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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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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要是因为构成犯罪被关在监狱里面服刑的话,对于其配偶来说,不仅面子上会觉得难堪,长期独守空房也是很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的。因而很多服刑人员的配偶就会选择
离婚
,那这种情况下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
离婚
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
离婚
通常情况下,与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
离婚
,需采用起诉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
管辖
。”
对于被告被监禁不满一年的,可由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管辖
,而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也可选择向被告服刑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
诉讼。
二、服刑人员
离婚
管辖
,服刑人员
离婚
向哪个法院起诉?
服刑人员诉讼
离婚
时,其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离婚
呢?这需要看
离婚
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还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
(一)服刑人员
离婚
管辖
,服刑人员
离婚
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提出
离婚
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
离婚
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
管辖
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
。
(二)服刑人员
离婚
管辖
,服刑人员
离婚
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配偶提出
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
离婚
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离婚
。
(三)服刑人员
离婚
管辖
,服刑人员
离婚
向哪个法院起诉?双方都是服刑人员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
管辖
。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服刑人员的话,如果被告服刑不到一年,那么就由被告的原住所地法院管线;如果被告服刑超过了一年,那就由监禁地的法院
管辖
。这时候,原告住所地和原告监禁地的法院是无权管线的。
在现实中,如被告服刑一年以上,建议向被告服刑地(被监禁地)人民法院起诉,这样不但可以大大节约诉讼成本,而且可由当地法院与狱警协调,具有极大的便利性。
如果服刑人员同意
离婚
,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可以不开庭,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
毕竟此时服刑人员在监狱里面服刑,就算想要协议
离婚
,条件也不允许。而配偶在向法院提起
离婚
诉讼的时候,由于情况特殊此时就要先搞清楚自己应该去哪里的法院起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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