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商标能转让吗,商标是否能转让
首页
>>
法律知识
商标
能转让吗,
商标
是否能转让
商标
能转让吗?不少人都曾咨询过我们这样一个问题,尤其是在手里有大量闲置注册
商标
的时候,
商标
权人更希望能够通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一定的利益。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
商标
能转让吗
商标
转让是
商标
注册人在注册
商标
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
商标
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1、将注册
商标
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
商标
局办理注册
商标
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
商标
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
商标
局办理注册
商标
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
商标
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
商标
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
商标
。
办理
商标
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
商标
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
商标
,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二、转让
商标
注意什么问题
1、首先要确认被转让
商标
的法律状态。已失效的注册
商标
、处在续展宽展期且未提交续展申请的
商标
不能办理转让;被法院冻结、在
商标
局办理过质押登记的
商标
不能转让(质押登记中的
商标
必须在解除质押后才可进行转让)。对于申请中的
商标
,需要确认其申请流程是否已经结束,如果全部驳回的决定或裁定已经生效则不能办理转让。
2、企业在进行
商标
转让时大多会签订
商标
转让协议,但在中国,办理
商标
转让并不需要提供转让协议,而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另行签署转让申请书。转让申请应当以受让人名义提交,因此应当由受让人签署代理委托书。
3、转让人在转让申请书上的名称、地址应当与
商标
局档案记录的注册人或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一致,所加盖的章戳或签字应当与
商标
原注册申请书中使用的印章或签字相符。
4、转让注册
商标
的,
商标
注册人对其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
商标
,应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
商标
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
商标
的申请。对于尚未进行实质审查的注册申请,可以不一并转让。
5、在转让集体
商标
时,受让人应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即为平等、独立的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组成的组织,而非某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转让证明
商标
时,受让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检测和监督能力,符合证明
商标
的主体资格;在转让含有地理标志或地名的
商标
时,如受让人为该地区以外的企业,应确保不会产生误认、混淆。
6、
商标
转让必须经过
商标
局核准公告后才能生效。
分析了上述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
商标
其实是可以进行喜欢人的吧,而具体的转让方式则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等等。至于是否属于有偿转让,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确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驻马店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属于非常恶劣的行为,刑法上将情节严重的此类行为界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1、主体要件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
·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1、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生效后,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再在与受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已转让的商标,否则就是侵犯了受让人的商标权。转让人如果要继续使用,必须与受让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取得受让人的授......
·
专利许可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专利许可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或者多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的作用在于将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下来,同样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专利许可合同,当然也会发生一些纠纷,那么专利许可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专利合同纠纷......
·
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随着我国法律保护商标权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人们对于商标权越来越高度的重视,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也屡屡见诸报端。那么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模棱两可,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就来为给你解答这个问题吧。一、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
·
商标权质押案例分析
商标权质押案例分析目前我国的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融资难”成为了很多企业最头疼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很多省市鼓励企业用无形资产来进行抵押,银行可对信誉度较高、知名度大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下面将通过一个商标权质押案例,向您进行相关介绍与解读,请您往下阅读。一、案例背景“DB”系列商标,是服装、皮......
·
人防工程包括什么
人防工程包括什么一、人防工程包括什么 人防工程按构筑形式可分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积式工程和掘开式工程。人防工程按战时功能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五大类。其他配套工程是指地下医院、各类仓......
·
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都说有种年终奖叫人家的年终奖,每年到这个时候很多上班族又在考虑年终奖的事情了,在上海和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年终奖更是很多公司都会发放的。那么有人会问上海的年终奖什么时候发呢?下面将会为您解答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候发。一、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
·
遗弃武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侵犯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武......
·
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
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不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融资都是需要进行的理财行为。在公司资金短缺时,公司需要通过融资到市场上筹措资金,在公司资金富余时,公司需要通过融资将富余的资金投放到市场上贷放。融资的方式有多种,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芜湖市第一看守所
安徽省芜湖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在芜湖市戈江区火龙岗镇白马山村芜湖......
·
2023年最新南京市所有看守所、监狱电话、联系方式、详细地址
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地址南京市看守所 025-84426......
·
审判阶段如何正确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措施。正确使用取保候审不仅能提高审判效率,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防止超期羁押,而且能够通过正确处理这一常见的诉讼问题,实现司法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一、明确取保候审在审判实务中的意义。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
·
事业单位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现在一些事业单位进行改造,也实行合同制,同职工签署的是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签署合同引发纠纷的话,职工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机构会根据标准做出认定,这是有严格要求的。那么事业单位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
·
集体合同的法律意义
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对协调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点是:一是企业生产经营比较正常;二是企业领导人依法履约的意识较强;三是工会工作的基础较好;四是基本上形成了平等......
·
入职第三个月才签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在某些人才流动性比较大的企业,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不会在员工入职时就签订劳动合同,有些员工为了能在用人单位就职,明知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规的,却选择默默忍受。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需要赔偿双倍工资,那么入职第三个......
·
民事裁定书(对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2 (××××)×民破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申请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向......
·
下岗、待岗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工伤的,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规定,下岗、待岗职工又到其他单位......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一、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请问是以赠与的方式 好还是以买卖的方式好?
·
皮外伤,轻微脑震荡需要多少钱,医院要我预千,有两个人
·
标亲戚之间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
装修工程完成了赖帐
·
本人持有土地使用证,因户口迁出,这这样怎样维权
·
和老婆背着女方家长登记,女方父母反对而且威胁暴力恐吓,有什么法律可以保护我们吗
·
农村打人事件受害人如何举证
·
你好,胡侓师,想找你了解离婚的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