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怎么办?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续期要提前一年申请,而能否续期要获批准。在一定条件之外,续期基本可以达成。达成之后,要依规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房屋产权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是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的使用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对于房屋的产权情况是基于实际的土地使用类型而定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规定的,但房产权是永久属于个人的,所以后期如果国家不允许续期,并再次进行土地开发的,还需要按照拆迁的标准来进行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子是大部分普通老百姓手上最重要的不动产,离婚后夫妻双方也往往会因为房子的问题而出现争执。那么,新婚姻法颁布后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有什么变化和影响,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一一解答。一、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及各类情况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或者个人用来建造住宅而占有、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宅基地买卖转让有哪些条件限制呢?了解下。宅基地可以买卖吗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无法买卖的,不过可以在本村村民中流转。按照《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财产,仅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宅基地......


·退房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在购买了房产之后,按理说一方就负有交房房产并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而另一方此时就要支付相应的房款。但实践中可能发生退房的情况。那究竟我国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退房呢?即退房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退房的情形有哪些1、主动违约型。很多购房者提出退房,主要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拆迁后离婚房怎么进行分割
      现在夫妻离婚时,有些情况下,所面临的情况是很复杂的。比如说,家中的房屋因为政府的规划被拆迁,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对拆迁后离婚房怎么进行分割的问题并不清楚。其实,关于这一点,我国的法律法规中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我们马上为您介绍这一法律知识。一、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通......


·房产公证书期限是多久
      房产公证书期限是多久一、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呢?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不会因为你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无效,但是,一般房产管理部门从管理的角度,通常会要求继承人应到在三个月内办理,但是这个不是......


·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多久
      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多久一、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赠与合同自何时成立,与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直接相关。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赠与合同即成立。所谓“诺成合同”,是指仅需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


·存单质押给个人的相关法律规定
      存单质押给个人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对存单质押给个人的规定存单可以质押。存单持有人以伪造、变造的虚假存单质押的,质押合同无效。接受虚假存单质押的当事人如以该存单质押为由起诉金融机构,要求兑付存款优先......


·民事诉讼管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管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一、级别管辖(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只是在本法另有规定时除外。......


·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
      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言词证据的主观性强且不稳定,存在证人做出的证人证言有可能受到威胁、利诱而不如实作证,不利于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对于仅有言词证据的案件应当慎重。那么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接下来,请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言词......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
    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地址:青浦区东庆路1号,来访路线:沿着外青松......


·陕西省汉中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地址:汉中市风景路汉台区看守......


·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
      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一、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伤残赔偿金实际是对受害人因伤构成残疾而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的赔偿。要确定残疾赔偿金首先要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对受害人进行鉴定,以确定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受害......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现在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这样可以使农村闲置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发挥其规模效益。个人如果想承包农村土地进行扩大生产的时候,需要同当地村委会签署一份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的相关注意事项。那么怎么写个人农村土......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


·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
      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一、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


·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不注意查询房屋的产权问题,也不注意房屋是否有抵押等这些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问题,结果导致自己购买的房屋被依法查封。那对于买方来说若其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买的房被查封......


·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
      通常公司的员工实行的都是八小时工作制,但实践中,可能受特殊工作情况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而需要采取综合工时制,也就是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那么此时,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综合计算工......


·房屋被查封后还能出租吗
      房屋被查封后还能出租吗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执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随意而为的,是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法律......


·公示催告程序相关诈骗行为分析
      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进行诈骗的通常手法如下:(1)犯罪人先以合法方式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建立交易关系,并以接受对方签发的汇票为支付方式,以期合法地取得汇票。通常汇票的金额较大,到期日较长,起码超过四五个月。犯罪人一般会按约履行与出票人之间......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微信上借錢給朋友然後問她要,她不還,也不說還也不說
·你好,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令,我本人可以把法律文书和强制
·打一个工伤 伤残 赔偿 律师费大约多少钱啊
·你好,,我是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的我去驾校报名考试
·南宫看守所羁押女刑拘人员吗?
·因为欠钱对方刑事起诉我到广德法院
·我是做童装零售的,在广州一家公司拿货,收到的货跟微信上联系的
·怎么办酒厂,我想开一家酒厂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