和知名度较高,但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后,企业深陷亏损境地。曾经亚洲最先进的全自动化自行......


·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征地是一项为了完善我国的城乡建设和公共建设必须进行的一项政策活动。这项活动已经实施很久了。国家因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征用普通民众的土地再回馈给民众相应的补偿款,也俗称为拆迁款。那么,以宁夏为例,今天,我们......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怎么算侵权行为实有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而此时也就要对死者家属作出相应的赔偿,其中就具体包括了死亡赔偿金。那么您知道这个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吗?这对死者家属来讲是很重要的,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人身损......


·农用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用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土地的征用一般都是国家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的,其他人不能对土地进行征用。但是国家在征收土地的时候会对土地使用者进行相应的征地补偿,国家为了人民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针对每一种土地都有不同的征地补偿标准,也都有相应的......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一、实际经营管理的收益,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不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得的收益,不是不当得利根据剩余价值论,生产资料在生产中不会产生新价值,只有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才能产生新的价值,出现增值,即产出减去投入的余......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六合债务追讨律师
    六合债务追讨律师代理债务纠纷法律事务,为南京市及六合区周边地区......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律师会见规定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


·犯寻衅滋事罪量刑多少年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寻衅滋事罪是从旧刑法中流氓罪分化出来的一个罪名,天然带有“口袋罪”的缺陷,也就是说很多没对应罪名的行为,其实都是可以以此罪定罪处罚的。那具体来说犯寻衅滋事罪量刑多少年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寻衅滋事罪客......


·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针对一些濒危的、珍贵的野生动植物,都已经通过具体的法规来进行保护。是绝对不允许我国公民私自对这些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进行捕杀,或者是非法销售的。目前在我国的刑法当中,针对非法出售濒危动植物制品罪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有平等的权利参加诉讼的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有平等的权利参加诉讼的一种公益性质的制度。如果当事人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的法定条件,就可以向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法律援助不仅可以在一审中提出,二审中同样也可以提出申请。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法院法律......


·打篮球被对方伤到眼睛责任怎么分 一、打篮球被对方伤到眼睛责
      打篮球被对方伤到眼睛责任怎么分一、打篮球被对方伤到眼睛责任怎么分由于行为人在打篮球过程中没有故意,不用行为人负全责,应该由双方分担责任。在这种事故中,投篮、上篮等属于正常的体育运动行为,行为人并没有故意侵害对方的过错行为,行为人的行为......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


·交房法律风险应该怎么防范
      在对商品房交付的时候,此时也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因为交房的时候需要购房者实际对商品房作出验收。而此时做好交房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其实对购房者是很有好处的。那到底交房法律风险应该怎么防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项目开发过程中对开发商......


·著作权纠纷的调解
      著作权法原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现规定为“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无论发生著作权、邻接权合同纠纷还是著作权、邻接权侵权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可以......


·在我国未满18岁可以结婚吗
      一、在我国未满18岁可以结婚吗?按照我国法律未满十八周岁,不能结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今天要债的,用钢筋把门焊起来了,不让进,无法进入,这样违法吗?
·你好你好!黄店法院律师!咨询一下婚约事情,无缘分双方既然双方
·因为工作打架公司说不管,是不是可以
·潮州拘留所的电话是多少,可以打电话咨询吗
·请问,我有个朋友欠我钱,把车抵押给我,但是他有在我不知情的情
·本人是名半挂车司机,在给私人老板干活,未购买保险,在信义玻璃
·我想找个律师帮我打官司,在网上看的你,能不能回个电话?我咨询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利益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