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按揭没还完怎么办在双方
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
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
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
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
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
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
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
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
合同相对人,故
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后房贷谁来还?1、当房屋产权仍未确定时首先还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子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的,至于属于谁,要到按揭付清取得所有权后,由
离婚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且双方都主张该房子所有权,则可在双方已付款基础上进行竞价,即出资多的一方获得所有权。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2、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出资按揭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离婚时该房屋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注意:因为是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所以即使结婚后是以按揭的方式继续以个人财产支付贷款。或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贷款或部分以个人财产支付、部分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贷款的。不论在
离婚时,按揭款是否支付完毕,
离婚时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购房方所有。若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则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
债权债务关系,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2、当房屋产权已确定时,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及结婚后以一方名义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两人
离婚了,这个债务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只不过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离婚对于正在还贷的房子也是可以进行财产分配的。可以根据现市场价,估算出房子的总价,然后有房屋所产权的一方把令一半价格给到令一方,就可以了。
离婚时,只要是夫妻财产原则人上是平均分配,一人一半,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
⊙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
随着现在对于住房需求的显著增高,很多开发商为了适应市场需求,
随着现在对于住房需求的显著增高,很多开发商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加快土地的开发建设,建造更多的住房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当然建设工程并不只是有关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还有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其中的任何一项都是十分的重要的,关系到民生建设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如果建造的工程不符合相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是......·
合法继承人证明及房屋继承主要程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我国继承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然而继承人均需要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后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等,那么以下的我们将为您提供合法继承人证明及房屋继承主要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需要有效的证明1、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死者生前......·
房贷未还清能加名字吗
可以,办理流程是: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
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了还能卖吗
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了还能卖吗一、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了还能卖吗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对房屋的买卖是有一定影响的,可以要求租客将他们的公司注册地址迁离你的房子,如果不放心,可以在注册公司时所需要的产权证复印件上。注明“只做公司注册用”,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在租户离开时,需要将注册地更改或注销,以免后来......·
买卖不破租赁支付违约金是怎样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
买卖不破租赁支付违约金是怎样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就租房提前退租怎么收违约金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
单位刑事犯罪要如何处罚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一般是以单位意志决定实施犯罪行为的,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做出相应处罚的。那到底单位刑事犯罪要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近年来,上海市新房价格居高不小,很多住房刚性需求者纷纷购买价
近年来,上海市新房价格居高不小,很多住房刚性需求者纷纷购买价格较低的二手房。和购买新房相对,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较多,涉及到的税费也比较多。买卖二手房涉及到签署合同、房屋过户等手续。那么,上海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
我国关于贩毒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关于贩毒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贩卖毒品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其量刑也是十分严厉。可是,很多人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我国关于贩毒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
夫妻诉讼离婚的,此时需要先确定好管辖法院,毕竟不是所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都是有管辖权的。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对,那么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自然最终也无法达到离婚的目的。那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最......
⊙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
江宁工伤律师_江宁工伤赔偿律师,江宁工伤事故律师,江宁工伤认定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工伤律师为当事人解决劳动工伤、劳动合同......
怎么应对离婚时财产转移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
·
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一、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据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2、企...... 哪些情况下劳动仲裁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印花税征收品目及税率是怎么样的?一、印花税征收品目及税率是怎么样的?印花税征税品目:(一)经济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
二手房贷款过户流程领表: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并填表。交易:买卖双方验人签字......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的体现,而合同只有在生效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从......
一、交通事故几个小时内报警有效?交通事故不论几个小时内报警都是有效的,但是需要考虑到现场的维护和证据的保存问题。依据《交通......
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如何计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所以,入职不满一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