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遵守哪些程序?是否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

首页>>法律知识

    

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遵守下列法律程序: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对抗拒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方法,必要时可使用戒具。



  

        2. 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一般在下列 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碍侦查”的情形,不必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l)被拘留的人属于犯罪集团案犯,或者与犯罪集团、团伙有 牵连,由于其他案犯尚未被捉拿归案,其被拘留的消息传出去,可能会引起其他同案犯的逃跑、自杀、毁灭或伪造证据等情况发生,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的人与其犯罪有牵连,通知后可能引起转移、隐匿、销毁罪证。实践中,也常常会有一些无法通知的情形,如被拘留人家属或者所在单 位的地址不明,或者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24小时以内难以通知到,也有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无所在单位等。



  

       3.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另 外,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如果在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需要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拘留决 定,但仍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 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执行程序中拘留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执行过程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由于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规定比较笼统,而最高院对拘留问题也没有作出相对具体的司法解释,因此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拘留措施的理解和操作也不尽相同,在采取......


·什么是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


·拘留的期限
      拘留的期限  (一)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  拘留的时间=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时间。  (二)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  1、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1至4日;  3、流窜作案......


·刑事逮捕
      刑事逮捕刑法对于逮捕程序有如下法律规定:(一)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2、人民检察院审查......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遵守哪些程序?是否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
      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遵守下列法律程序: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对抗拒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


·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
      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在道路上开车的司机,并不是每一个司机都是有钱人,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很可能没钱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判决生......


·什么是战时缓刑?
      战时军事刑法的刑罚种类与国家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不完全一致。战时军事刑法,由于受任务和条件以及特定环境等因素限制,有三种适用刑罚的特殊性。因为在战争或其他特定条件下,部队保卫部门是缺少执行管制刑条件的。二是附加刑中没收财产刑的不适用。战争或其......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违约,该怎样处理?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1、承包人的责任(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3)防止损失扩大责任。因发......


·重庆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司法鉴定对于您来说其实并不是特别的陌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话也会去进行司法鉴定。因此大多小清楚的了解一下重庆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镇江债务纠纷律师
    镇江债务纠纷律师代理债务纠纷法律事务,为镇江地区个人和企业提供......


·为涉嫌集资诈骗罪的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关于李xx涉嫌集资诈骗犯罪辩护词尊敬......


·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主动申报纳税是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途径,不同的税种的申报时间是不同的,那么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呢,我们将在下面这篇文章中重点为您介绍房屋租赁税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呢不同......


·我国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
      我国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对于医疗纠纷,如果双方不能很好解决,一般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交由法院进行处理。因此,当事人除了要了解医疗诉讼程序,以及收集证据等方面的内容之外,还要知道医疗纠纷诉讼费的相关内容,毕竟这与自身利益有一定的联系。下面我们......


·保险代位权及行使条件是什么?
      保险代位权及行使条件是什么?关于代位权这一法律概念,出现频率最多的应该就是在债务债券纠纷之中,因为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第三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但是,在保险纠纷中也有代位权。那么,保险代位权及行使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将针对这两个问题,......


·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赔偿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并且造成了人身受到损害的,此时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误工费的赔偿。不过很多人都不清楚人身损害误工费是如何赔偿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赔偿受害人......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樵舍镇枫林村、枫杨村、七里岗垦殖场、白水湖管理处黄堂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41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的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录用了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的损失,现单位与劳动者需共同承担。那么,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怎么写?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一、如何解除劳......


·年后入职发工资怎么发?
      年后入职发工资怎么发?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入职后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作时间对工资进行发放,所以即使是年后入职,工资的发放也应该方法,不能够因此克扣工资。那如果公司克扣怎么办?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年后入职发工资......


·注册私募基金是否需要核准
      注册私募基金是否需要核准一、注册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起诉离婚案件
·有一份以前的保单是爸爸给买的,被投保人是我,上面登记的姓名和现在的不一样,然后发现上面录入的身份证
·被供出来的,盗窃招认了,但是证据不足,会放人吗?
·人身损害赔偿,现年73岁的老人被宠物狗咬成撕裂伤住院一个月康复就营养费和保护费是
·二审赔偿金额由于判决日期限延长改变,可否重新计算?如
·咨询,您好有一事咨询本人在桥头临时雇了一个工人没到半个小时他自己从房上掉了下来腰
·盗窃罪,现在判刑了但是没通知亲属,还有那个遂宁市公安局监所那
·给朋友借款买车两万多,支付方式为朋友给我发的卖车公司收款二维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