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冒充他人签合同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冒充他人签合同怎么办无论是在什么场合,签名都是要本人亲自签字,除非是进行了充分的授权。而实践中冒充他人签合同的情况多不胜数,那么此时该怎么办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冒充他人签合同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么此时会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冒充他人签合同怎么办
   (一)冒充他人签合同的行为应该分两种情形来处理
  1.冒用他人的名字签合同的,如果该第三人事前对行为人有授权或事后追认这份合同,合同有效。第三人对此毫不知情或者拒绝追认,由冒用人自行承担责任。
  2.冒充他人签合同,如果情节严重涉及刑法的,构成合同诈骗罪追究冒用人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冒充他人签合同骗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二)冒充他人签合同应负的民事责任
  冒用他人的名字签合同,第三人事前对行为人有授权或事后追认这份合同,则合同有效;如果该第三人对此毫不知情或者拒绝追认,则行为人属于冒用他人名字,则该合同对被冒用人不发生合同效力,由冒用人自行承担责任。如果因此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冒用人赔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冒充他人签合同应负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对于冒充他人签合同的,此时一般认为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等待权利人的追认,但如果权利人不追认的话,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此时冒充的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一、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肯定是要支付违约和中介公司的佣金的,因为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存在过错,买卖双方佣金的支付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消费者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通常要签订如下三类合同:第一类是居间合同,一般情......


·赠与合同纠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赠与合同纠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一、什么是赠与纠纷合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二、赠与纠纷合同律师的作用律师是精通法律,能够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经过系统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的......


·如何成立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怎样成立
      如何成立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怎样成立一、如何成立运输合同1、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特定相对方当事人所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取得法律效力:(1)必须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2)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3)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4)必须具有......


·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不少人在因为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被相关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往往都会有此一问。这个时候,需要充分判断实际情况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规定,如果满足那么就有可能获得取保批准。一、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合同管理在是合同签订之后进行存档管理的一个过程,合同管理是很重要的,合同管理还可以减少合同纠纷,对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都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的,那么对于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主要包括合......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向人民法申Y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审、二审P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Y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P决书、......


·成品油购销合同 范本
      成品油购销合同范本成品油购销合同范本甲方(购货方)工商注册号:授权代表:乙方(供货方):工商注册号:授权代表: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合同标准乙方向甲方供应......


·请问离婚财产怎么分?财产分割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有均等的分配权利,在离婚时,这部分共同财产要由夫妻双方一同分割。实践中夫妻离婚由于财产分割引发了不少的纠纷,那?请问离婚财产怎么分?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离婚财产怎......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是由我国原婚姻法婚姻......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盐城市看守所
    盐城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区东郊、亭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


·蒙冠斌律师为“渎职案”嫌疑人成功取保候审并获免于刑事处罚
      2010年5月,陆某因不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造成国家财......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贪污的时候,其实很有可能不仅仅是一人在贪污,因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贪污,然而此时就与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比较类似了,这样导致很多人区分不清楚。那么究竟这个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之间有什......


·最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为促进土地资源科学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


·“双规”时的交代能否认定为自首?
      “双规”是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党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机关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交代问题的一种组织措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


·现如今网络消费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支付宝
      现如今网络消费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支付宝是我们购物都会用到的付款的软件,同时他也具备了贷款的功能,很多人对于支付宝贷款的流程以及贷款需要哪些手续等不了解,下面由为您详细解答支付宝贷款买车流程。一、支付宝贷款流程1、打......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  其次在缴费率方面,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1.要求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一、吸收直接投资吸收直接投资不需要负担利息成本,对于资金的使用也没有过多的限制,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需公开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优点有:1、长期性,股权筹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而且......


·担保法解释关于租赁和抵押的相互关系
      担保法解释关于租赁和抵押的相互关系一、担保法解释关于租赁和抵押的相互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司法问题的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时,抵押实现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


·离婚财产纠纷
          在离婚案件中,不论判决或调解案件,一般都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一、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没有提前书面申请,他扣我30%的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商品房现售备案是什么意思?去哪里申请备案?
·几年前的离婚判决书不见了,要到哪里补,需要什么手续
·我想知道在泸州犯事是关在老家还是犯事的地方
·卖淫嫖娼,当地派出所不管
·20185日领证结婚,房子购于2015左右男方付的首付写的男方名字也是男方公积金还款的。现
·我老爸被人打伤在医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父载一人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进在省道上的北边(中间有隔离带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