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首页
>>
法律知识
我们知道,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问题,可能会由其中一方提出
离婚
。大部分夫妻在
离婚
时会选择协议
离婚
,协议
离婚
较诉讼
离婚
来说在手续方面更为便利。但如果其中一方不愿
离婚
,另一方只能选择起诉
离婚
的方式要求法院判决
离婚
。那起诉
离婚
如果对方不出庭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
离婚
如果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如果夫妻感情却已破裂法院会判决
离婚
。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
:
(一)重婚或的;
(二)实施或虐待、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应准予
离婚
。
二、起诉
离婚
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
离婚
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
管辖
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
离婚
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
离婚
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
离婚
: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
离婚
,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
离婚
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
离婚
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
离婚
,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我国民事诉讼中有缺席判决的缺席,在
离婚
案件中,如果被告因不愿
离婚
而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来判决夫妻双方是否确已感情破裂,如果有符合法定
离婚
的情形,法院会缺席判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夫妻离婚后要不要探望孩子
?夫妻离婚的同时,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另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但同时也想有对子女的探望权。那通常夫妻离婚后要不要探望孩子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要不要探望孩子离婚后可以探视子女吗?答案是肯定的。以下是婚姻法离婚探视权......
·
离婚诉讼费用多少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诉讼费用多少是怎样规定的?离婚诉讼费是诉讼费的一种,原则上是原告方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离婚诉讼费是法院对离婚双方征收的相关费用。很多人不知道离婚诉讼费应该交多少,怎么交。那么,离婚诉讼费用多少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一、先来看看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
再婚对方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问题一直是困扰很多夫妇的主要问题。因为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造成的后果就是离婚问题越来越多在婚姻法中有关于离婚相关问题的详细处理方法,主要是这个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问题,那再婚对方孩子抚养费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再婚对方孩子抚养费吗?支付抚养费是必须的。和对方是否再婚......
·
起诉离婚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
·
婚前签订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否合法?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一来,相比较与以前父母之命,媒妁之约来说结婚率提高了很多,当然,相对应的,离婚率也提高了很多。自由恋爱,往往夫妻直接在婚前会有一个婚前的协议,协议之后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或者是一些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婚前签订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否合法?一、婚前签订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否合法结......
·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对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是指战时有关生产、销售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订货秩序。军事订货是军事部门根据国防需要,向军工部门或者其他经济部门订购武器装备和......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
·
劳动合同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约定“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如果事实是比如公司少缴了社保,这一条就是无效条款。即员工仍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双方协议中有这样一条而免除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之所以喜欢在解除协议中写上这一条......
·
如何界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如何界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第一、被保险人应否对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判断是否属于第三者的基本法律标准。现所讨论的“第三者”源自保险法中的责任险制度,我们首先应当看什么是责任险。保险法......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相关内容
·
南京公司清算律师
南京公司清算律师参与公司破产清算、国际间的投资、融资、股权转......
·
镇江推动律师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镇江推动律师服务延伸至公共法律服务各个层面,推动律......
·
房屋买卖中,如何认定卖方构成表见代理?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
·
组织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我国法律一贯予以禁止。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行为比一般的犯罪行......
·
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
每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都会公布一些新的规定,这些规定有的是增加新的条例,有的则是改变以前的条款,接下来我们就额为您介绍一下4月刚刚公布的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的相关内容。关于减刑规定主要是:《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本罪的立案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
·
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
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树木的需求与日俱增,同时加上伐木工具的机械化,森林的覆盖率越来越低。为了保护森林国家专门出台了相关法律用来约束和处罚不按规定的伐木行为。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滥伐林木罪和盗伐林木罪。那么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是怎样的呢?滥......
·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企业破产的事情大量存在。在破产的整个流程中,破产环节是个重要一环。完成了清算,就代表企业正式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总的来说是一种执行制度,但是又不同于民事执行,有其自身的特点。那么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
·
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遭遇工伤后,可以通过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通常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书。里面会写清工伤过程、工伤等级及认定时间等。如果职工对其不服,还可以提出重新认定,通常向上级部门提出。那么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跟......
·
一、女职工有哪些
一、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1、企业要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按照1990年1月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些禁忌从事的劳动除矿山井下作......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请问一般诈骗犯要拘留多少天,判刑后多少天送到监狱。
·
我有一个朋友偷油被逮到了怎么判?
·
公司给我们找的劳务派遣公签了合同但是合同原件都没给我现在开除我失业保险金还能领
·
离婚!在胶南法庭
·
新区法院有一个破产案,佳泓置业公司破产案中有一个债权人的债权
·
未离婚情况下男方把房子卖掉,该怎么做和诉讼离婚请求
·
服刑完之后,有无救助
·
这算不算是误诊,今9月初我儿子在医院确诊为争性黄疸型肝炎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