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童工是什么意思,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您知道童工是什么意思吗?这可不是很多人以为的未成年工,法律规定未成年工的年龄是16周岁到18周岁之间,但是这阶段并不包括童工。对于童工,国家是禁止单位招录的,那么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童工是什么意思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二、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但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政府通俗读物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1991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使用童工;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它单位和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做童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招工工作加强管理,在办理录用和备案手续时,必须严格核查应招人员的年龄,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外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国务院在《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凡是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的法定代理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和直接责任者,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职业介绍机构以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有关单位的直接责任者,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可以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或单位处以罚款。凡是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拐骗童工、虐待童工、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以及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文中为您详细解答了童工是什么意思,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单位禁止雇佣童工,但这也仅仅是原则性的关于带,实践中,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社区劳动保障涉及到的范围很广,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优惠政策等
      社区劳动保障涉及到的范围很广,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优惠政策等等,尤其是相对于那些失业的人员来说,提供了很大援助。应该说是切实保障了人民的根本利益。那么到底社区劳动保障制度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疑惑吧。一、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


·工伤鉴定标准和劳动法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众所周知,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程序中的首要环节。因此工伤认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对于工伤的认定必须依靠于工伤鉴定标准。比如粉碎性骨折、手指缺失等等在工伤鉴定标准中都有所规定。那么,工伤鉴定标准以及劳动法骨折工伤赔偿标准2017是如何规定?请跟随律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伤鉴定标准1、一级工伤......


·找法律援助办劳动仲裁收费吗?
      找法律援助办劳动仲裁收费吗?1、劳动仲裁不收费,任何费用都不收(除申请鉴定,会代收)。2、法律援助也不收,司法局会给你代理单位补贴的。3、如果是你自己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那是要收费的,但一般也不高,像我们这边一般1000元左右,但也有的很高,那是双方私底下的达成的协议,是按比例,但有些也是违法的。劳动仲......


·订立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类型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时间,合同期限长短不能确定。那么如何订立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们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用......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时间是受到法律约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不约定试用期,但要是约定试用期的话那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如果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试用期,这个合法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


·有期徒刑最少几年 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相比,最显著的一个特征就是具有一定的刑期限制,否则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别了。在对单罪进行处罚的情况下,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15年,那此时有期徒刑最少几年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有期徒刑最少......


·置业者如何看物业管理
      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问问,物业公司是否进入了项目,何时进入项目。一般来说,物业公司介入项目越早,买房者受益越大。若在住宅销售阶段物业公司还没有介入,开发商在物业管理方面做出许多不现实、不合理的承诺,如物业费如何低,服务如何多等等,待物业......


·购房协议书什么时候给?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购置房产时,都是需要签订购房协议书,因为只有签订了购房协议书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并且在出现矛盾时有据可循。但是,购房协议书什么时候给呢?关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了解。一、购房协议书什么时候给?大概一个月到两个......


·市(县)土地(国土)管理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二次公告格式
      _________市(县)土地(国土)管理局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第二次公告(格式)             [_________(年)]第  号  根据国务院(_________省人民政府)以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号批准《征用土地方案》,_________市(县)土地(国土)管理局......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相关内容
·南京票据律师
    票据纠纷是指票据持有人、出票人和前手因票据使用过程中而发生的......


·衢州市看守所寄送钱物、接见办理等规定
      衢州市看守所温馨提示:近年来,在广大群众的关......


·网络诈骗判刑两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络诈骗判刑两年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刑法当中并没有规定网络诈骗罪罪行,只不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的时候,是利用了网络这一平台。并且照目前的情形来看,网络诈骗的覆盖范围还比较广,国家关于网络诈骗的量刑也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为了方便您理解这一法律......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司法解释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运输货车自行滑坡造成他人死亡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研究意见2014-04-02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07-1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997-12-......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
      在交通事故也是频频出现的社会,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是我们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想要了解其计算方法,必须了解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遭受伤害导致残疾的受害人的财产赔偿,减少受害人的损失,根据致残等级等具体情况计算赔偿金额。残疾赔偿金......


·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公民要是因为构成犯罪被关在监狱里面服刑的话,对于其配偶来说,不仅面子上会觉得难堪,长期独守空房也是很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的。因而很多服刑人员的配偶就会选择离婚,那这种情况下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该如何与......


·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
      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所职工作,即可单方面解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在正式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约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毕业生应当尽量争取与用人单位直接签署正式合同。若......


·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这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损害结果,其中当然是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比较严重。而在做出的赔偿方面,也是更多的。那究竟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1、侵害......


·国家规定山东202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
      一、国家规定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女职工相比较于男职工,女职工在一些岗位上是不能胜任的,而且用人单位也是不能强制要求女职工去做这些工作,而且国家并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进行保护,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兄弟俩个,现在需要商讨分家,两个老人,总共一套房
·房产经纪人换了中介公司,当时交定金时付的中介费,两家公司都说
·一只眼球受外伤摘除 赔偿多少钱
·众合股份索赔
·有个遗产案打两年了现代理律师提退出(违约)您能接棒吗?
·贾汪区大吴镇方振律师电话是多少
·请问你要多少钱请你呢
·我与父亲共同出资办厂没父亲现在把工厂占为己有我该怎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