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中,周某在做手术过程中死亡后,其家属不愿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是选择和院方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并达成一致协议;第二天,周某子女即领走补偿款,协议内容已履行完毕。该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诉讼中原告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所签协议具有可撤销、可变更或无效情形,故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周某子女(原告)既已接受、履行了该协议,就不能再以同一事实要求医院继续予以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之争
      根据合同纠纷的举证规则,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协议显失公平的责任。但原告并未提供有关证据,因此应维持双方所达协议。案由的不同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分配,也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处理后果。本案的案由之争,无非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合同撤销权之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


·医疗纠纷协议书
      甲方:××××××××医院   乙方(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      ⑵       。住院  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


·医患纠纷“私了”合法吗?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即通常所说的“私了”,法律术语叫“和解”,是指医患双方通过谈判、协商与妥协就有关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其最终表现方式是“协议书”或“和解协议书”。在现实中,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这种方式得到解决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条例》同时还规定,医患双方发生纠纷后,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法的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上述案例尽管发生在9年前,但章某“知道”自身所受损害确切情况的“始点”,是看到有关部门对其所作的鉴定结论的日期。  通过协商的方......


·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周某在做手术过程中死亡后,其家属不愿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是选择和院方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并达成一致协议;第......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


·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我们都知道,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达到一定的程度的,会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犯罪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一、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犯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


·最新饲料购销合同样本
      最新饲料购销合同样本饲料购销合同样本供货方(甲方):_________定购方(乙方):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饲料基本情况......


·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的认定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合同在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随之而来的各种合同诈骗也层出不穷,那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具体介绍一下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的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当涂离婚律师
    安徽省当涂县离婚律师代理离婚财产分割、诉讼离婚、涉婚谈判、协......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南京市江北新区法院
      最高院已批复同意设立江北新区法院,新成立的江北新区......


·劳动争议的一些常识
      1、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不存在试用期的,即使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也是不存在的,无效的。2、对于全日制用工、标准工时制而言,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3、试用期......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可能很多人都认为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与城镇中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单独的规定,因此要是农村居民离婚的话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其实与城镇的标准没有什么差异。那到底这个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农村......


·什么是特别自首?
      刑法第164条第3款、第390条第2款和第392条第2款系刑法分则关于特别自首之规定。理由如下:所规定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本质特征。三个相关条款对于该类行为描述、措词及处理均为一个模式;此即“犯罪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犯罪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的八大事项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一、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并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要实际交付赠与财产赠与合同才生效。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住所地指的是哪里?《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的住所......


·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如何?
      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如何?一、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按标的收费(一)代理一审民事诉讼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动房租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针对长租公寓的发展痛点,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主体、税收、融资贷款、租赁房源。2017年7月2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曹律师:什么情况的小产权房能拍卖?
·我在交易猫买了个**之战的号,420元,现在被找回了请问可以报警吗,对方收款有银
·涉嫌组织卖淫,未成年妇女,初犯,由于未成年妇女中途反悔,报案
·房产证是否作废,商业住宅40年的使用年限到期后
·泉山街道法庭在那里?
·金湖定的机械设备纠纷
·南京京尚物料问题
·我想起诉可又不知道对反腐的地址该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