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的赔偿涉及到很多方面,其中医药费是赔偿中的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但是人们对于交通事故中医药费该怎么赔偿的问题不是很清楚,那么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范围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范围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2、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均不应赔偿。
  
  3、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无法协商而起诉的案件,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4、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但这一段时间所花费的药费,应由当事人申请法医鉴定,以作为判案依据。法庭研究的就是这一次审判赔偿的数额.
  
  5、医疗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果对他的合理性提出质,就要自己来提出证据举证证明。如果能够证明他没有合理性的,那么就法院就予以采信。
  
  6、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性治疗,如镶牙、植皮、安装假眼、假肢等,所花费的费用应予赔偿。
  
  受害人治疗因侵害行为而引起的其他并发症的费用,应参照治疗医院的诊断或者法医的鉴定意见,视二者的关联程度予以适当补偿。
  
  7、就地治疗及转院问题。依据该解释的初稿及最后定稿,及其立法本意,受害人的就诊,无需再适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所做的受害人治疗及转院所做的种种限制。当事人就治无需再按就近、就地及转院应经原医院批准原则,其治疗机构由受害人选择。
  
  8、就医疗费超标及转院造成费用过高问题。为防止受害人诈讹,过量花费不必要的费用,该司法解释通过法官依职权判断,即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来确定医疗费的合理性;再者通过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即由加害人就受害人用药费不合理承担举证责任。
  
  9、就后续治疗费用问题。继续治疗费用应当赔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有三种:一是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二是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三是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对后续治疗无法确定费用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受害人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应一并予以赔偿。
  
  10、功能恢复训练费问题。在适用时不应包括心理康复所需费用,对心理的伤害,通过精神损害费予以解决。
  
  11、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医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应当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
  
  12、诱发疾病的治疗费用问题。对于交通事故所诱发的疾病的治疗,应当按照因果关系中的实际情况确定,即按照原因力的大小,按照相当因果关系确定责任的有无。在确定了有相当因果关系以后,判断侵权行为对诱发疾病发生的原因力。原因力是百分之多少,就按照百分之多少赔偿支出的费用。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范围其实就是我们平常去医院看病等所必要支出的费用,包括挂号、住院等范围,当然后续的治疗或者医院费,如果有证明也属于赔偿的范围之内的。以上就是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的范围,如果想了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近几年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快速发展,房产买卖成交价格和数量不断攀
      近几年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快速发展,房产买卖成交价格和数量不断攀升的同时,也带动了住房租赁市场的蓬勃兴旺,加之国家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住房租赁业务发展的政策,城镇化建设改造也在持续向前推进,城市外来人口增多也形成了大量的房屋租赁需求,为了规范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在房屋租赁时都会签订相关合同,那么,房屋......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一般物业无权停水停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服务的内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行。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


·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单方面的交通事故交警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也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现在的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


·车辆损失险保额是如何计算的?
      车辆损失险保额是如何计算的?消费者购买了爱车之后,除了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外,通常还会给车子上三者险、划痕险和车损险等一些商业保险。不少人和保险公司签合同的时候都不会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更不知道车损险保额是怎么来的。那么车辆损失险保额如何计算?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一、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己虽然醉酒驾驶机动车了,但是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危害,认为可以执行缓刑而不是立即执行,所以为了能够减少在看守所中的时间,不少人常会问下面给您介绍一下醉驾自己能申请缓期吗,什么情况能判缓刑?一、醉驾自己能申请缓期吗缓刑是不能申请的,只能法院自......


·钢铁产品订货合同
      ____年__月__日签订  ┌────────────  │      交货  │合同号:  │      日期  ─────┬─────┬────┬─────┬┴─────┬──────  品名  │ 钢质  │ 规格 │数量(吨)│交......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我们知道,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问题,可能会由其中一方提出离婚。大部分夫妻在离婚时会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较诉讼离婚来说在手续方面更为便利。但如果其中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只能选择起诉离婚的方式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被继承人的债务该怎么清偿
      被继承人的债务该怎么清偿一、被继承人的债务该怎么清偿关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问题,我国继承法作了这样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


·专利申请的其他要求
      一、关于案卷:指专利申请人递交的专利申请的全部文件材料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审理意见等资料的汇集。对于案卷,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同意,任何人均可以查阅或者复制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安养和专利登记簿,并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具专利登记......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平阳县看守所
    浙江省平阳县看守所地址在平阳县昆阳镇石塘村,平阳县看守所、拘......


·合同纠纷律师: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合同违约是很对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问题,一些合同在签订......


·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


·劳动者维权方式有哪些?
      劳动者维权方式有哪些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


·用人单位对严重失职的劳动者可否予以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如何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 代理是日常生活中很普遍的民事活动
      如何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代理是日常生活中很普遍的民事活动,很多生产厂家都通过代理的方式销售商品。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会签署一份代理商合同。里面将代理期限、代理权限等事项写清楚。如果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很容易导致矛盾和争议。那么,......


·债权人可冻结债务人账户嘛?
      债权人可冻结债务人账户嘛?债权人可冻结债务人账户里的钱款: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受理后可依法冻结债务人账户。债权人也可以在法院审理下达裁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冻结债务人账户。按照法律规定,只有......


·公司法人能担任多久,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人能担任多久,责任有哪些?公司法人即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行使相应的权利同时还要履行对应的义务。为了完善公司制度,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对应的法律政策,其中就公司法人的职责等做了详细规定。那么你知道公司法人能担任多久吗......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当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双方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在异地,又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离婚时,你知道该怎么做吗?对于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请看我们下文解答。一、异地起诉离......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官司
      人民法院虽说是为老百姓打官司的,但其民事诉讼却规定着“不告不理”原则,你不去法院起诉立案,没人给你判决赔偿。交通事故是等不来的,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什么都晚了。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官司?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如何进行交通事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因感情不和,怎么离婚
·交通事故理赔,请问乘客险怎么理赔什么情况下乘客险不能理赔
·1万元的欠债能要回来吗
·律师你好,户口本被哥嫂扣着给我办证件,敢说说尽他们不配合,我
·不给加工费,你好,你好,可以依法诉讼了,既然根据样品生产,
·公司不给赔偿要辞退我,已经开始给我基本保障工资,我该怎么办!
·车祸保险公司不赔偿,我妈妈车祸七级鉴定后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是不是可以起诉保险公
·我现9岁从现在开始买社保行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