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及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给其家庭及其亲人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因此受害人的亲属应当获得赔偿。生命无价,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相关的内容,详情如下: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及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与死亡受害人户口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密切相关。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至74周岁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权利人范围
  
  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生命本身不能用金钱进行计算,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财产收入的减少给予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是死者近亲属。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由于死亡赔偿金是财产性质的赔偿,其内容是对死亡受害人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请求人首先是与死亡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权利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权利人全部不存在时,第二顺序权利人才能获得赔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死亡受害人的公婆、岳父母不属于近亲属,不是赔偿权利人,也不具有诉权,无权请求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文中从七条内容中阐述了这一问题,对于以上的详细解答我们相信您在看后心里都有自己的定义,在此后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方面会了解的更加详细和透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前连续一年或一年以上才为有效期,以上内容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赔偿金继续给吗?
      在遇到交通事故赔偿时,有时候就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后的赔偿金该不该继续给,还是说会有另外的计算方式。的我们接下来就为您说明一下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赔偿金继续给吗?所需要的依据是什么?在受害人意外死亡以后,是需要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如下:一、交通事故受害......


·成都补领机动车牌照的流程是什么
      成都补领机动车牌照的流程是什么众所周知,机动车要在道路上行驶,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就是机动车的牌照。没有牌照就上路行驶是违反道路安全法的,是违法行为。如果机动车牌照丢失了,可以申请补办,各个地方关于机动车牌照补领的规定有所差异。那么,成都补领机动车牌照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办理所......


·最新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由于驾驶者疲劳驾驶、醉酒驾驶、或者以其他方式违章驾驶,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对违章者进行出发外,还要对受害者或者家属进行赔偿。生命无价,赔偿的目的只是为了补偿被害人或者家属,此时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显得非常重要。下面以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例,将告诉您怎么计算赔偿数额。一、交通......


·私家车超载人员扣几分
      私家车超载人员扣几分通常说的超载人员的都是指私家车或客运车不按照规定的核定准载人数来装载,这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因此要对驾驶者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私家车超载人员扣几分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新交规私家车超员怎么处罚?私家车超员不足20%的将扣罚3分、罚款100元;超过20%的则扣罚6分,罚款200元。一般私......


·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一、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公民是可以主张作为从轻情节之一,是否获得轻判由法院确定。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法院没有判决,你交什么罚金。但要是为了能够从轻判的话,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哪些
      夫妻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要想顺利离婚或者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才行。在涉及到证件提交问题上,您知道一般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哪些1、......


·专利维权途径有哪些?
      专利维权途径有哪些?一、专利维权的途径:1、自行和解: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依靠行政手段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并对其进行处罚。3、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二......


·申请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律师函
      市建设局:xx建设局因xx大道新建道路工程建设工作开展需要对工程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申请人委托xx律师事务所办理许可证事宜,作为委托人,我在查阅了其依法向贵局报送的资料的基础上,致函贵局,请予以依法颁发许可证为感。一、拆迁许可是行政许可行为......


·在道路的交通事故处理时,交警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和勘察,会
      在道路的交通事故处理时,交警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和勘察,会在规定日期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责任后在进行交通事故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的我们在下文作出了解答。一、全部责任和......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
    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华益路330号,来访路线导航......


·以案说法,有关遗嘱方面
      律师说法-------有关遗嘱的法律规定及理解适用 ......


·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工会程序,能否事后补正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故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


·关于坦白情节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坦白情节量刑的规定是什么?坦白虽然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但作为一种酌定的从轻情节。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即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但没有明确规定坦白是否可以从轻处罚。坦白虽然不是法定的从......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的问题,尤其四房屋的分割的问题更为复杂,要看是否是捆钱财产等。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的处理一......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不得不说现实中很多购房者都是受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吸引,才会实际去了解开发商的商品房。但最终决定购买之后,却发现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怎么办才好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


·农村土地使用证两个名字可以办理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两个名字可以办理吗?在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的适应权之后,需要及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此,才能在第三人向土地形式主权之时合法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知道,如今农村的土地也是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在农村土地使用证两个......


·伪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问题有哪些?一、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


·侵犯商标专用权抗辩事由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抗辩事由有哪些商标专用权也就是商标权,实践中很多不经过商标权人同意而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都会构成商标侵权。但也有可能存在一些抗辩事由,这个时候就不会构成商标侵权了。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抗辩事由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原告......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房产证上家子女名字可以吗
·被告是阜宁的,能在盐城立案吗?
·这个群是开pc28的他们是靠一个微信群来开的有两个微信客服号专门用来加客户转账收款聊天的还有银行卡
·我在**借了65万,要还1325,0期,还了13期了,也就是还了245,提前还
·可以给看守所里的朋友邮寄衣服吗
·天津天獅传销案非法拘禁罪
·怎样才能证明是被强迫的呢
·农村土地交换纠纷,详细情况如下:双方交换土地已有17年,当时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