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阻止他人犯罪未成功也可构成立功

首页>>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规定了对有立功(包括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从宽处罚的制度,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但对“阻止他人犯罪未获成功”能否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法学界及司法实务界存有不同看法。

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阻止他人犯罪的行为是立功表现,是因为阻止人使他人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将要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得以避免,相当于阻止人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利益。因此,阻止他人犯罪必须成功,取得制止犯罪的效果,否则,他人的犯罪行为照样给社会造成了危害,而阻止行为客观上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好处,减免其刑罚的根据就不存在。另外,根据我国主客观相一致的刑法原理,也只有成功阻止他人犯罪的才能成立立功。

第二种观点认为,立功制度是法律对犯罪分子主观悔罪心理的肯定,对立功的成立条件应着重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来把握。因此,凡是有阻止他人犯罪行为的,表明该犯罪分子有悔罪之意,都应视为有立功表现。这样可鼓励犯罪分子阻止他人犯罪,对社会是有利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对于“阻止他人犯罪未获成功的”是否认定为立功表现,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对积极阻止他人实施犯罪,但因“寡不敌众”或自身在阻止过程中受重伤,虽已尽最大努力仍未能阻止他人犯罪,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对仅仅虚张声势、畏缩不前等有名无实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立功从宽作为一种量刑制度,是法律对犯罪分子通过罪后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主观悔罪的肯定,是一种“奖赏”,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已经犯罪的人“迷途知返”、“将功折罪”。刑罚作为改造犯罪分子的手段,从其作用机制看,着重于对犯罪分子主观思想的改造,使其今后不再犯罪。立功的关键在于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因此,对立功的成立条件应从有无悔罪表现来把握。对于“阻止他人犯罪未获成功的”是否认定为立功,也应从阻止行为是否表现出其悔罪心理来考察。犯罪分子犯罪后又积极阻止他人犯罪,甚至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同正在进行的犯罪作斗争,表明他已经从内心认识到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以及他悔罪改过的心理和重新做人的愿望。由于犯罪本身的凶残性和复杂性,阻止他人犯罪是否能够成功,任何人都难以有十足的把握。结果可能出现以下情况:一是现行犯被制服而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阻止者因“不抵强敌”而“败北”;三是阻止者与现行犯两败俱伤,虽然没有完全避免犯罪的发生,但却因阻止行为使犯罪结果减轻。不论结果是上述情况中的哪一种,都应认定为立功,给悔罪人以适当的“奖赏”。如果对立功的条件掌握得太严格,要求阻止他人犯罪必须在实际上避免了犯罪的发生才能成立立功,则不利于犯罪分子积极悔过,有悖于立法设置立功制度的初衷,不利于刑法目的的实现。当然,对于那些仅仅装腔作势,没有实际行动,根本起不到阻止犯罪的作用,妄图谋取从宽处罚又不真心悔罪之徒,不能认定为立功,因为其行为根本不能表现出任何悔罪的实质内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能否认定立功
      司法实践中,人们对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的行为能否认定立功,意见分歧较大。例如,周某某实施犯罪后投案自首,并主动要求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同村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公安机关的安排下,周某某以商量事情为由,将张某诱至公安人员埋伏的地点,但因张某凶猛,与公安人员搏斗后得以逃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周......


·阻止他人犯罪未成功也可构成立功
      我国刑法规定了对有立功(包括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从宽处罚的制度,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但对“阻止他人犯罪未获成功”能否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法学界及司法实务界存有不同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阻止他人犯罪的行为是立功表现,是因为阻止人使他人正......


·单位犯罪能否立功?
      单位与纯粹的自然物质系统的根本性区别在于前者包含着人的因素活动,包括人的主观意识活动和作为主观意识活动外化的人的行为,而后者则不包含人的因素的活动。并且,前者所包含的人的因素的活动还具有程序性和整体性的特点。因此,单位被普遍承认为意识实体和作为意识实体外化的行为实体,并且其意识和行为除了与自然人的意......


·“准立功”与共同立功
      “准立功”不是立功,是因缺失立功的部分要件而成立的行为形态。比如,在案发时的行为,而不是归案后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具有立功表现。但若该行为得到的最终结果和具有立功表现得出的后果是一致的,则该行为有其积极的一面,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司法成本,有利于与国家和社会的,应该进行肯定。并在处罚时将该行为结......


·立功制度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立功的条件,主要包括:1.主体是犯罪分子,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所揭发、检举的行为都同犯罪密切相关,属于他人的犯罪行为或者他人犯罪的重要线索。3.揭发、检举的内容真......


·相信在外面打拼的人都有过租房的经历吧。那么签租房合同的时候你
      相信在外面打拼的人都有过租房的经历吧。那么签租房合同的时候你有没有仔细的看过里面的一些条款是否符合规范的租房条例呢。有很多的不良出租人会把一些莫须有的条款加进去。作为承租人的我们必须得了解清楚相关知识才能避免上当受骗,下面以北京租房合同范本......


·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商品房包括商品房现房和商品房预售房,不管是购买哪种商品房,作为购房者,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呢?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事先约定房屋的具体情况,不过,在收房后,如果购房者发现所购买的商品房有瑕疵怎么......


·民间借贷中的居间合同要怎么写?模板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中的居间合同要怎么写?模板是怎样的?一、民间借贷与居间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从定义的角度来讲是借出者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所有,借用人在约定期限内负责归还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种类、品质、数量的实物而约定订立的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抢劫、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1998年7月16日苏高法发[1998]14号各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我省执行抢劫、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阜宁县看守所
    盐城市阜宁县看守所位于阜宁县新沟镇中心村五组,盐城市“涉艾”......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发表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赵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及规定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及规定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的情况有哪些
      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的情况有哪些一、查封的含义查封指检查对于不合格物品贴上封条,不准许动用。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二、办理查封的相关规定1、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中,取消了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那么,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


·夫妻离婚时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由产权登记......


·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解决证据问题的关键,但现在有很多证人因为怕作证后有“麻烦”而选择不出庭,对于这一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以此来保证出庭证人的权利和作证质量。下面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制度。司法鉴定人出庭管理制度一、制度......


·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
      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样的流程?c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可以独立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成立之初,应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公司的流程,由于国家的鼓励政策,目前注册公司的流程已经较原来作了一定的简化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


·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
      盗窃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那么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


·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这犯了什么罪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频繁,通讯工具的发展越来越快,因此手机也就成了获取个人信息的一种途径,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以及会犯侵犯个人信息罪,在有相应的刑罚时也会附加罚金。下面我们一起介绍相关内容。一、手机会泄露个......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如果因为离婚要变更车主也找车辆交易管理部门吗?
·首付后,到银行做按揭,结果我的流水不够请问能退押金和首付款san
·父亲去世了,继承权是母亲还是父亲的弟弟
·签订合同时可否限定贷款时间
·还有一年到退休年龄如何交社保
·要在关埠镇起诉离婚,怎么起
·临时用工工作中腿受伤开创性骨折,我们应该怎么赔偿
·夫妻双方离婚小孩和财产怎么分割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